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人们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新鲜美味的果汁,是芬香浓郁的咖啡,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嘿!还别说,我可是一个小书迷呢!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便非《老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3篇,供大家参考。
人们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新鲜美味的果汁,是芬香浓郁的咖啡,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嘿!还别说,我可是一个小书迷呢!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便非《老人与海》了。
刚开始,妈妈给我买来这本《老人与海》,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本封面老土的“古板书”,心想:又是经典,还不如小说好看呢!为了应付妈妈,我只好装模作样的读起书来。渐渐的,我就被这书中的精彩内容所吸引了,一口气全部读了下来。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孤独的渔夫桑提亚哥八十四天没有打到鱼的情况下,在出海打鱼时,意外地发现了了一条比小船还长的的大马林鱼,在同大马林鱼苦苦周旋了一天后,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胜利而归。不料却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一条大鲨鱼想要来争夺这条大马林鱼,他在象征着厄运的鲨鱼作斗争时,虽然失败,但他坚韧不拔勇敢面对失败,从不服输的精神却令我敬佩,不由得让我对这个孤独的老渔夫刮目相看。当我读到老渔夫 桑提亚哥在和大鱼周旋了一天时,心里为之一振,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他完全可以途中放弃,去捕捉其它的海鱼,不必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那一条鱼身上,可就是他那永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使他坚持了下去。
我想:老人桑提亚哥他可能在与大自然,与社会黑暗,与自身搏斗中一次次失败,但他的不甘失败精神却是永远也打不垮的。这种不甘失败精神是人走向胜利而不是走向毁灭的精神,老人桑提亚哥战胜了自我,战胜了鲨鱼和大马林鱼,因而是人类不甘失败精神的颂曲。
在生活中,我们是否也能向渔夫桑提亚哥那样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呢?答案却是截然相反,有的同学事情还没有做完,就途中放弃了,还有一些同学,胜利就在眼前,却坚持不住了,更有一些同学甚至做都不想做,更别提坚持下去了。我们都应该学习渔夫桑提亚哥那种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不能一遇到困难就退缩了,要勇敢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阻挠,敢作敢当,不做缩头乌龟,勇于挑战,勇于拼搏,这样才能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下,一起在书的海洋中探索,做一个学识丰富的人吧!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在我的书柜里,收藏着许多我珍爱的书籍,其中有一本书令我无比喜欢,那就是《智慧儿童》。
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
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书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午饭了。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桌前,提起袋子,跑进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书。哇多漂亮的书啊!湛蓝的封面上画着七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小女孩的中间,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四的艺术字“智慧儿童”。在“童”的下面还有三个红色的小字:中外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翻到目录,哇!好多故事呀。有《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拿破仑以少胜多》《巧买“啊”和“哇”》……最让我惊奇的是《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了,为什么绑架案会藏在图书里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找到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噢,我明白了,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罗宾很爱看书,他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横渡大西洋》的书,书里有好几个字被人挖掉了,他向管理员记下了这些字,回家以后把它们拼成了一句话:如果想保住你孩子的性命,就准备十万美元。不许报警,再联络。小罗宾一看,赶快上警局报了警,经过警察们的努力,终于破获了这一桩绑架案。真是太精彩了,我越看越入神,不出半天,一本书就被我“啃”光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哪儿脏了,哪儿皱了,把它当稀世珍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地不得了!
现在,当我再翻开《智慧儿童》,翻阅着中外儿童的智慧精华,看着跟我同龄的孩子们惩恶扬善的事迹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激动,一种感慨:是啊!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怎样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困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篇
一本好书,既可以引发人们的.深思。《哈佛家训》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刚接触这本书时,我还不懂书中的道理,可后来,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它。这本书分为几个部分。每个部分中,都有一篇篇短小、动人的故事。
其中,有一篇文章,名叫《永远都要坐前排》。故事的主人公是玛格丽特,她从小接受了严格的教育。父亲要求她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争第一,绝不能落后。面对父亲的严格要求,她以坚定的决心做好任何事,养成了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这使她于1997年担任英国首相。
她的成长路途是艰辛的。每一件事,她都要力争一流。这使她不得不最好地解决每一个问题,因此十分辛苦。但她没有放弃,依旧保持着良好的态度。正是这种态度,使她成为名人,使她成为优秀的人。在我们身边,有许多人都想得第一,但没有采取行动,使原本应该得到的第一挥之而去。正如塞维斯所说:“放弃毕竟太容易,前进才是难题。”
《哈佛家训》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感人的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相关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大家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我是一个小书迷,*时最喜欢读书了,家里的书柜上摆满了《一千零一夜》、《伊索寓言》、《格林童话》、《三国演义》,还有《水浒传》……,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感悟童心的300个美德故事》。
《感悟童心的300个美德故事》,通过许多生动形象、感人至深和通俗易懂的美德故事全面展现了人类本性中永恒不变的变德。比如其中一个小故事说的是:贾逵是东汉时期著名的学者。他小时候生活非常艰辛,因此他上不起学堂。贾逵只能隔着学堂外面的篱笆听老师讲课,几年来风雨无阻,从来都没有中断过,后来贾逵终于成为当时的大学者。通过这样许许多多的小故事,让我懂得:一个人无论你是贫穷或富有,无论你是才华横溢还是才智**,只有具备高尚的美德,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继承和发扬传统美德,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著的,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
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幽默有趣,而且包含了许多道理,更因为它是我喜欢的作文老师送我的>礼物,它寄托着老师对我的期望,我一直把它珍藏到现在。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威尔伯的小猪和一只不起眼的蜘蛛夏洛。它们都生活在朱克曼的谷仓里,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上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并得到了一个可以安享晚年的未来。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馨。
“我救你”这是当威尔伯得知自己的悲惨命运后,夏洛对它说的话。短短的三个字,却表达了夏洛和威尔伯的友谊。夏洛肯定知道,如果救了威尔伯,自己就会没命,可是它没有说出自己的苦衷,因为它知道,如果说出来的话只会让威尔伯感到失望与害怕······
它为了救小猪,一直都努力工作着,不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它都没有停止。想想看:威尔伯的生死和夏洛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又何必这样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威尔伯呢?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它们是朋友。而且,夏洛承诺过要救威尔伯的。夏洛是把友谊看得那么重要,把他人的>幸福看得那么重要,它在救威尔伯时,其实也就是使自己走上了绝路——死亡之路!可是它从没有抱怨,只是默默地付出,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夏洛无私奉献的品质与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震撼了我,世上能为他人付出,为他人不惜自己生命的能有几个?岂不是我们连一只蜘蛛也不如吗?回想以前,我上作文班时,一个朋友发现自己没带橡皮,于是她向我“求救”,可是,我却冷冷地给了她一句“不,这橡皮是妈妈买给我的,你凭什么拿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智慧的阶梯,是书给了我们启迪,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青铜与葵花》。
这本书我最感动的是他们一起去看马戏,青铜长时间背着葵花,葵花却不知道哥哥的辛苦,开心地看着马戏,这时,眼泪就在我眼眶里打转,仿佛青铜就站在我的眼前,他背着妹妹葵花,有的亲兄妹都不会像他们一样,更何况无血脉之情的他们呢!
