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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4篇

时间:2022-08-22 12:55:27  来源:网友投稿

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4篇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动物诊疗管理制度1、社会动物诊疗单位应服从所在地畜牧主管部门和兽医协会的领导,参加兽医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自觉接受执业管理、按期换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4篇,供大家参考。

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4篇

篇一: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诊疗管理制度 1、 社会动物诊疗单位应服从所在地畜牧主管部门和兽医协会的领导, 参加兽医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自觉接受执业管理、 按期换证、 参加培训和年度考核。

 2、 动物诊疗单位必须依法从事兽医诊疗活动, 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 、 《动物防疫合格证》 的单位不得从事兽医活动。

 3、 诊疗单位的从业兽医要文明行医, 合理科学用药, 真实记录治疗情况, 增加治疗和用药的透明度。

 病志要书写规范, 如实阐述病情及治疗方案, 医嘱明确。

 必须使用省里统一监印的病志、处方签, 病志、 处方签保存期为 3 年。

 4、 不得聘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组织中在职的执业兽医。

 5、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物价政策, 药品不得随意加价, 诊疗、收费项目及标准应予以公示。

 6、 禁止使用和出售预防兽用生物制品, 治疗用生物制品应到当地动物防疫(兽医)

 站购买, 严禁以技术服务、 推广、 代销、 代购、 转让等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活动。

 7、 不得收治省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疫病动物;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发现一、 二、 三类传染病和当地新发现的

 疫病动物, 要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并采取有效防制措施。

 8、 对毒性药品, 麻醉药品要加强管理, 不得滥用, 要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购入, 并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出入库手续, 使用时要有执业兽医签字。

 9、 遇到医疗事故及纠纷, 要服从并接受医疗鉴定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10、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 诊疗单位不得随意冠以"x x 中心"、 "x x中心医院"、 " x x 专家门诊"等名称。

 雷米高宠物医院

 2012 年 1 月 19 日

篇二: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疗服务制度

  一、热情服务顾客,及时对患畜进行检查、诊断、记录病历、书写处方和治疗并严格检查执行情况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二、上班着工作服注重形象保持整洁 三、详细了解患畜的病史情况及生活情况准确、快速完成检查、诊断、处方书写和治疗工作建立患畜档案做好畜主的思想工作

 四、医务人员要认真仔细的解答顾客提问不得口含槟榔、烟与客户进行交流 五、对患畜进行细致检查、科学诊断、规范处方书写合理用药医务人员必须认真、严格、正确地执行处方。

 六、治疗过程中精心护理随时关注患病动物输液渗漏、药物过敏等情况及时作出处理 七、医务人员在检查、治疗和手术完毕后必须对诊断台、输液台、手术室、手术器械及受污染的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 《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的按规定程序上报 二、单位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情管理制度和疫情档案 三、设有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设有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设有住院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四、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疫情信息记录和报告定期向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情况 五、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时及时上报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六、各类疫情报表要认真填写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药品进出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药品采购、保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杜绝违纪行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药房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药品领取供应和保管工作 药房药品应定为存放不得私自放臵、截留 二、定期清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检查药品是否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须停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非药房人员不得进入药房药房内禁止会客和带小孩 四、药品采购应按照药品采购计划以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向医院或卫生局指定的医药部门进行采购并做好登记 五、严禁“四无”药品和营养滋补品、疗效食品等非治疗性药品进入药房 六、对毒麻、限剧药品贵重药品进行保管。毒麻药应建立登记卡保持一定基数设专用抽屉存放并加锁每日交接班时清点。

 生物制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详细记载品名、数量、生产单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做到生物制品出入账物相符 二、 生物制品的运输、 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保证质量 三、按照生物制品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存放生物制品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四、使用时要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生物制品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五、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剂量、使用方法、时间要求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二、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保存登记资料 三、 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弃物 并按照类别分臵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四、医疗废弃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弃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弃物收集处理 五、建立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弃物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天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六、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弃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七、污水、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畜的排泄物应当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 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回笼使用 严禁非法回收一次性医疗用品

  九、自行处臵医疗废弃物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弃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无害化处理制度

