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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7篇

时间:2022-11-15 19:55:04  来源:网友投稿

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7篇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1、目的为加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各级、各岗位人员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考核,促进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完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7篇,供大家参考。

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7篇

篇一: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1、目的为加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各级、各岗位人员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考核,促进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完善,切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所有部门、岗位双重预防机制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及奖惩。3、考核依据3.1《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3.2《****有限公司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3.8《双重预防机制风险评价、分级管控和风险告知》3.9《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4、职责4.1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全科、生产车间负责人制定各部门、岗位的具体的考核标准。4.2各部门、车间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部门双重预防机制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表报安全科、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人员的考核,由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组长每月5日前组织进行考核。4.3财务部门负责根据经批准的考核奖惩表,进行考核奖惩兑现。5、考核奖惩5.1奖惩标准5.1.1体系建设考核奖惩标准以部门、人员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方案实施、隐患排查治理结果为考核依据,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考核细则》和《隐患排查治理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评分考核,评分70-80分为合格,不奖不罚;评分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奖励10元;评分70分以下,每少1分,扣罚10元,以此类推。5.2其他考核奖惩标准(1)企业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安全科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主要负责人批准,给予奖励。

  (2)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认真执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管理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各奖励2000元和500元。

  (5)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个人,经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评估,一经采纳,视情况给予100~1000元奖励。

  (6)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他显著成绩者,奖励500~1000元。

  (7)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0~1000元。

  (8)对勇于拒绝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者,奖励100~500元。(9)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100~500元。5.3考核频次与方式方法体系建设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由财务科根据各部门和车间报送的考核表与季度末月工资挂钩进行考核。其他考核奖惩按双重预防机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落实

篇二: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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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为全面贯彻省、市、区安委会和区安监局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公司双

  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认真分析公司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有效排查风险点及安全隐患为目的,加快推进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度,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地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2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双重预防体系考核与奖惩的管理。3责任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双重预防体系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综合部负责细化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双重预防体系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双重预防体系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总经理对各部门负责人的双重预防体系责任的落实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双重预防体系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双重预防体系的考核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4规范性引用文件《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5内容考核内容双重预防体系的考核奖惩是公司对各部门、各级人员所规定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担负的责任。

  2

  双重预防体系的考核奖惩,主要是公司是否采取有关措施创建、运行、维护及更新双重预防体系,具体考核内容包括:1)双重预防体系责任的履行情况;2)隐患排查治理的执行情况;3)风险点识别、危险源辨识开展情况;4)双重预防体系培训教育情况;5)双重预防体系持续运行情况;6)双重预防体系平台建设情况;7)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8)双重预防体系持续更新情况;9)双体系的完成执行情况等。考核频次、方式方法、标准双重预防体系的考核奖惩实行月度考核的办法,即每月一次。考核方式方法,通过查看文件、记录等档案资料及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考核标准按照公司双重预防体系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公司与各级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逐级负责的双重预防体系责任。双重预防体系考核与绩效相挂钩,实行现金奖惩的方式。公司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实施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根据双体系网格化划分,车间和班组负责人分别对所辖区域内网格责任人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存在而未被网格责任人及时发现,或者未及时上报处理,则对相对应的下一级责任人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安全部门对全厂生产储存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存在且未及时处理或上报,则对安全隐患所属车间的负责人按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公司以班组所辖区域为单位,在各级政府安监部门到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前一个月内,该班组没有因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到位被企业安全部门处罚,但在此次政府安监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该班组存在有依法构成处罚的安全隐患,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部门主要负责人处以政府安

  3

  监部门对该安全隐患罚款数额五分之一的罚款(单次最高罚款限额分别为万元、1万元、万元),并将罚款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若是该处罚项的安全隐患不在该网格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内,则该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应将该安全隐患立即补充到该网格隐患排查表中,企业相关人员将不再被处罚;将对参与该网格安全隐患辨析的安全技术中介机构和企业人员进行处罚,具体措施由企业制定。其他奖惩考核内容参照考核标准。