文中的哥哥因为家境贫寒,家里实在拿不出钱供两个孩子读书,懂事的哥哥为了让妹妹葵花去上学,只好放弃了自己读书的梦想。每当妹妹去上学,青铜都把妹妹护送到校门口,然后,自己上山去砍柴,贴补家用。当有好吃的果子,他都留着妹妹回来吃。偶尔,青铜趴在妹妹教室的窗户边,看着老师写字,听着妹妹念书,虽然有些听不太明白,可是青铜的心里却是充满喜悦的,因为妹妹葵花学了知识,将来一定非常有出息。
读了这本书,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我们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做一个有担当,有责任的好少年,和青铜一样为自己的家人着想。
每个人都看过很多书,也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一定让你懂得了很多。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杨绛先生写的《将饮茶》。
《将饮茶》的书名中虽然有一个茶字,可书中正文和茶一点都不搭边。为什么杨绛先生要给书取这个书名呢?她在书的前言里做了解释。原来,传说人死去的时候都会喝下孟婆茶,喝了孟婆茶,就会把前生的人和事都忘记。作者觉得自己已经老了,即将要饮孟婆茶了,为了不忘记,她要重新把这一生身边的人,干过的事,都重新回忆一遍,在喝茶之前把这些都写下来,所以书名叫做《将饮茶》。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绛。她虽然是个女子,但却被尊称为“先生”,因为她非常有才华和学识。除了《将饮茶》,她的代表作还有:《洗澡》、《干校六记》、《我们仨》。她还是著名作家钱钟书的妻子,书中描写她和钱钟书是一对心有灵犀的夫妻,两人只要会意一笑,对方就能明白自己是什么意思。
书中包含了“回忆我的父亲”、“回忆我的姑母”、“记钱钟书与《围城》”、“丙午丁未年记事”和“隐身衣”等文章。这些故事让我知道了:杨绛的父亲杨荫杭是江苏无锡人,虽然成年时做了很多大事,但他说自己小时候就和普通孩子一样;杨绛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杨绛的姑母不愿意一个人出去,每次都会带上杨家的一群小孩。还有关于钱钟书写《围城》时的故事。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很多,让我不再看一些没有用的书籍,让我成长了很多,让我阅读中能够深入思考,让我爱上了阅读!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爱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三国演义》、《鲁滨逊漂流记》、《水浒传》、《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这本书里面我最敬佩的是刘备。他大仁大义,求贤若渴,不会滥杀无辜,虽然最后没有统一全国,但因为仁义,所以被流传于古。其中有两个故事最让我感动。
这故事讲了刘备因为被曹操的军士追赶,而一些善良的老百姓都跟随他。本来能日行百里的刘备军,因为老百姓的原因,他只能一天行几里路,诸葛亮一再想要舍弃他们,但一直被仁义的刘备拒绝。最后,曹操军士追上时,刘备让士兵们决一死战,原因就是为了保护追随他的老百姓。
当刘备听说卧龙先生就是诸葛亮时,顿时喜上眉梢,和张飞、关羽前去请他出山。卧龙岗身处在一片山林之中,就像一条卧龙,盘踞在这儿。离山岗还有半里路,刘备就下马步行,可是第一次和第二次诸葛先生都出门了。到第三次时,关、张二弟都不想再去,以为诸葛亮是一位老匹夫,不走出来相见。在刘备一再要求下,他们又来到了卧龙岗。刘备轻轻地敲门,开门的童子说先生已经回来了,刘备大喜,步入了先生的家中。刘备见诸葛亮在草堂睡觉,他等了半天,以为先生要醒了,可是他只是翻个身又朝里睡去。刘备又等了半晌,诸葛亮才悠然醒来。
这世上如果有天堂,她也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博尔.赫斯
是啊,书,是人类永远不会背叛的朋友;是一座永远敞开的知识宝库;是永远不会腐朽的精神食粮……一本好书,将会成为人一生的导师。
《朝花夕拾》就是这么一本好书。《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鲁迅于1926年所作的10篇散文的汇总,记述了作者童年的生活与青年时的求学经历。抒发了对亲友与师长的怀念之情,对*与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与嘲讽。
作者鲁迅用生动地描述以及富有人物个性的细节描写,以自己的笔为武器,划破了封建守旧人士“正人君子”的面纱,也捅破了封建主义的黑暗,为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们带来了来自*的希望,使之成为其奋斗的目标。
在《朝花夕拾》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鲁迅的精神,他用他的笔与意识,在多次“碰壁”以后,仍然顽强地与这些“不好惹”的“正人君子”们周旋,揭开了他们的层层面纱,鞭挞讽刺了其黑暗残忍的本质。虽然全文中并没有豪言壮语,但确写出了作者对封建社会的痛恨与忧国忧民,体现出他“愈艰难,就愈要做。改革,是向来没有一帆风顺的”这样的决心与精神。
我有一本名叫《三体》的书,它是我七岁过生日的时候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很漂亮,土黄色的塑皮上面画着一个人和他的机器类的东西。反面是一个穿着一个盔甲的人,非常霸气。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动物科学,地球科学,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青年情趣,每看完一章,都会有一个小题目,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给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特殊,每一章中的人物对话就像是他们的台词,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说:“火星上确实有生命”。他们谁都不相信我,还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三体》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火星上确实有生命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
三体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的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很多的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厚厚的外国小说。初一看,一幅插图也没有,满本都是字,我觉得这本书肯定枯燥无味。细细品读后,我发现它其实很好看。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一艘船上当水手,结果船沉了,他漂到不远处的一个荒岛上,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寻找木材,为自己搭建房屋;他外出捕猎,为自己寻找食物;他还饲养羊群,当猎物缺乏时可以以羊肉充饥等等。
书中的鲁滨逊十分让我敬佩,他到一个荒岛上竟然还能生存下来。所以,当我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困难,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鲁滨逊。是呀,鲁滨逊在没有人烟的荒岛上都能生存下来,一点小小的困难难道就把我吓住了?想到这儿,我觉得浑身又有了使不完的劲儿,又开始信心百倍,就这样,一个个困难被我克服了。
《鲁滨逊漂流记》就像一枚指南针,时时刻刻为我指明着方向。所以,我真的非常喜欢它,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众多的书籍里,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魔恋三部曲》中的首部曲─《银色十字梦》,这本与众不同的书,是由梦三生着,内容时而令人胆颤心惊,时而令我感动落泪,字里行间都透露着情感,将主角描绘得栩栩如生。
书中的女主角拥有妖艳的面容,以及纯真的心灵,在某次“意外?中,她成了个吸血鬼女王,后来发生的种种战乱,令身为读者的我,不禁感觉似乎身在其中,被恶鬼大卸八块,被利刃划破皮肤,每看一个字都让我屏住呼吸,却又迫不及待的看下去。有血腥残忍的战争,当然也有感动人心的温馨场景,在女主角找到朝思暮想的人时,那一刻,是多么令人兴奋,是如此的感动,有如失明的人,终于重新见到光明的世界般,那样幸福。
除了触目惊心的情节,还有一个原因,使我如此珍惜这本书;当初我为了得到它,必须到自家菜园挥洒汗水,才能换来这本得来不易的小说,在过程中,不小心划伤了手指,又被蚊虫叮咬,因而损失了宝贵的“三滴血?,虽然仅只有那几滴血,但,正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哪怕只需要我的一根头发,我也是十分不舍的!这不计代价的付出,让我对这本书更加地爱不释手。
作者的笔法令我叹为观止,刺激的情节、感人的场景,充分描述了书中的各个角色,其中的“爱情?故事,是最令我动容的,男主角对女主角不离不弃的精神,使我心向神往,书里的欢乐气氛,在不知不觉中,已沾染在我脸上,在冥冥之中,我已深深地爱上了这本独特的小说。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是唐代诗人颜真卿写的《劝学》诗。它是用来奉劝人们:好男儿应该用心、勤奋读书,否则年老的时候再后悔年轻的时候没有好好读书,就没有什么用了,时间不会倒流。从我知道这首诗的意思后,就喜欢上读书了。我现在给各位来推荐一本好书。
它叫“作文典藏”是夏保年编写的,由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版。里面的作文,简直是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里面包含了九种类型的作文,有:写人的、写事的、写景的、想象的、感想的、环保的、书信体的、看图的。真是让我爱不释手。
其中有一篇作文写的既幽默又具体。就让我来给你们说说吧!文章说了:活动课上“我”来到操场上和别人打羽毛球,刚开局,就被老师带去打针,一个女孩说:“班长带个头吧。”“我”说:“女士优先,男士靠边嘛!还是你们先打吧。”老师说:“班长一定要先打,给后面的同学带个头。”“我”只好走上前被打了一针,“我”说:“那感觉就像被针扎了一下,废话,我确实被针扎了一下。”又握起拳头说:“每人必须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针同打。”说完上至老师、医生,下至同学,都被“我”逗笑了。怎样这篇作文是不是很幽默?
怎么样我的作文典藏好吧!大家可一定要在书店买一本来看看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莫过于《魔戒》,他是一部超长篇小说。一共分三部曲:《魔戒现身》、《双城奇谋》和《王者再临》,共计约120万字!这对于一般人来说要把它读完并不算什么,但对于我这种做事常常三心二意,半途而废的人来说,那是多大的困难啊!
可是在不知不觉中,我好像越看越津津有味,不再那么哈欠连连,最终,就连我也身陷其境。
《魔戒》的简介就十分吸引人:天真无邪的哈比男孩佛罗多继承了一枚戒指,却发现他就是黑暗魔君铸造的至尊魔戒。在甘道夫的指导下,佛罗多和精灵、矮人、哈比人组成远征队,要将魔戒扔进火山口销毁,一路上困难重重。
读了这简介,你是不是也想读这本书呢?我也是。作者用了很多生动、巧妙的语言,风趣、幽默的语言,让你忍不住“噗哧”一笑。这本书的画面感很强,场面切换得十分惊妙。当你非常急迫地想知道后来怎么样的时候,场景又切换到了别的地方。
《魔戒》中有一句话我觉得写得很好——“禁锢众戒黑暗中,魔多妖镜暗影伏”这句话深深回荡在我的心间。
世界上的书有许多,我读过的书也不少。每看完一本书,书中的情景和画面总会清晰的停留在我的脑海里并反复回荡。《摆渡人》、《西游记》、《明朝那些事》等书至今令我记忆犹新。然而,我最爱看的,还是那耐人寻味的——《三国演义》。
我喜欢历史,也喜欢了解历史,更喜欢去探索历史。刚读《三国演义》时,便发现这本书的与众不同,书中从不提及人物的心理,而是通过对人物的语言、行为,细节之处的描述,让读者自己去慢慢体会人物的心理,给人留有一定思考的空间。所以,才有了每个人读《三国演义》后的读后感各不相同,因为只有细细品味,慢慢琢磨,才能抓住作者的思想脉络,深沉而又含蓄,这不正是这本书中的迷人之处吗?