 为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规范病害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配备焚烧炉、污水处理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对病害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无害化处理结束后对病害产品污染的地方进行彻底消毒。

 四、动物排泄物、生产污水等须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生物安全标准和其它标准后方可排放未经处理不得擅自排放。

 五、认真做好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档案和记录档案记录保存两年

 毒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用毒性药品管理 一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二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 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或动物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三中药品种的毒性药品均系生药材和饮片西药品种的毒性药品均系原料药品 四以毒性药品为原料自配的制剂要专设毒性制备操作室各种制备器具要专用用后立即清洗干净必须有两名药学专业人员负责配制制剂须经质量检查要有完整操作记录保存 2 年备查

 五毒性药品应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专柜加锁专用账卡收购、加工和使用毒性药品必须建立健全的保管、验收、领发和校对等制度杜绝假药、发错或与其他药品混淆 六医疗单位购进的毒性药品只准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七在毒性药品的标签右上角用黑底白字注有“毒”字显著字样以防与其他药品混淆。

 二、麻醉药品管理 一麻醉药品是指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 麻醉药品只能用于医疗、 科研和教学 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师必须具有 23 年以上临床经验方有处方权 三要正确合理使用麻醉药品给患畜开麻醉药品必须建有病

 历每次开药在病历上记录 四 麻醉药品应有专用处方 专用处方应专印“麻醉药品处方笺”可用颜色区分或周围印红边专供开写麻醉药品使用除要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外还应写明病情摘要和诊断处方要保存 3 年 五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量不得超过 2 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超过 3 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 7 天麻醉药品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和零售 三、精神药品管理 一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执行。

 二精神药品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三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合理正确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除特殊情况外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 3 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 7 日常用量处方要保存 2 年备查 四精神药品处方的书写要完全符合“处方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精神药品应建立收支账目按季盘点做到账物相符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原料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制剂应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建立账册发现问题应按有关规定上报 六医疗单位购进的精神药品只准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七在精神药品的标签右上角注有〖FK()精神药品〖FK〗 〗的显著字样严防与一般药品相混淆。其中“精”、“品”两字为白底绿字“神”、“药”两字为绿底白字。

  医院公示制度 一、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不得分解项目重复收费 二、通过公示栏、电子相视屏等方式进行公示

 三、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内容为药品价格、医用材料价格、服务项目价格等。具体内容规定如下 一药品价格公示药品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家、是否列入国家基本用药目录、最高零售价格和实际执行价格 二医用材料价格公示医用材料的品名规格、执行价格等 三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公示范围为综合医疗服务类中的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医技诊疗类中的医学影像超声检查、检验临床诊疗类中的常见检查和手术宠物用品、宠物美容等公示内容为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计价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 四、医药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在执行新价格前及时调整公示内容。来不及公示的应主动向客户说明 五、采取有效形式及时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情况的咨询服务以方便监督 六、严禁不经公示或强行医疗收费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在医药价格公示的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病历处方管理制度 一、病历管理制度

  一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二除涉及对患畜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畜的病历因科研、 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 需经医务人员同意 阅后应当立即归还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 四病历记录要简明扼要患畜的名称、性别、年龄、品种;主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诊断过程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并签全名 五设立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六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 、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 24 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存和管理 七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八凡出院病历三个工作日、死亡病历五个工作日全部收回病案室定期对病历进行清查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处方管理制度 一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医师不得事先在处方上签字后交给无处方权者及下级医师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开具和调剂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处方格式、使用和管理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药剂师无修改处方权无论是处方中的任何差错和疏漏都必须经医师修改如缺药建议代用品也必须经医师重开处方或修改签字后方可调配 四处方必须经药剂人员进行药学审查后方可调配。药剂人员有权监督临床医师用药对不合理用药应进行干预和记录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五处方交由专人保管普通处方保存不得少于一年麻醉处方保存不得少于三年。保存期内注意防潮、防霉、防蛀保证处方完整 六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处方内容应包括处方编号年、月、日患畜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药价医师签全名 七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化验检验管理制度 一、化验制度 一目的是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试验环境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条件。主要适用于实验室管理。责任人为实验室负责人、检验员。