  4

  序号一、惩罚项

  1

  考核范围

  2

  公司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标准考核内容

  成立双重预防体系领导机构或明确成员职责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实施方案

  双重预防体系基本要求

  3

  制定培训计划,分阶段、分层次进行培训

  4

  制定体系文件,包括制度、表格

  考核标准

  备注

  1)未制定,处罚200元2)每缺一项内容,处罚20元1)未制定方案,处罚200元2)每缺一项内容,处罚20元1)未制定培训计划,处罚200元2)未按照计划培训,处罚200元3)未建立培训档案,处罚100元4)培训档案不全,每缺一项,处罚20元1)未制定体系文件或文件未及时更新,处罚200元

  5

  5

  建立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

  6

  作业活动分析评价和设备设施分析评价

  风险管控

  7

  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6

  2)未进行下发传达,扣100元3)体系文件每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0元1)未建立清单,每一项扣100元2)清单不全,每缺一项扣20元1)危险源辨识不全,每一项扣20元2)管控措施未按照要求进行管控,每一项扣20元3)每缺少一人参与,扣20元1)未明确管控层级或者管控层级与实际不符,扣200元2)未掌握管控风险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管控措施,每一项扣20

  8

  进行风险告知

  9

  制定隐患排查清单

  隐患排查

  10

  隐患排查计划

  7

  元3)未建立清单,每缺一项扣100元4)管控清单缺少相关内容,每缺一项扣20元1)未设置公告栏或告知牌,每缺一个,扣100元2)未进行风险告知培训,扣200元1)未制定隐患排查清单或未根据管控清单制定,每缺一项扣200元2)隐患排查清单中排查类别、组织形式、周期等与实际不符或缺少,每缺少一项扣20元1)未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扣200元

  11

  隐患排查实施

  12

  一般隐患排查治理

  2)未按照计划执行,每缺一项扣50元3)排查计划内容不全,每缺一项扣20元1)未按照排查计划要求,及时组织隐患排查,每项扣50元2)未如实记录隐患情况,如记录、整改情况、图片等,每一项扣20元3)上级检查下级,发现下级未查出的隐患,每项扣20元,具体参照执行1)对检查的隐患未落实整改的,每项扣20元2)未通报隐患排查结果的,每次扣20元3)隐患档案缺少相关记录的,

  8

  13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14

  信息系统应用

  双重预防体系实现信息化管理

  15

  持续改进

  每年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行评审

  9

  每缺少一项扣20元4)隐患未及时验收或出具验收意见的,每项扣20元5)隐患整改通知单缺少或漏项,每项扣20元未定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评估的,扣100元1)信息系统中,缺项漏项的,每缺少一项,扣20元2)风险管控记录不全,每缺少一项扣20元3)隐患排查未如期进行或未进行整改,每项扣20元4)信息平台未运行隐患排查系统,扣200元未进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审,扣100元

  未进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更

  16

  及时对双重预防体系进行更新,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新,扣100元

  10

篇三: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文件编号

  XXXX汽车配件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Co.,Ltd.

  HD/DR-EHS--03-01

  版本号

  01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编制部门:EHS部

  审

  核:

  发布日期:

  20XX.08.10

  实施日期:

  20XX.08.15

  序号

  条款号

  文件修改控制

  修改内容

  修改/生效日期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文件编号

  修订次数

  度生效日期

  HD/DR-EHS-03-01

  020XX.08.15

  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顺利

  进行,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考核依据3.1“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按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3.2“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按照隐患排查计划定期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检查。

  3.3EHS部负责对公司级进行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绩效考核,安全员负责监督。

  4实施细则4.1一般规定

  4.1.1公司每月25日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EHS?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4.1.2发生事故后,由公司“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4.1.3所罚款项由被罚部门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从当月绩效中扣除。4.1.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4.1.5EHS部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4.2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或物质奖励。4.2.1认真执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管理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奖励500〜1000元。4.2.2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200元。4.2.3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并成功避免事故发生的,奖励20(〜500丿元。4.2.4在发生火灾等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1000元。4.2.5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提出表扬并视情节奖励10(〜500元。4.3处罚

  经济处罚:公司扣罚安全生产责任者的绩效工资的5%

  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停职检查、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刑事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3.1工伤事故的处罚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文件编号