每次读《三国演义》都感觉是一种享受,一种乐趣。当我看到草船借箭时,不由得佩服诸葛亮的机智;当我看到关云长义释曹操时,不禁为他点赞;当我看到赵子龙在长板坡七进七出时不得不为他的忠诚与英勇拍手叫绝。同时,《三国演义》也不仅仅是一本书,而是对一段历史的缩影,更是你值得依赖的历史导师,作者罗贯中以大气的手笔撰写出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将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的百年风云,栩栩如生的落于纸上,让你读后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它对于我来说不止是一本书,更是一位知心的好朋友,希望大家也要会读书、爱读书,早日找到自己的“知心朋友”。
有一本书让我如痴如醉。它就是《天使在人间》。
这是一本集有新编小小说的书,它反映了人间的真情和善良,是一本感人肺腑的书。
这本书的来历不同寻常,是老师赠送于我的。拿到这本书,我粗略地翻了翻,立即被里边生动的语句,感人的故事迷上了。
“叮零零”,下课了,我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不时抹了抹掉出来的泪珠,继续往下读。“叮零零”,上课了,我见老师还没来,忙抓紧时间,老师来了,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里。
一整天,我都魂不守舍,就像被书勾走魂。
放学,走在路上我不敢看书,生怕出了什么事。一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拿出书,有滋有味地读了起来。我遨游在书的王国里,忘了别人,也忘了自己。“开饭了!”我被奶奶的呼声拉回了现实。我眷恋地看了看书,拿起筷子,赶紧吃饭。三下五除二,我吃好了饭,又沉浸在一篇篇动人的小说中。
就这样,我仅花了一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这本书。现在也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忍不住再拿来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欢乐,也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让我开阔视野,思想升华。在书的海洋中,我可以津津有味的品尝书的大餐。正如德国的著名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的家里,真是特舒服、特自在、特温暖。
在我的书架上,有着许多本书籍,其中最抢眼的一本,叫做《伊索寓言》。名字虽没有什么闪亮之处,可内容却不同凡响。故事里的内容小巧、精悍,情节生动、寓意深刻。讲述了一个个深奥的哲理,告诉人们一个个受益匪浅的道理。书里面不是死板的人物,而是一个个的动物,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的展现在人们的眼前。帮助我们如何识别善恶美丑,如何防止上当受骗,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放羊的孩子》。牧童数次大叫“狼来了”,欺骗村民,当“狼真的来了的时候。”谁也没有办法去帮助他。他让我明白:一贯说谎的人即使说了真话,也没有人会相信他。一个经常用谎话欺骗和戏弄他人,最终也只能是伤害自己。
《伊索寓言》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座丰碑。它的内容十分丰富,题材相当广泛。
相信大家都应该有过几本书,说起我的书那可就多了,《查理九世》《爱的教育》《亲爱的汉修先生》。让我说出最喜欢的书,那还是《十万个为什么》。封面上有一个彩色星球,两个小男孩,颜色非常丰富。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因为这本书不仅颜色美丽,内容也很丰富,这本书告诉我很多很多的知识,让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也解答了我很多的疑惑,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书里介绍了各种各样的东西,比如现代为什么空气质量那么差?是因为现代人们生产生活中排出的气体里有有害物质。再比如:为什么人不能戴戒指?因为戒指上有一种物质是对人身体有害,所以不能带戒指。
通过读《十万个为什么》我学到了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还学到了许多生活常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而且这本书让我开阔了视野。让我从书中获取了很多有趣的知识。书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要多看点书,这样才可以让我们的知识面更宽更广,让我们懂得更多、学会更多,我们可以利用这些知识去帮助更多的人和社会。
书是我的挚友,伤心我会告诉它,快乐我也会告诉它……我读过许许多多著作,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卡洛科洛迪笔下的《木偶奇遇记》。
一位外国诗人说道:艺术之树常青。《木偶奇遇记》就堪称这样一部艺术作品。
我记得以前读这种名著总觉得很难读懂,读这本书却让我浑身轻松,它还让我浮想联翩,源源不断的故事常常让我牵肠挂肚。
在卡洛科洛迪的笔下,小木偶生动可爱,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第一章写了木匠樱桃师傅如何找到一块像孩子似的,既会哭又会笑的木头,并且这块木头可以说话!樱桃师傅因此吓得魂飞魄散,就把这块木头送给了他的朋友杰佩托。杰佩托拿起这块木头,要把它做成一个神通广大的木偶,会跳舞,会击剑,还会翻跟头。杰佩托回到家后,马上动手做木偶,并给它起名为匹诺曹,就这样一个不同寻常的木偶诞生了。读了匹诺曹和会说话的蟋蟀的故事,我看出,坏孩子是如何讨厌比他们懂得多的人来规劝自己的。后来,匹诺曹很饿,找个鸡蛋煎了吃,然而在最紧要的关头,鸡蛋竟从窗口飞走了……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善良,诚实,守信,像文中的小仙女一样。不要做坏事,否则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你想进步吗?那就读书吧!让我们一起用智慧的钥匙打开智慧的大门,通过书结识更多的新朋友。
人人都有自己最爱读的书,我也不例外。我喜欢读的书有很多,比如:《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还有各类作文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那本《感恩,我们要行动》,是它教会了我如何尊敬长辈,如何孝顺老人,如何感激他人。
那是一个晴空万里的上午,一个叫王冲的老师,在我们的学校里进行了一场演讲,大家听了都感动得哭了。在演讲结束时,奶奶在王老师那里给我买了这本书。
从那以后,每次回到家中,我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感恩,我们要行动》。记得有一次放学回家,我一口气跑上楼,打开书就看,书里的那些真实的故事,让我泪流满面,奶奶叫我吃饭,我才回过神来,这下把奶奶吓坏了,连问我为什么,我不好意思地下楼了。
几年过去了,那本书我现在天天带着,一有空就会看一看,内面的故事看了一回又一回,经常在我朋友的面前讲给他们听,他们都夸我是个小书迷。
书,它把我带入一个充满知识、充满故事的神奇世界里,我知道了大自然的美妙、海洋的奇特等。它不仅是我学习上的良师,更是我生活上的益友。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成为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好作文
“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册书籍,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这是美国传奇诗人狄金森所写的《神奇的书》。是啊,书就像一匹车骑,它质朴无华,但他它却重装满了人类灵魂中全部的"美丽。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让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的《秘密花园》。
起初,我根本不知道这本书。班上的同学带来后,我开始迷上的了这本书。但看到一半,那位同学就把书弄丢了。于是,我就到书店买了一本。
文中小主人公叫玛丽,玛丽出生在印度,是个相貌*庸脾气倔强,人见人厌的女孩儿。她对什么都没兴趣,一次霍乱夺去了她爸妈的生命,她成了孤儿,被送到英格兰约克郡米赛尔斯维特庄园,由姑父克拉文先生收养。10年前,年轻美丽的姑妈在生下儿子克林后不久在花园里意外身忘。克拉文很伤心,从此封闭了花园,不让人进去。此后,玛丽就和克林和狄肯开启了关闭10年的花园。
这本书出版于1909年,先后十几次被改编成电影、电视、话剧、动画片,评论家认为这可能是她最好最有生命力的作品,是一部让人爱不释手的经典著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话题作文
《天使雕像》这本书的作者是E。L。柯尼斯柏格,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一本国际获奖小说。
《天使雕像》的内容非常精彩,带点冒险、带点推理还带着一个人应有的努力和自信:一个名叫克劳迪娅女孩子厌倦了家里千篇一律的生活,她每天都要洗碗、清理垃圾筒于是,她想做些出人意料的事情,就精心策划了一场离家出走。她选择的是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她的同伴则是她富有又小气的弟弟杰米。在戒备森严的大都会博物馆里,他们俩竟神奇地度过了一个星期!在这期间,一座被疑为是米开朗琪罗雕刻的小天使雕像正在博物馆里展出。克劳迪娅立刻被这座雕像吸引住了,她决意要弄清这座雕像到底出自谁人之手。但是,他们没有丝毫线索,而且钱也快用光了克劳迪娅不甘心这样*庸地回家去,她和弟弟利用最后的一点钱,终于找到了雕像原来的主人福兰克威尔夫人
在读了《天使雕像》这本书后,我找到了埋藏在心底那一份渴望探险、活动的精神。我认为,虽然克劳迪娅和杰米的出走使他们的爸爸妈妈非常担忧。但是,他们也在出走中得到了锻炼,学会了精打细算地过日子。他们在博物馆里的生活可以说是非常艰苦的。每天洗澡只能在喷泉里用冰水洗,但也因此收获了不少钱在喷泉的底部有许多人为实现愿望撒下硬币。每天在工作人员检查博物馆时,他们必须蹲在厕所的马桶上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但是克劳迪娅和杰米都挺过来了。
在发现小天使雕像后,克劳迪娅和杰米找到了小天使雕像的主人福兰克威尔夫人,虽然到达时他们像两个小乞丐似的,其实他们能够到达就已经非常令人难以置信了,任何困难都没有阻挡住他们的步伐。最后,他们和福兰克威尔夫人达成了共识,一起保守了一个秘密,一个他们要是说出去一定会出人头地的"秘密。但是他们并没有说,虽然克劳迪娅想要出名,但她想要的一定不是这种出人头地。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喜欢里面的人物、以及故事情节,他们都令我感动。让我感动最深的当然是克劳迪娅。首先是因为她在家里虽然是姐姐,但处处让着弟弟,而且她还要每天去打扫卫生,就算是弟弟故意将一些脏东西拿来恶心她,她也不会有一句怨言。其次,则是在保守秘密时,她令我感动,虽然她离家出走就是为了出人头地,但她并没有利用别人的秘密来造福自己,她想要的,一定是靠她的劳动争取过来的。我认为,她能够为别人守住惊天动地的秘密,已经相当厉害了,她并没有被自己的贪婪心征服,而是将它彻底打败了。
我希望,我也能像克劳迪娅一样,有一次冒险,还有更多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10篇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因此,我特别喜欢读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岳飞全传》,这本书我五岁时就开始读,到现在我读过最少八遍呢!对这本书我实在是爱不释手。
《岳飞全传》一听名字就知道里面是写岳飞的,可是,岳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你们和我一起去看一看吧。
说到岳飞,大家都知道他是我国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时候却有过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飞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兴,可是美好的生活总是太短暂,岳飞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黄河决堤发洪水了,他的父亲让他和他的母亲一起坐在大花缸里,顺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员外给救了,他们才算活了下来。
岳飞7岁时,岳母开始教他认字写字,小岳飞学得很快,也很勤奋。后来,岳飞又拜周侗为师,学习武功。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帅,许多叛军的首领都投靠了他。他和这些英勇的将士们为国立了大功。
岳飞不仅为国立功,而且非常孝敬岳母,岳母见岳飞忠孝两全,但又担心他被叛贼引诱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伴随着岳飞,度过了他英勇的一生。
后来,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贼秦桧*在风波亭上,老百姓都为岳飞的死叫怨。岳飞死的时候才32岁。但他的英名将流芳百世。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它一直激励着我,激励我从小就要好好学习,争当四好少年,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它的作者是吴承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里面有天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憨厚老实的沙和尚,任劳任怨的白龙马和心地善良的唐僧。师徒四人历尽千辛万苦,一路上斩妖除魔,才取得真经。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三打白骨精》。一天,师徒四人经过一座山脚下,被山里的白骨精看到了。白骨精趁孙悟空不在时,便打起了吃唐僧肉的坏心眼。她先变成了一个姑娘,装着给唐僧送饭菜想抓住他。正巧悟空摘桃回来发现,一棒子就把白骨精给打跑了,地上只留下一具少女的尸体。白骨精第二次变成了一个老婆婆,来向唐僧打听女儿,又被悟空识破,一棒子打死了。第三次白骨精变作一个找寻女儿和老伴的老爷爷,还是被悟空的火眼金睛给识破,一棒子打死了,留下了一具白骨,脊梁上写着“白骨夫人”四个字。而不明真相的唐僧却埋怨徒弟滥杀无辜,终于落入白骨精的圈套,后悔莫及。
这个故事告诉人们:不要被表面现象和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蒙骗,特别在如今社会里,有些人的表面是虚伪的,内心是阴暗的,常常想方设法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却使用各种卑鄙手段。有些人常常用某种利益引诱你,又可能挑拨你和朋友之间的交情。所以人时时刻刻都要檫亮眼睛,要知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当然,《西游记》的故事很多,篇篇引人入胜,个个令人回味无穷。我喜欢读《西游记》,你呢?