 二化验室必须保持整洁和安静保持良好通风严禁在化验室内吸烟、饮食、饮水、喧哗、打闹、娱乐 三所有仪器、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改动 四实验室内试剂应有规范的标签按试剂要求的条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单独存放。

 五检验人员要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下班前要断水、断电、断气做好安全检查。

 二、检验制度 一 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 取样后立即做样 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二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保持样品不被污染直至检验结束 三检验用的仪器设备要及时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环境及器械卫生消毒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

篇三: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报告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发现法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或者其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暴发、流行及突发不明原因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时,应遵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法》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程序、时限报告。

 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报告病种(39 种)

 甲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2 种):鼠疫、霍乱。

 乙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27 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手足口病、|甲型 H1N1、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10 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报告时限:甲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2

 小时;乙、丙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24 小时。

 四、发现甲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鼠疫、霍乱)和乙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 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防保科及医务科,防保科应于 2 小时内向医院领导及上级卫生部门报告,首诊医生于 2 小时内上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报告卡》,防保科进行网络直报。

 五、出现乙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报告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

 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七、发生食物中毒、大批不明原因病员、当地未有过或者国家已宣布消灭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时,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同时向院长报告,医院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填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报告卡》。

 八、严格登记制度。门诊、急诊各接诊医师、放射科、检验科必须建立疫情登记本,做好接诊病例登记,对接诊及检出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员必须详细登记,及时报告。

 九、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十、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通报、公布和引用发表未经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中西医结合医院

篇四:宠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医院诊疗服务制度

 动物医院诊疗服务制度

  一、热情服务顾客,及时对患畜进行检查、诊断、记录病历、书写处方和治疗,并严格检查执行情况,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二、上班着工作服,注重形象,保持整洁; 三、详细了解患病宠物的病史情况及生活情况,准确、快速完成检查、诊断、处方书写和治疗工作,建立病例档案,做好宠物主人的思想工作; 四、医务人员要认真仔细的解答顾客提问,不得无礼貌与客户进行交流; 五、对病例进行细致检查、科学诊断、规范处方书写,合理用药,医务人员必须认真、严格、正确地执行处方。

 六、治疗过程中精心护理,随时关注患病动物输液渗漏、药物过敏等情况,及时作出处理; 七、医务人员在检查、治疗和手术完毕后必须对诊断台、输液台、手术室、手术器械及受污染的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动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动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的,按规定向辖区内畜牧兽医站报告,电话:

  ; 二、单位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情管理制度和疫情档案;

  三、设有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设有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设有住院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四、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疫情信息记录和报告,定期向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情况; 五、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时,及时上报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六、各类疫情报表要认真填写,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动物医院药品进出管理制度

 动物医院药品进出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药品采购、保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杜绝违纪行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药房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药品领取供应和保管工作; 药房药品应定为存放,不得私自放置、截留; 二、定期清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检查药品是否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须停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非药房人员不得进入药房,药房内禁止会客和带小孩; 四、药品采购应按照药品采购计划,以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向医院或卫生局指定的医药部门进行采购,并做好登记; 五、严禁“四无”药品和营养滋补品、疗效食品等非治疗性药品进入药房; 六、对毒麻、限剧药品,贵重药品进行保管。毒麻药应建立登记卡,保持一定基数,设专用抽屉存放并加锁,每日交接班时清点。

  生物制品使用管理制度

 生物制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详细记载品名、数量、生产单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做到生物制品出入账物相符; 二、生物制品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保证质量; 三、按照生物制品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存放,生物制品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四、使用时要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生物制品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五、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剂量、使用方法、时间要求,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动物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二、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保存登记资料; 三、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四、医疗废弃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弃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弃物收集处理; 五、建立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弃物;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六、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弃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七、污水、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畜的排泄物,应当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回笼使用,严禁非法回收一次性医疗用品;

  动物医院无害化处理制度

 为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规范病害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对病害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无害化处理结束后对病害产品污染的地方进行彻底消毒。

 四、动物排泄物、生产污水等须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生物安全标准和其它标准后方可排放,未经处理不得擅自排放。