  度

  修订次数

  生效日期

  HD/DR-EHS-03-01

  020XX.08.15

  431.1发生工伤事故,不论轻伤、重伤或死亡,均按照《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年度车间内累计出现1次考核工伤(含)的班长不得当年度取消升级资格,累计2次(含)的,班长降级/免职处理,车间主管取消升级资格;累计3次(含)以上的车间主管降级处理,班长免职。4.3.2消防类处罚a)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1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1)无特殊情况,在氧气、乙炔瓶存储室等防火重点部位周围10m范围内和划定区域内堆放产品及物品的;(2)在库房内、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宿舍内违章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乱拉电线的;(3)未经批准私自安装使用火炉,用火炉取暖下班后人走不熄灭的,火炉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4)库房内货物存放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5)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线路、管路铺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6)木工房、仓库等易燃易爆部位下班后检查,发现人走未断电、锁门的;(7)用塑料桶盛装汽油、柴油、化学易燃品未分类储存的;(8)在厂内、宿舍楼阳台、走廊私自燃放烟花鞭炮的;(9)将带火种的炉渣及垃圾倒入垃圾箱或垃圾场的;(10)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随便出入易燃易爆物品等火灾危险场所的;(11)重要防火部位存放无关物品,停放、修理车辆的;(12)带火种随便进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或储存室的;(13)灭火器未点检及点检记录不规范的。(14)登高焊、割作业及与焊割作业有明显抵触的场所动火作业未采取防范措施,未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

  (15)埋压、圈占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无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的;(16)进行各类动火作业(包含外单位),职能部门未按规定为其办理审批手续的;b)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5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17)谎报火警的;(18)过失引起火灾的;(19)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尚不够犯罪的;(20)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容器、管路上动火作业不采取安全措施的;(21)故意阻碍救火或扰乱火灾现场秩序;(22)指使或强行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4.3.3劳动安全类处罚a)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1)机械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2)违规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及搬运电气设备。(3)因生产急需设置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用后未及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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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次数

  度生效日期

  (4)重要危险场所闲人随便出入,操作人员班中离岗的。(5)违反安全操作及规定,私自动用他人设备尚未造成损失的。(6)登高作业未系安全带及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⑺私自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班内违规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

  (8)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9)发生工伤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谎报。(10)当班中,无故坐岗或斜靠设备。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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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1)对安全隐患不采取防范措施,不按期整改。(2)安装改造特种设备、危险作业不进行审批,工作结束不进行安全验收的。(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3)采购的劳保用品,不符合劳动卫生标准。(4)尘、毒、易散设备未采用密闭、防毒措施或私自停用防护、除尘设施。(5)新建、改造、扩建工程安全设施未同时使用。(6)当班出现睡岗现象。(7)员工上班期间进入休息室每班不得超过3次,每次不得超过10分钟,休息室只能喝水、休息,禁止玩手机或有躺、卧等懒散行为。c)有违反下列条款之一者,处200元罚款:(1)违章指挥、冒险作业、不听劝阻;(2)无故破坏、拆除安全设施、标志、器材;d)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警告或记过并处以1000元的经济处罚:(1)对工作不负责任使公司财物受到损失;(2)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e)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查看或开除处分:(1)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使公司财物受到损失;(2)严重违反工艺操作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人员伤亡事故。f)违反规定,造成伤害事故,给予责任者必要的行政处分,并对此造成后果的承担一定责任。4.3.4其他处罚

  4.3.4.1各部门要强化“双重预防体系”的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形成规范的教育培训资料并留档,