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里的《三国演义》,四年级下学期刚开学,老师就要求我们要读好这本书啦,还时不时提问我们《三国演义》读的怎么样了,老师还要求我们每天下午一个小组来表演三国演义。
我们组也很认真的排练三国演义里的第15回千里走单骑,每天中午我们都在努力的排练,非常期待我们表演的那一天,可是快到了我们组表演时,老师却说不表演了,我们的心里都有一些小小的失落,但也不错呀,我们多了一些时间排练,虽然最后没有表演成,但是排练的过程我们都很开心!
大家都知道过五关斩六将故事里的人物关羽吧,这也是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啦,这个故事当中关羽显得更加英勇顽强,他保护两个人走过了一条漫长的危险之路,一般人是不会做到的,要是能做到,也肯定是遍体鳞伤,而他做到了!他特别坚强,有一次敌人在看不见的地方对关于放了一只毒箭,并且扎到了关羽的肩膀,在华佗帮他治疗的时候,他居然还谈笑风生,没有任何感觉一样,这个故事就是刮骨疗毒。
大家一定都很想成为聪明计谋多的诸葛亮吧,我也一样,大家知道刘备有好几场仗都是靠诸葛亮的计策来取得胜利的,诸葛亮是无人能敌的,很厉害!
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排练课本剧加深我对《三国演义》的喜爱,相信我们班的同学和我一样,同学们,是不是?
它封面厚厚的,上面画着一只正有滋有味地啃着竹叶的大熊猫,可爱极了!翻第七页你会看到彩色图画,我可亲眼见见我的地球妈妈和太阳系;我还可以看到又高又陡的华山和一片云海的衡山……。既能欣赏婀娜多姿的自然景色,还能看到北京、威尼斯的人文风光;还有颜色不一、形态各异的宝石、凤冠……
我来到了动物世界,那里有奔跑在大森林、大草原上的动物。你瞧!那只大老虎在雪地悠闲地走来走去;还有几只斑马正挤在一起吃草呢!继续走下去,我看见了乔装变色的海兔、钢针倒坚的刺猬等等。哇噻!海兔居然会变颜色?从来没听说过。啊!不好!敌人来了,小刺猬爬得这么慢,一定会被吃掉的!我蒙住了眼睛,可小刺猬不慌不忙,当敌人来时,就缩成一个小刺球,连森林之王也惹不起它。刺猬成功地逃过,我高兴地笑了。
接着我来到了植物王国,我看到了“吃人树”—奠柏,“食人帮凶”日轮花,看到这两种植物,我惊奇地张大了嘴巴:“我没看错吧?树还会吃人? ”紧接着疑问又来了:“日轮花这么漂亮,还是食人帮凶?真不可思议!”我一边打了个寒颤,一边侥幸地想:幸好“吃人树”、“食人帮凶”我们达州没有。
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是取之不尽的知识宝藏,让我百看不厌,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是这样的。每当我看到书时,就像饥饿的人遇到了面包,情不自禁地阅读起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狼王梦》莫属。
《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是我最喜欢的作家。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母狼紫岚,为完成丈夫的愿望,付出了很多。她想让三个儿子当上狼王,但每一次都以儿子的惨死而告终。最后,紫岚为后代铲除危险,在和金雕搏杀时,同归于尽。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肃然起敬,为母狼紫岚这种母爱而赞叹。同时,我也对狼这种动物改变了以往的看法。
翻一翻词典,几乎找不到一个褒奖狼的词语,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从这些词语,我们看出的是狼的凶残。
但是,在《狼王梦》这本书中,狼的形象得到了重塑。这本书中的狼忠诚、坚强,畏惧人类。紫岚,不仅是一个忠贞的妻子,更是一位坚强的母亲。即使最终她失败了,但她的一生却是伟大的,无悔的。
以前,我只要听到“狼”这个名字,就会想起张着大嘴,龇着尖牙的狼的丑恶形象。但现在,就不会了。狼的形象是那样忠诚、坚强。
这本书中,作家沈石溪运用了大量的细节描写和动作描写,把狼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引人入胜。文言文在书中恰当的运用,使这本书增加了几分情趣。读了这本书,我的写作水*也得到了提高。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
“一个刚上了一年级几个月就被退学的孩子,居然还在想着怎么去做一个有教养的人,而且还是一个人在默默的思考着!即使大家都觉得小豆豆毛病很多,比如天天窜来蹦去,没有一刻安静,一发现什么有趣的事情就马上凑上去,见了任何一个坑都要跳进去等等,可是她仍然在听,在思考着。”
这就是小豆豆,长大的她是这样的:她写了日本有史以来最畅销的一本书,她是亚洲唯一一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大使,她还是世界上最有名的的主持人,她被*,时代周刊,新闻周刊赞誉为日本最伟大的女性。她就是小豆豆,黑柳彻子,一个因淘气,一年级就被退学的孩子。《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是我从小到大的最爱。它教你成长,做人,拥有一颗孩子的心。书中讲述了作者自己小时候的故事。说心里话,我是羡慕小豆豆的,调皮的她碰到了一个“特殊学校”的小林校长。小林校长对幼儿教育有他独到的见解。他很有耐心连续听六岁的小豆豆说四个小时的话而不打呵欠;也很有创意、会想到用废弃的电车改装成上课的教室;最最棒的是,他尊重小豆豆天马行空的想法,当小豆豆把粪坑里的东西全捞出来堆成一座小山,校长先生只说“弄完之后要放回去喔!”。这个学校,叫巴学园。这所“巴学园”佷有特色,不是像我们的学校按照课表上课,而是把今天要学的全部写在黑板上,还有重点要注意的事项,然后就在上面选自己喜欢的,如果有不会的就可以去问老师。我非常羡慕小豆豆,她上的那所学校的上课方式生动活泼,启迪思维。不止上课方式特别,而且他们的教室更加特别,他们的教室不是教学楼,而是由电车改装成的教室。他们吃饭的时候也很特别哦!他们是围成一个圈,然后,校长小林宗作就会说:“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就是要告诉我们不要挑食。“小豆豆的快乐童年就是在这所巴学园度过的,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地小豆豆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我也羡慕小豆豆有一个宽厚仁慈的妈妈,直到她二十岁之后,妈妈才跟她提起小时候因为太过调皮被退学的事情。如果当初在小豆豆还是个六岁的孩时,妈妈说:“怎么搞的?你竟然弄到要退学!我们只好再找一个学校了,如果再退一次学,就没有学校再要你了!”小豆豆一定承受不了这种教育。所以我觉得每个老师与家长都应该来读读这本书,来探索孩子的内心世界,你会发现小林校长和小豆豆妈妈的这种教育方式很适合小孩子的成长,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才是教育孩子的出发点。
这本书不仅让我记住了一个由六辆电车改成教室的学校,校名叫"巴学园",更让我在欢笑与泪水中读到了一个孩子成长的旅程,这个旅程是是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和尊重的过程。这个旅程对于每一个人都很重要,对我们现在的教育更重要。小豆豆的故事,是我们每个人的清流,洗刷我们的心。
今天,想起小豆豆给我带来的这份恒久的感动,我一定会把它推荐给所有的人。
从小到大,我看过的书不知多少,而我喜欢的书也不少,但是我最喜欢的书,就只有那么一本,这书叫做《再见,小狗朋友》内容是一个小男孩为了一只心爱的狗过世了,而他因此茶不思、饭不想,父母都很担心他,直到他的一位朋友来找他,并且跟他谈心,才让他走出这悲伤的心情。
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绘本,可能对一般人来说,它没什么,但是里面却有着我以前快乐的回忆。还记得,他是我开始学说话后,我的第一份生日礼物,一拆开,我就很兴奋的要求我的父母读给我听,从此以后,我每天都要在睡前听一遍,才得以入睡,之后,我的父母开始一个字一个字的教我如何读,这种天伦之乐,真是羡煞旁人啊!