 五、认真做好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档案和记录,档案记录保存两年

  动物医院毒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用毒性药品管理 (一)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二)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或动物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三)中药品种的毒性药品均系生药材和饮片,西药品种的毒性药品均系原料药品; (四)以毒性药品为原料自配的制剂要专设毒性制备操作室,各种制备器具要专用,用后立即清洗干净,必须有两名药学专业人员负责配制,制剂须经质量检查,要有完整操作记录,保存2年备查; (五)毒性药品应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专柜加锁,专用账卡,收购、加工和使用毒性药品必须建立健全的保管、验收、领发和校对等制度,杜绝假药、发错或与其他药品混淆; (六)医疗单位购进的毒性药品,只准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七)在毒性药品的标签右上角用黑底白字注有“毒”字显著字样,以防与其他药品混淆。

 二、麻醉药品管理 (一)麻醉药品是指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麻醉药品只能用于医疗、科研和教学,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师,必须具有2~3年以上临床经验,方有处方权; (三)要正确合理使用麻醉药品,给患畜开麻醉药品,必须建有病历,每次开药在病历上记录; (四)麻醉药品应有专用处方,专用处方应专印“麻醉药品处方笺”,可用颜色区分或周围印红边,专供开写麻醉药品使用,除要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外,还应写明病情摘要和诊断,处方要保存3年; (五)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量不得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超过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麻醉药品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和零售; 三、精神药品管理 (一)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执行。

 (二)精神药品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三)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合理正确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除特殊情况外,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处方要保存2年备查; (四)精神药品处方的书写要完全符合“处方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精神药品应建立收支账目,按季盘点,做到账物相符,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原料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制剂,应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建立账册,发现问题应按有关规定上报;

  (六)医疗单位购进的精神药品,只准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七)在精神药品的标签右上角注有〖FK()精神药品〖FK〗〗的显著字样,严防与一般药品相混淆。其中“精”、“品”两字为白底绿字,“神”、“药”两字为绿底白字。

 动物医院公示制度

 动物医院公示制度

  一、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不得分解项目重复收费; 二、通过公示栏、电子相视屏等方式进行公示;

 三、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内容为药品价格、医用材料价格、服务项目价格等。具体内容规定如下:

 (一)药品价格公示:药品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家、是否列入国家基本用药目录、最高零售价格和实际执行价格; (二)医用材料价格公示:医用材料的品名规格、执行价格等; (三)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公示范围为综合医疗服务类中的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医技诊疗类中的医学影像;超声检查、检验;临床诊疗类中的常见检查和手术;宠物用品、宠物美容等,公示内容为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计价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

  四、医药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在执行新价格前,及时调整公示内容。来不及公示的应主动向客户说明; 五、采取有效形式及时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情况的咨询服务,以方便监督; 六、严禁不经公示或强行医疗收费,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在医药价格公示的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动物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一)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二)除涉及对患畜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畜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人员同意,阅后应当立即归还;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 (四)病历记录要简明扼要,患病动物的名称、性别、年龄、品种;主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诊断过程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并签全名; (五)设立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六)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存和管理; (七)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八)凡出院病历三个工作日、死亡病历五个工作日全部收回病案室,定期对病历进行清查,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动物医院化验检验管理制度

 一、化验制度:

 (一)目的是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试验环境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条件。主要适用于实验室管理。责任人为实验室负责人、检验员。

 (二)化验室必须保持整洁和安静,保持良好通风,严禁在化验室内吸烟、饮食、饮水、喧哗、打闹、娱乐; (三)所有仪器、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改动; (四)实验室内试剂应有规范的标签,按试剂要求的条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单独存放。

 (五)检验人员要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下班前要断水、断电、断气,做好安全检查。

 二、检验制度:

  (一)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二)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保持样品不被污染直至检验结束; (三)检验用的仪器设备要及时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动物医院卫生消毒制度

  动物医院卫生消毒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进入畜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畜一用一消毒; 四、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

  标志; 五、传染病畜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畜应在观察室隔离,病畜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六、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毒;传染病畜出院、转院、死亡后应对病畜单元进行终末消毒; 七、传染病畜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八、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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