  未能落实教育培训的,对部门给予100元的罚款。4.3.4.2各部门实施的培训教育要确保效果,使职工掌握本岗位风险类型、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风险评价结果、风险管控措施,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和方法等,EHS部检查岗位人员不能掌握的,按20元/人进行处罚。4.3.4.3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和管理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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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以20元罚款。4.344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的,处于10〜50元罚款。4.345各班组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程度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4.3.4.6对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人和部门处500元以上罚款,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4.3.4.7各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对现有风险控制措施进行逐项检查、分层次检查、定频次检查的要求,逐渐落实、确保效果,存在问题的给予部门200元的处罚。4.3.4.8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部门接到《隐患责令限期整改书》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提出上报而未提出上报的部门,给予责令检讨,并处以200〜500元的罚款。4.3.4.9对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的;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进行加重处罚,具体加重程度由公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4.3.3相关方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4.3.3.1施工单位在进驻公司前,未与其签订《相关方安全环保手册》、《工程合同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协议》等相关协议的;4.3.3.2施工人员未登记进入厂区的,或登记后进入厂区劳保用品等防护措施配备不全的;4.3.3.3进行八大作业时,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4.3.3.4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不具有国家颁布的特种作业证上岗。4.3.4.5施工单位作业时防护措施不到位的。4.3.3.6厂区施工区域施工时未设置护栏及醒目的标识,物料堆放区域要设置专门围墙或安全网墙。5本制度由EHS部负责解释。

篇四: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制度邹城市新华圣纺织有限公司文件

  双重预防体系[]第5号---------------★---------------

  关于下发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奖惩制度通知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

  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考核与

  奖励、惩罚有效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

  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

  ,特制定本制

  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管理

  3考核依据

  3.1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按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3.2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按照隐患排査计划定期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检査。

  3.3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级进行双重预防体系

  建设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绩效考核,安全员负责

  监督

  4实施细则

  4.1一般规定

  4.11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办公室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2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3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公司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确

  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1.4所罚款项由被罚部门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到财务部门缴纳,不得推入生产成本。

  4.1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进行奖惩,并接受全

  员监督。

  4.1.6办公室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或物质

  奖励。

  421认真执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管理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各奖励1000元和800元。

  422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部门和个人,每

  半年至少汇总一次,经相关职能部门评估后,根据综合评审等级给50-300

  元奖励。423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

  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

  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奖励500

  丿元。

  4.2.4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元到500元。425对改进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300

  元。

  4.2.6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

  到5000元。

  4.2.7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100元到500

  丿元。

  4.2.8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50元。

篇五: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淄博凯旋门业2021年6月20日“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平安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平安文明进展,将平安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平安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平安生产工作标准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与人员的平安生产考核奖惩管理。3考核依据3.1总经理签署?平安承诺?,定期进展平安生产绩效考核。3.2逐级签订?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3.3每名员工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总经理签订?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3.4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时?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具体内容随之改变。管控部负责执行公司级平安考核与奖惩,重大平安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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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平安生产工作的绩效考核,平安员负责监视。4实施细那么4.1.1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平安员按照奖惩细那么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对平安生产及职业卫生管理有特殊奉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4.1.3发生平安事故后,由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根据?平安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那么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展处分。4.1.4所罚款项由被罚部门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到财务部门缴纳,不得摊入生产本钱。4.1.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那么,实事求是的进展奖惩,并承受全员监视。管控部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与或物质奖励。4.2.1认真执行平安生产及职业卫生管理方针、政策、法律与规定,在平安生产或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与个人,各奖励1000元与800元。4.2.2对平安生产、职业病危害管理及“两个体系〞建立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部门与个人,每半年至少汇总一次,经集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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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职能部门评估后,根据综合评审等级给予50-1000元奖励。4.2.3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防止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100元。4.2.4为保证平安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平安技术措施工程,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元到500元。4.2.5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与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奉献较大的技术改良工程的主要成员,奖励50元。4.2.6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与人身平安,防止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2000元。4.2.7及时制止违章与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200元到1000元。4.2.8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50元。4.3处分平安生产处分分为经济处分、行政处分与刑事处分。经济处分:公司扣罚平安生产责任者的奖金收入。行政处分: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刑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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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1.1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处以2000元与500元的罚款,对责任部门进展通报批评,部门经理予以责令检讨,责任人予以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4.3.1.2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与责任者给予警告,责任人予以责令检讨,并分别处以200元与50元的罚款。4.3.1.3对于较大、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部门与责任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4.3.2.1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与管理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并处以20元的罚款。4.3.2.2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岗位操作规程操作,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以50元的罚款。4.3.2.3对随意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部门与个人,给予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并分别处以1000元与200元的罚款。4.3.2.4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未造成事故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处以20元的罚款。4.3.2.5对车间内平安通道不畅通的责任部门,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的罚款。4.3.2.6对不按平安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进展工作的部门与个人,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以200元与5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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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2.7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的,可参照奖惩细那么酌情处分。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分。4.3.3.1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与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平安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分。4.3.3.2对各种平安装置未按规定进展定期校验的,给予警告处分。4.3.3.3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平安措施而不制订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提出上报而未提出上报的部门,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500元的罚款。4.3.4加重处分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分,具体加重程度由公司平安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分方式包括对当事人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4.3.4.1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4.3.4.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不认真吸取教训,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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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淄博凯旋门业有限公司2018年6月20日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