现在,上了四年级,因为上课的原因,一个星期可能翻不到一次,所以上面可能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不知何时才可以再次看到那充满着童年回忆的绘本。
这本书不但是我的生日礼物,更是充满回忆的宝藏,这一本小小的绘本,在我心中,将是永远的第一重要,没有任何事可以赢过它,我发誓,我一定会把这宝物找出来细细品尝。
书的好处真不少,俗话说:“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我十分赞同这句话,因为我只要二三天没看过书,我就会双眼无神,脑子空空,所以就更需要看书了。但每个人喜爱的书因人而异,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名著,而三国演义这本书的作者是——罗贯中。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刘备、关羽、张飞的桃园结义,他们有如兄弟一般的感人救国心,真是令人感动,换作是我铁定不会到战场舍弃自己的生命,为国捐驱。而大家所熟悉的草船借箭,诸葛亮运用智慧,只在一夜之间就可有十万支箭,他的智慧与处事道理是我们要学习的。
三国演义虽然是可以反复咏诵的一个故事,但三国演义仍只有一部份是符合历史的,其余皆是来自作者的想象。虽然这本书听起来不太现实,但总比课本上死板板的历史好太多了。这本名著也带给我许多的启示,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用机智也可以战胜凶恶的猛兽。
阅读真的很重要,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也可以带给人*静与待人处事的道理。”为什么不把空闲的时间用来看书呢?
书,就像一枝红玫瑰,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书是《动物农场》。《动物农场》这本书还对我自己的阅读起到了带领的作用。记得那个时候……
我在一个休业式的早晨,我们正听着老师慢慢地介绍着假期里要看的书,听到《动物农场》这个书名时,我脑子里的问题一下子就来了:为什么这本书叫“动物农场”呢?这又不是动物开的农场。
带着这一问题,我从放假的第一天起,就在网上买了书,等待着书的到来……
果然,书三天后就到了,我兴奋地翻开了那本书,里面主要讲的是动物占领农场的故事。里面不仅文字内容丰富,而且少量的图片也生动有趣。以前我是十分不爱看书的,可是通过这一本书,我改变了许多:一旦我遇到好书,我就很想看完。一本书一天读个五、六遍也是正常的事情。
总之,就一句话——只要有时间我就看!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让我们领略到书的真谛,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我们每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书籍,我最喜欢的书籍类别是历史类、想象类的书。
其中一本是张天翼写的《宝葫芦的秘密》。
奶奶经常给孙子王保讲有关宝葫芦的故事,一日,王保睡觉后,他梦见了他在跟小朋友们玩钓鱼,谁知他钓到了宝葫芦,宝葫芦告诉王保,它能实现愿望,考试时,王保什么也不会,让宝葫芦找一张能得高分的卷子,宝葫芦找了一张九十五分的卷子,,王保看都不看就交上去了,班主任老师见了,问:“这是你的卷子么?怎么不是你的名字?”王宝一看,这张卷子是别人的,别人的卷子是自己的。而自己的卷子上却一个字也没有,零分。
王宝气愤的走在路上,,看见卖玩具的,可是没有钱,走了。宝葫芦一看,把所有的玩具都“偷”了过来。王宝回到家,看见自己满屋子的玩具,怕妈妈发现,就赶紧把妈妈赶走了,怕露馅。妈妈问他:“你怎么考了零分?你太让我失望了。”王宝伤心的走了出去,宝葫芦安慰他,王保二话不说,把宝葫芦踢了出去,踢到了水里,可是宝葫芦又浮了上来。我不能让别人帮助我实现愿望,我必须要靠自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简爱作文5篇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 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简·爱》是英国知名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是英国历史上一部有着显著地位的小说,夏洛蒂以自己为原型,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等的妇女形象——简·爱,这在英国文学史上是一个创举,这本书更是成为“全世界妇女必读的一本书”。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被寄养在舅母里德夫人家,因受其虐待而萌发反抗意识,与舅母一家作了许许多多“斗争”。在劳渥德学校上了八年学后,她受聘来到桑菲尔德庄园,给庄园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的小女儿阿黛勒当家庭教师,与罗切斯特产生爱慕之情并决定结婚,结婚当天却得知他早有妻室,简·爱伤心地孤身逃离庄园,被圣约翰一家收留,却意外了解到圣约翰是自己的表兄,还分到了一大笔遗产。因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简·爱又回到了已经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身边,与罗切斯特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简·爱》这本书现在已被翻译成各种版本,被数以万计的读者所接受和喜爱,简·爱只是一个长相**,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弱女子,她之所以这么有名,我想正是因为她敢于捍卫自己的尊严,具有一种直率的、不同寻常的反抗精神,正如她在劳渥德学校对好友彭斯说的那句话,“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地还击,叫打我们的那个人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 “狠狠地还击!”也许这种简·爱式的单纯思想在生活于21世纪的我们看来有些粗鲁和幼稚,但很多人在受到暴力的压迫时也会这样想,却不敢说出来,更不敢这样做,而简·爱却能一生都努力坚持着这种追求*等,敢于反抗,勇于斗争的信念,代表的不正是正义和勇敢的精神吗?
回首漫漫的历史长河,我看到了许多像简·爱这样敢于捍卫尊严的人,文天祥就是其中一个。可贵的是,他捍卫的不仅是自己的尊严,更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尊严。文天祥被元兵俘虏后宁死不屈,吟咏“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悲壮诗句,表达了他视死如归的精神和赤心报国的志向。
我从他们身上学到了敢于反抗、伸张正义、追求*等、自尊自爱的优秀品质。就像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的那一段很知名的对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等的,就像我们都已经离开了人间,通过坟墓,*等地站在上帝的面前一样!”
*的四大名著家喻户晓,而外国中有许多的名著:梦幻美丽的《爱丽丝梦游仙境》、奇幻感人的《绿野仙踪》……但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曲折动人的《简?爱》……
《简?爱》中的女主角是一个名叫简?爱的女孩子同命运被强抗争,不屈服于命运勇于面对生活的故事。主人公简?爱自小在姑妈家里受到欺负,长大后进了学院,唯一的朋友海伦也因病去世了,她长大后当了一名家庭教师,随后又认识这里的男主人,后来本应与他结婚,简?爱以为找到了依靠,担后来才知道他还有个疯妻子,简?爱一心高傲,漠然离开好那个地方,后来又因想念男主人回到了那个地方,可这时男主人眼睛已经瞎了,简?爱不顾任何人的看法,毫不犹豫地嫁给了他,后来男主人的眼睛已经快好了,简?爱最终获得了属于她自己的幸福。简?爱的一生坎坷不*,她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和对生活的热爱让世人敬仰,简?爱爱的深,伤的也深,在她得知男主人还有妻子时什么也没说,只是选择了默默离去,如果说林黛玉的柔弱令人心疼,那么她的倔强也让人心疼不已,虽然刚开始时简?爱并没有幸福,但后来与男主人罗特相遇,命运开始有了改变。
《简?爱》是19世纪的勃朗特姐妹所写的书,这本书正是她们一生真实的写照,因为文才不济,投稿过很多次却不能出名,仅出售的一本书才卖出了两本,于是她们决定写小说,她们的《简?爱》一出版就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她们取得了空前的胜利,曾有人比喻简?爱是沙漠中的仙人掌花,因为她就像仙人掌一样,无论在任何恶劣的情况下都能健康成长,勃朗特姐妹也是一样,她不不输给命运,她们奋起抗争,在一刹那成为了有名的作家,也许仙人掌花的花语就是坚强吧。简?爱和勃朗特姐妹一样,有着不屈服于命运、勇于向命运挑战的精神,《简?爱》之所以受欢迎,不仅是因为它有坎坷不*的剧情,也有它那种坚强不屈、勇于反抗命运的人格魅力……
《简?爱》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命运是由自己掌握的,不要轻易向命运低头,要勇于向命运挑战。《简?爱》是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永远都不会改变。
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本质上说是追求温馨自然的家庭生活,是风度翩翩的绅士与知书达礼的淑女之间的爱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爱情一帆风顺。相反,由于来自内心和外界的种种阻碍,使得他们的爱情一波三折,充满了坎坷磨难。
年龄、身份之间巨大的差距成为了最初的障碍,简爱因为“长得并不漂亮”的自卑心理也成为了最初怀疑的源头。罗切斯特故意用要娶英格拉姆小姐的举动,曾让简爱决心彻底断绝自己的多情,做一个木偶一般不动感情的人。如果说这些只不过是小小的插曲,那最后罗切斯特有一个疯妻的真相暴露后,他们的爱情从高潮直接落入深谷,几乎立刻夭折。简爱做了落跑新娘,而罗切斯特整日疯疯癫癫,行为失常。
而好人圣约翰的出现,也险些让简爱那坚如磐石的爱的意志发生了动摇。如果不是关键时刻上帝的奇迹,让他听到遥远的罗切斯特的呼声,也就是自己内心深处灵魂的呼唤,那么也许不久之后圣约翰身边就多了一位传教士夫人,或者不如干脆说就是一个女助手。这是圣约翰的理想生活,只有对上帝的义务,没有爱。这不是简爱内心的渴望。对于爱情简爱有过动摇,但是最终遵从了内心的召唤,没有向残酷的命运妥协。
然而有一点毋庸置疑,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正是在这磨难当中得到了升华。如果没有这些挫折,简爱未必能够明白自己对罗切斯特的爱有多深。她也许会一直认为爱是无法超越自尊的,甚至有可能无法超过对上帝的宗教义务。但是这些磨难最终使简爱认识到爱是自己心灵最高的追求,诚如她自己所言:“对我来说,做你的妻子就是我在世界上最大的幸福!”
而罗切斯特,也是在觉得自己失去了简爱之后,才放弃了那种高高在上施予者的态度,才明白自己对简爱有多么的渴望,才会发出灵魂的声音:“我渴望着你,简妮特!哦,我的灵魂和肉体都渴望着你!我又痛苦又谦卑地询问上帝:我经受孤独、苦难和折磨是否还不够久,还不能让我马上再常以此幸福和安宁?我承认,我是罪有应得——但我申辩,我几乎再也受不了了,我心中的全部希望都不由自主地用这几个字从我的唇间冒出来——简!简!简!”
最近,我和姐姐看了一部法国电影《简·爱》。这部电影讲了一个父母双亡的可怜小女孩,她小小年纪就遭受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挫折,但她仍然坚持了下来,最终迎来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父母相继去世后,简爱被寄养在舅母家,然而,在舅父去世后,舅母和表兄妹们对她开启了长达十年的折磨。有一天,舅母把她送进了孤儿院,甚至向院长声称她是个撒谎成性的人。而当时仅有十来岁的简爱却坚定地为自己反驳了,尽管面对的是两个强势的大人。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简爱是一个坚定不屈并且勇敢的人,我会向她学习,面对挫折困难坚持自己的信念,勇于为自己发声。
在孤儿院的生活也并不美好,在院长带头孤立简爱的情况下,只有善良的海伦帮助了她,并和她成为了朋友。在海伦被院长要求剪去一头美丽的长发时,简毅然站出来和她一起剪去了长发。但命运并没有善待善良的海伦,她因病永别了这美丽的世界。看到这里我像简爱一样难过,这么善良的人说离别就离别了。但是,简爱并没有因此一蹶不振,而是认真地完成了学业。从简爱身上我学到了,面对不幸我们不能消沉,而是应该继续坚强积极的生活下去。
渐渐地,简爱长大了,她得到了一份在庄园教导10岁女孩阿黛拉的工作。在这里,她遇见了她的爱人,也就是这个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然而,幸福的生活并没有马上降临。她在婚礼途中得知了罗切斯特有一位结婚十五年的妻子,就是那位关在三楼密室的疯女人。得知真相后的简爱十分痛苦,但并没有过多纠缠,而是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庄园。简爱是多么独立自强的一个女性啊,这教会了我们在遇到困难时,不能一味地依赖别人,而是要依靠自己的力量走出困境。
在离开庄园后,她仍然忘不了罗切斯特,因此在继承了她叔父的家产之后,她又回到了庄园。而此时的庄园已经在火灾后变成废墟,昔日的繁华不复存在,男主人罗切斯特也因为火灾而视力下降,几近失明。简爱并没有转身离开,而是决定留下来照顾罗切斯特,在简爱的精心照料下,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慢慢恢复了视力,他们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终于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真为他们高兴。从这里我知道了简爱的爱情观十分纯洁。这对我有极大的启发,在人际交往中,我们不能以金钱和地位为标准来选择自己的朋友,而是要出于相同的兴趣爱好,这样的友谊才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
我从简爱身上学到了很多,我以后一定会像简爱一样,坚强勇敢、积极乐观,让生命之花绚烂绽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50字3篇
《昆虫记》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部昆虫学的科普书籍,也是描写昆虫学的巨著。因而,法布尔被人们称为大博物学家。在他晚年,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这本书是好朋友邓皓丹送给我的,接过书的一刹那,我感受到了浓浓的友谊与真情,一打开我就爱不释手了。
书中主要写了二十多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法布尔笔下的那些昆虫,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灵性。让人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都妙趣横生。其中,法布尔笔下的大孔雀蝶,仿佛就在我的眼前飞舞,令人好似身临其境。
我从小就非常怕虫,一只毛毛虫就足以使我退到 五米 开外。譬如蚕,它胖胖的,既不苗条又不漂亮,在叶子上一扭一扭十分恶心。在我读了《昆虫记》后,发现一只只昆虫就像一个个可爱的小精灵,多么令人喜爱,多么令人敬佩!《昆虫记》让我更加了解昆虫的习性与生活。现在,我不仅不讨厌它们,而且打心眼里喜欢它们了。它们嫩白晶亮,惹人喜爱;它们“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品质,让我崇尚。我像
爱好朋友似的爱着它们。正如罗曼·罗兰的评价:“法布尔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敬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我几年前就读过他的书,非常地喜欢。”是的,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地观察研究。他的那股子钻劲儿、韧劲儿简直使他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热爱,非常人所能理解。他靠着对虫子接近痴狂的热爱与执着的追求,获得了大文学家的称号。
我喜欢法布尔>观察昆虫的环境。在大自然里,在苍翠的树林中,在百花盛开、香气诱人的花丛中??观察着可爱的小虫子,把一切烦恼抛去。
我从《昆虫记》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在一次春游中,我们见到了许多昆虫,每当大家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我便会骄傲地把知识告诉他们,赢得啧啧赞叹。
《昆虫记》是代表我和好朋友友谊的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是我特别喜欢的,看了很多遍都还想再看的一本书。那就是精装版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到底是哪里吸引我呢,让我如此爱不释手?这本书啊,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容,无一不吸引我。看,它的封面,精美又大气,在正中间竖写着四个大字“三国演义”,下方是七个三国主要人物的画像,每个人都个性鲜明,一眼能识出。看到这样的封面就忍不住想看书中的内容。
这本书是由湖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质量非常好,里面的纸张很结实,翻过很多次都没有卷角、起皱,而且每页纸都是彩色的,有浅红,浅绿等,甚是好看。里面的图片更是精致美观,看着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画,仿佛把我带入那个斗智斗勇的三国时代。
书中的文字排版也很合理,故事内容都用相应颜色的黑体字,还用不用颜色的楷体字对每一个故事都做了简介和点评,并对文章中一些特殊的词语用宋体字进行注释,让我们对故事细节、对历史人文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书中的内容都是按章回来划分的,一个故事一个章回,非常清晰。当然,更吸引我的还是文字的内容了,那是一个字“绝”!好看得不得了,总是会看完一遍再看一遍,哪怕是背得下来了,都还想再看,因为实在是描写得太妙了。故事精彩引人入胜,人物精致鲜明独特,文字激昂句句堪好,妙语连珠回味无穷,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种品书的美妙感觉,正所谓,妙不可言啊!
除了它的这些美,此书还有更具价值的地方,那就是它带给我的精神上的启迪和情智上的收获,更是让人增长智慧,提升心境!在写作上,增长了我的词汇量,好词好句拿来即用;在学识上,认识了很多杰出的历史人物,他们的智慧、技艺,他们的坚强、执着时刻影响着我;在人品上,他们重情义,荣辱与共,他们守信用,言出必行,他们爱国爱家,不惜舍身救国……这一切,无一不感动着我!
一本好书,就是你一个至好的朋友,一位善教的良师。
《三国演义》,我真的好喜欢你!
五年级:王靖凯
小学六年我读过很多书,家里的一整个书柜里的书,我基本都读过,其中有世界名著、*古典小说、*现代小说、外国小说……很多名著、小说都让我爱不释手、反复阅读。其中的一套外国小说《哈利·波特》是我的最爱,一套小说总共有七本,每一本我都反反复复地看了好几遍还想再看,第二本《哈利·波特与密室》是我最最喜欢的,因为这本书不仅给予了我很多知识,也令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因此我很想跟大家一起来分享这本好书!
《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利·波特在姨夫家熬过痛苦的暑假后,正当他准备收拾行李去往霍格沃兹时,小精灵多比警告他:如果哈利返回学校灾难就会降临。但哈利不顾多比的阻扰,与罗恩一起驾驶汽车开往学校。才一开学,学校里就怪事连连:费尔奇的猫和几个学生受到某种攻击而石化,连赫敏也不幸遇难,哈利因会说“蛇语”而被所有人误以为是凶手。最后哈利通过赫敏手中纸条的提示得知是蛇怪造成这一切。哈利勇敢大胆的进入密室与五十年前的伏地魔决斗,最终杀死蛇怪,毁灭魂器,救回了同学。
哈利·波特顽强、勇敢、不怕打击,同时又有两位朋友的帮助。赫敏敢于奉献,热爱学习,遇到困难时沉着冷静,给了哈利许多帮助;罗恩在哈利失望放弃时给予他安慰,同时和哈利一起出生入死。他们三个人的品质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读完这本书后,发现在我自己的生活中也慢慢变得独立起来了,不再是娇娇小公主似的什么都喊妈妈,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因为我的“偶像”哈利可是一个很独立的人,他从小失去父母,什么事全靠自己的努力,所以我决定向哈利·波特学习他那种独立自强的品质。妈妈夸我现在变化很大,懂事不少!