  保生产安全文明进行,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3考核依据3。1总经理签署《安全承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3.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3。3每名员工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3。4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具体内容随之改变。3.5企化管控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3.6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绩效考核,安全员负责监督.

  4实施细则4.1一般规定

  4。1。1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安全员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4。1。2对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管理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4.1。3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4.1.4所罚款项由被罚部门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到财务部门缴纳,不得摊入生产成本。4.1。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4.1。6企化管控部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4.2奖励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和或物质奖励。4。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管理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安全生产或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各奖励1000元和800元。

  4.2。2对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管理及“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部门和个人,每半年至少汇总一次,经集团相关职能部门评估后,根据综合评审等级给予50-1000元奖励。4.2.3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100元。4。2.4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元到500元。4.2。5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元.4。2。6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2000元。4.2。7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200元到1000元.4。2。8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50元。4。3处罚安全生产处罚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经济处罚:公司扣罚安全生产责任者的奖金收入。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刑事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3.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4.3。1.1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处以2000元和500元的罚款,对责任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部门经理予以责令检讨,责任人予以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4。3.1。2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给予警告,责任人予以责令检讨,并分别处以200元和50元的罚款。4.3。1。3对于较大、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4.3.2违章违纪处罚4。3。2。1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和管理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并处以20元的罚款.4.3.2.2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岗位操作规程操作,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以50元的罚款。4。3。2.3对随意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并分别处以1000元和200元的罚款。4。3。2.4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未造成事故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处以20元的罚款.4.3。2.5对车间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责任部门,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的罚款。4。3。2.6对不按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工作的部门和个人,给

  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以200元和50元的罚款。4.3。2.7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可参照奖惩细则酌情处罚。4。3.3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4。3。3.1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安全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分。4.3.3.2对各种安全装置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给予警告处分。4。3。3。3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提出上报而未提出上报的部门,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500元的罚款。4.3.4加重处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具体加重程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罚方式包括对当事人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4。3.4.1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4.3。4.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不认真吸取教训,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

篇七: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考核奖惩制度

  1目的贯彻执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针、目标,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文明进行,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管理。3考核依据3.1总经理定期进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绩效考核。3.2企业安全生产部执行公司级安全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绩效考核,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4实施细则4.1一般规定4.1.1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部门负责人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4.1.2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4.1.3所罚款项由被罚部门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到财务部门缴纳。4.1.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奖惩,并接受

  全员监督。4.1.5公司安全生产部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

  设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4.2奖励4.2.1认真执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管理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

  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各奖励1000元和800元。

  4.2.2对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管理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部门和个人,每半年至少汇总一次,经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评估后,根据综合评审等级给予50-1000元奖励。

  4.2.3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停工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100元/次。

  4.2.4为保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500元。

  4.2.5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元。

  4.2.6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2000元。

  4.2.7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100-500元。4.2.8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100元。4.3处罚

  4.3.1不认真执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管理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经考核处以200-500元罚款。

  4.3.2不履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职责的有关人员,处以200-500元罚款。

  4.3.3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和管理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并处以20元的罚款。

  4.3.4在施工作业中,未按本岗位操作规程操作,给予责令检讨并处以50元的罚款。

  4.3.5对不按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工作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责令检讨、通报批评,并处以200元和50元的罚款。

  4.3.6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可参照奖惩细则酌情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具体加重程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

  4.3.7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

  4.3.8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不认真吸取教训,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

  4.3.9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4.3.10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4.3.1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4.3.1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

  而造成事故的。4.3.13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4.3.14对设备长久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

  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4.3.15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

  拒绝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的。5附则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XXXXXXXX公司XXX年XXX月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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