《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使我明白:我们要有勇气、要有毅力、要坚持不懈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现在我还是一个小学生,要做的事情除了做一个好人就是学习了,希望在学习上也能看齐哈利的品质!这是一本好书就要跟大家一起来分享,所以我推荐这本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状物作文3篇
世上书籍无数,真正令人缅怀的,只有寥寥几本。世上名著无数,而令我欣赏的却只有一本,那就是《茶花女》。
这是一部反映上流社会的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名妓——玛格丽特的一生。她虽然身陷于花天酒地之中,可如莲花一般,出污泥而不染。她思想高尚,向往摆脱这阴暗的生活。看到这里,你也许会觉得这不是一部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小说。其实不然,玛格丽特对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渴望正是人们现在所欠缺的。
玛格丽特是一名出身贫穷的美丽女子。为了生计,她不得已进入这种花天酒地的生活,可她每次只是献艺,从不答应客人额外的要求,因此她在当时的地位要比其他艺妓高得多。再加上她美貌惊人,很多上流社会的伯爵与贵族老爷都重金供养她,使她过上贵妇人般的生活。可她并不快乐,她不喜欢这种充满着金钱和酒的生活。她喜欢自由、愉悦,哪怕是穷苦的劳动生活。她始终抱着这种美好的希望,终于有一天,一位英俊潇洒的青年进入了她的生活。她感到,这就是她等待着的,能够带她离开这种生活的人,她像被囚禁了数百年的公主,期盼着王子披荆斩棘的来到她身边,带走她,去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这终究是不可能的,地位的悬殊,身份的差异,都阻挡了她追求幸福的道路。要赎回自由,必须付出老板买她进来的十倍价格。她带着这个世界的绝望,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就像一支凋零的玫瑰,在社会的腐败下,渐渐逝去。
我突然想起了圣母玛利亚,她曾经厌恶自己如画的容貌,那是多少女子都羡慕的容颜。正是这种美丽,给她带来了不该有的悲伤和痛苦。现在到底有多少人像玛格丽特一样心存希望?冷漠、背叛、欺骗、歧视,让人无法明白世间何为表里。
合上《茶花女》,我也合上了我的思绪,我站在窗前,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我仿佛看到了玛格丽特在天堂的另一头,朝我恬静的笑着……
我看的书并不多,但当有人强迫我去看一本书时,一开始我会心不甘情不愿的",不过等到我的思绪完全沉溺在书里时,我便开始期待下一页会是什么内容,把自己想象是书里的主角,感受他的快乐、悲伤,当看完这本书时,那种感觉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滋味,真的是要亲身体会的。
有一回家里多了一本书,书名是《为自己出征》,封面画了一个色彩单调的武士,我想那一定是枯燥乏味,于是就摆在书桌上,再也没有注意到它。直到最近,我无意间看到其中内容,想要多翻几页,便开始陶醉在这本书中。书中描述有一个武士,他屠龙、拯救遇难的公主,所以随时随地都穿着他的盔甲,他的妻子在也受不了他这冷冰冰的外表,不过他那一身盔甲已脱不下来了,慌张的他从宫廷小丑的话中得知要去找一位法师,法师要他走上真理之道,一路上的困难,就是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
真理之道的第一座城堡——沉默之堡,我学到了每天我们过着匆忙紧张的生活,从没静下心来听听那大自然和自己心中的声音,于是你便会忘了自己是谁,而和他人之间都产生了一道墙,与世界隔离,活在自己的世界;第二座城堡——知识之堡,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面可以照出自己的镜子,当我们觉得自己丑陋时,就忘记那原先美丽的自己了不是吗?意思是告诉我们,看看真正的自己吧!第三座城堡─志勇之堡,我们遇到障碍时,若不去面对,那永远走不过去,那面对了,即使遍体鳞伤,但你做到了;最后来到真理之巅,最重要的那段话“虽我拥有此宇宙,并无一物为我有,因我不可知未知,如我不愿弃己知。”放掉拥有的,拥抱未知,那宇宙就属于你了。
不是只有这个武士穿上了盔甲,而是我们每个人都穿上了盔甲,等到你愿意脱掉那一天,你就能看清自己。一本书能使你意犹未尽,更能使你懂更多课本之外的道理,让我们一起到书中的世界走一回,你会了解的。
有一本一直使我受益匪浅的书——《小学生常用汉字形音规范手册》。它教给我许多看似我们不甚稀奇的汉字奥秘。
这本书介绍了小学生所学的生字中容易读错字的音以及容易数错笔画的字。它分成了“容易读错声母的字”、“容易读错韵母的字”、“容易读错声调的字”、“容易读错的多音多义字”、“容易写错笔画形状的字”、“容易写错部件的字”、“容易写错笔顺的字”和“容易数错笔画数的字”八大部分。页首还有像《新华字典》那样的拼音查字表,当你要查某一个字的时候,只要轻轻一翻,便可知道你想要的内容了。对了,里边的内容不仅非常有用,而且还专门为我们少年儿童设计了许多这方面的儿歌。比如查字的部首的儿歌:“形声字查形不查声;有明显部首的左右(上下)取一半,取外不取内,取整体不取局部;没有明显部首的查起笔。”自从我学会了这个方法,考卷上查字的部首这类的题目我很少出错,这可都是《小学生常用汉字形音规范手册》的功劳哇!
同学们,你们也不妨找来看一看,读一读吧,相信对你们学习一定会有帮助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书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午饭了。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桌前,提起袋子,跑进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书。哇多漂亮的书啊!湛蓝的封面上画着七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小女孩的中间,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四的艺术字“智慧儿童”。在“童”的下面还有三个红色的小字:中外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翻到目录,哇!好多故事呀。有《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拿破仑以少胜多》《巧买“啊”和“哇”》……最让我惊奇的是《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了,为什么绑架案会藏在图书里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找到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噢,我明白了,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罗宾很爱看书,他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横渡大西洋》的书,书里有好几个字被人挖掉了,他向管理员记下了这些字,回家以后把它们拼成了一句话:如果想保住你孩子的性命,就准备十万美元。不许报警,再联络。小罗宾一看,赶快上警局报了警,经过警察们的努力,终于破获了这一桩绑架案。真是太精彩了,我越看越入神,不出半天,一本书就被我“啃”光了。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哪儿脏了,哪儿皱了,把它当稀世珍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地不得了!现在,当我再翻开《智慧儿童》,翻阅着中外儿童的智慧精华,看着跟我同龄的孩子们惩恶扬善的事迹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激动,一种感慨:是啊!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怎样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困难。
在我的书柜里,躺着一本书——《罗宾逊漂流记》,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是一部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永恒经典,是航海探险小说的先驱,小说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无人的荒岛,为生存而不懈奋斗的艰辛历程。
主人公鲁宾逊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以及他那锐意进取,坚强不屈的品质一直感染着我,激励着我。每当我遇到坎坷不敢前行时,我总是会想起鲁宾逊,想起他那伟大的精神和品质。
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好长时间也想不出来,越想越着急,都急的"快哭了!可是,我想到了鲁宾逊,他在那样困难的环境下都能解决诸多难题,为什么我就不行呢?更何况只是一道数学题。于是,我再次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做,果然,在用了无数张草稿纸后,我成功地算出了那道题。
记得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在沙漠上游玩。走着走着,我离爸爸妈妈已经很远了。我看看爸爸妈妈,又跑了起来。当我回过头来寻找父母的时候,他们竟神秘失踪了!望着四周陌生的环境,我呆了,哭了起来——我迷路了,我被丢了!这时,我再次想到了鲁宾逊,面对困难,他哭了吗?不,他没有,哭解决不了困难,要勇敢地面对,于是,我静下心来,在管理员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爸妈。
鲁宾逊他那顽强的精神,帮助我勇敢地与困难斗争。
鲁宾逊他那伟大的品质,教会我在生活中要坚强。
鲁宾逊他那不*凡的历程,更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交给了我许多,它真是我的“导师”。
星期六的早晨,爸爸带我去了图书馆,爸爸给我买了好多书,书的名字是《学会感恩》,《不再懒惰》,《我们可以那么勇敢》,《怀揣梦想向前冲》,《被大家点赞的我》,《好习惯比什么都重要》,《跟小气说再见》,《学习使我快乐》,《遇到困难不退缩》,《做一个有孝心的人》,一共十本书。这十本书的作者是章月珍。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学会感恩和做一个有孝心的人。学会感恩这本书中有段话是这样写的,小学生要有一颗感恩的心,从感恩父母开始,学会感恩身边的人和事,进而感恩整个世界。这本书告诉我做人首先要懂得感恩,感恩那些曾经帮助过我的人,比如黄老师教会了我写字,拼拼音,这都是我值得感恩的人。做一个有孝心的人这本书中有段话是这样写的,尊重长者、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小养成孝敬父母的好习惯。爸爸妈妈生我养育了我,使我快乐的成长,我长大了一定要孝敬父母,我要做一个有孝心的好孩子。这两本书中让我学会了好多做人的道理,从今以后我要多读书,多学习,争取能给国家做一个有贡献的人!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是一个小书迷,在我读过的大量书籍中,最喜欢的就是《给思维一对翅膀》。
这本书中有许多启迪心灵的智慧故事,下面我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其中的一个小故事《王雱智识獐鹿》。
王安石是宋朝有名的诗人,同时,他还是当朝的宰相。王安石有个儿子,名叫王雱,从小就聪明伶俐,特别讨人喜欢。
在王雱五岁的时候,一个前来拜访的客人送给他家一头獐和一头鹿。王雱从来没有见过这两种动物,两个小幼崽既活泼又可爱,王雱感到十分新鲜,整个上午都在逗这两个小动物玩。
客人见他玩得很开心,就想逗逗这个惹人喜爱的孩子,对他说:“王雱,听说你很聪明,我考考你怎么样?”
王雱眨了眨大眼睛,稚气地说:“好啊!您请讲吧!”
客人说:“你说说这两只动物哪一只是獐,哪一只是鹿呢?”
獐和鹿本来就很难分辨,它们的幼崽更是极其相似,就连熟悉这两种动物的"人都得花上一番功夫才能分辨出来,更何况王雱还是第一次见到它们。
小王雱看了一会儿,便振振有词地答道:“这还不简单吗?獐旁边的是鹿,鹿旁边的自然就是獐了!”小王雱的回答使客人十分惊奇,这么小的孩子竟然如此机智,于是连连称赞小王雱聪明过人。
大家读完这个小故事,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当我们面对难题的时候,要沉着冷静,努力思考问题,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从另一个角度来解答。
大概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有,《日记起步》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是一本专门教人写日记的书,内容非常详细,从教你怎样写好一句话开始,而后再教你怎样写好几句话,接下来就是教你怎样写好几段话,写好整篇日记。《日记起步》还是我读小学三年级时买的一本书。记得那时我是个见日记就头痛的人,每逢写起日记来,总是想起一句就写一句。写完后,自己也不知写了什么东西,让人更摸不头脑。也正因为这,老师才向我推荐了这本书。自从我买了这本《日记起步》后,老师教我要从头到尾认认真真地看,而且每天要大声朗读其中的内容。经过一段时间的读和看,不知不觉的我写的日记也大有长进。以至于有的同学说我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了。
这当然是《日记起步》这本书的功劳。这本书里面的内容十分丰富,里面有最简单的一句话日记,我就是从写好一句话日记起步的。书中还有许多的名人名言、脑急急转弯、歇后语、,笑话等,还有一些英语笑话,英语名人名言等一些东西。买了这本《日记起步》,就好像同时有了《脑急急转弯》《名人名言》《故事书》这许许多多的书,真是花一本书的钱,买到了好几本书的实用,真是划算啊。
《日记起步》还是一本作文书,里面的内容也就像一本作文书一样,还可以把它当作一本作文书使用。它里面还按日记的内容分了类,有写想象的,写人的,写事的,写植物的,写动物的,写信的……可以说是应有尽有。这本书表面上看是一本教人写日记的,其实还可以把它当作作文书看,当作故事书读,当作童话书欣赏,当作名人名言书查阅。真可以说是一书可作多用啊。
《日记起步》确实是一本好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能让我们学到知识,也能让我们心情舒畅,从小,妈妈就给我买各种各样的书,从我认识很少的字到现在,所以我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如果你不开心就看书吧 !
我喜欢看书所以我是不会不开心的,我看过好多好多的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小巫婆真美丽之住在好玩街];故事的主人公是活泼好动的真美丽,通常干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小时候因为贪玩她还吃过老鼠屎呢!虽然她好动也很淘气,可她的爸爸从小就教育她,要助人为乐!勤思考的好习惯!有一次真美丽发现一位老奶奶的东西撒了一地,她快步跑过去帮助奶奶捡来,看着老奶奶脸上哪感激地微笑她笑得可开心了。
看着书中的小主人公,不由得想起了我自己,我不也很活泼好动淘气吗?看着看着我自己好像是书中的真美丽了;我淘气的让小鸡游泳;想着鸭为什么早上不打鸣?
院子里的狗狗为什么不下蛋?……我真的把自己融在这书里了。我喜欢看书,可我最喜欢的还是这一本。
我也要像书里的小主人公一样,活泼好动,勤思考,帮助他人做个桃仁喜欢的好孩子!
说起动物,我十分感兴趣,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一本书,让我领略了人间最美好的东西——爱。
没错,这就是沈石溪的代表作——《最后一头战象》。
这本书不像《西游记》一样写唐僧师傅历经的种种磨难,也不像水浒传那样梁山好汉的重情重义,它写的是人和动物,人和动物之间的深厚情谊。
这本书一共有12个小故事,有“我”为大象包扎伤口时害怕的心理,有战象嘎唆离开26年的寨子时悲痛心情,也有老象“感我”的快乐心情。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爱的真谛,懂得了爱的伟大。
嘎唆的离开,轰动了全寨子的男女老少,他们泣不成声,由此可见,嘎唆和村民们经历了多么深厚的情谊啊!
大象用自己都舍不得吃的蜂蜜来感谢“我”,由此可见,象也和人一样,懂得感恩!
这本书,表面上写的是象和人,人和象的趣事,但是在这是背后,反应的是人和动物是有共同点的,是可以和睦相处的,只要我们不伤害他们,它们就不会对我们有恶意,这也正是沈石溪和动物们生活了36年所总结出来的。
我非常喜欢《贝贝熊系列丛书》中的一本书,名叫《宠物真麻烦》。贝贝熊一家从农场买回了一只小狗,它们给它取名叫小公主。小公主长得很漂亮很可爱。可是它 也给小熊一家带来了很多麻烦。比如它会乱咬东西,会把家里弄得一塌糊涂。可是小公主也会给小熊一家带来快乐,大家都非常喜欢它。
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呢?因为我家也养了一只小狗,它叫贝贝,现在已经两岁多了。刚到我家时才两个多月,像个白色的小绒球,特别可爱。
它会咬拖鞋咬袜子,有时还翻垃圾桶,把屋里搞得乱七八糟,有时它还随地乱拉乱尿,我还要给它清理便便。尽管如此,我还是非常喜欢它,我俩可以一起散步,还可以一起玩扔球的游戏。贝贝已经是我家不可缺少的第四位成员了。
夏洛无私奉献的品质与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震撼了我,世上能为他人付出,为他人不惜自己生命的能有几个?岂不是我们连一只蜘蛛也不如吗?回想以前,我上作文班时,一个朋友发现自己没带橡皮,于是她向我“求救”,可是,我却冷冷地给了她一句“不,这橡皮是妈妈买给我的,你凭什么拿啊?!”她有点生气,刚想回我一句,又突然住过身去,用嘲笑的口气说“算了,跟你也没什么好说的,哼!”“你!”从那以后,我和她就再也没有来往,你不理我,我不睬你,井水不犯河水,看见了也当没看见,就快步走过去······现在想来,可真是可笑又后悔,就因一块小小的橡皮,却毁了
我们的友谊。如果没了朋友,这块橡皮又有什么重要的,如果能让我回到过去,我一定会把橡皮借给她!
瞧,遇到一点点小事引起了矛盾就“割席断交”,怎么跟夏洛比呀!以后,我要学习夏洛为朋友无私奉献的精神,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不断成长进步!
人们不能无限期地生活在痛苦中。当我们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时,我们甚至不能失去自己。为了有所作为,生活注定要经历一次又一次的磨难。所有的经验都得到了,所有的收获都是上帝赐予的。
书籍是一对强大的翅膀,带我们环游世界。书籍,一片云海,把我们带到蓝天;书籍是让我们前进的梯子......
在浩瀚的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书是《快乐清道夫》。
在这本书里,作者胡戈向我们讲述了他对生活和人生的理解和感悟。他遭遇了一场车祸,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所有支离破碎的事情,他没有放弃,而是选择乐观而坦率地接受一切。面对人生的无常和身边朋友的离去,作者将一个接一个地拾起幸福,从一个人生道路一帆风顺的青春偶像转变为一个能从容面对生活的快乐清道夫。
大多数人在面临困难时都会沮丧。例如,尽管我知道如何迎接挑战,我还是会选择懒洋洋地跑开,也许是胆怯地。然而,不管有多糟糕,面对是关键。
正如胡哥所说:人们不能无限期地生活在痛苦中。当我们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时,我们甚至不能失去自己。为了有所作为,生活注定要经历一次又一次的磨难。所有的经验都得到了,所有的收获都是上帝赐予的。”车祸使他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但他在最真实的状态中寻找新的动力和方向。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胡哥的真正原因。他的力量和乐观正是我所需要的......
记住,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个数学竞赛。在那之前,我没有少努力。每天我都在看一些数学问题,做一些更难的......但当最终结果出来时,却是“最著名的地方是孙山,而我更远离孙山。,我不禁感到有点沮丧......
许多人天真地认为风雨过后会有阳光,一定会有阳光,所以一旦突然有雾,他们就会不停地抱怨,抱怨昏暗的天空空,抱怨风雨带来的无数苦难,抱怨天空的不公*。事实上,他们不知道:所有的经验都是后天获得的,所有的收获都是上天的恩赐,不管是雨、阳光还是雾霭。生活是如此美好,也许在经历了打击后,你会虔诚地认为太阳就要来了,但命运是不确定的,她总是会给你增添挫折,总是会给你另一个朦胧的世界。因此,即使在浓雾中,我们也必须勇敢地前进。
相信,阳光就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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