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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9篇

时间:2022-08-17 19:35:05  来源:网友投稿

学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9篇学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分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完善分院重要事项的议事程序,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9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9篇

篇一:学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分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完善分院重要事项的议事程序,提高决策的民主化、 科学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和《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工委〔2007〕39 号)》 等有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分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科性的分院。

 独立设置的教学、 科研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分院实行党政“交叉任职, 共同负责” 的管理体制。

 分院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分院的改革、 发展和稳定负有共同责任。

 分院的议事决策形式是党政联席会议。

 第二章

 会议召开

 第四条

 分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由分院党组织书记或分院院长主持。

 一般情况下, 书记或院长缺席时不宜举行会议; 遇紧急事项时, 可由指定的副书记或副院长主持。

  第五条

 出席分院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为分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分院办公室主任和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需要, 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确定其他列席人员。

  第六条

 出席会议的成员少于 2/3 时, 会议应改期进行。

 缺席成员须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并告知办公室, 会后可查阅会议记录或由会议主持人、 分院办公室主任转告会议内容。

  第七条

 分院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 根据需要可临时召集或顺延。

  第八条

 分院党政联席会议由分院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 包括:

 收集会议议题, 会前通知和提供会议材料; 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存档; 编发和发布会议决议; 督促、 检查和记录会议落实情况等。

 第三章

 会议议项范围和决定权限

 第九条

 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项主要包括:

  (一)

 学习和传达上级有关重要文件或会议精神, 研究和部署贯彻意见, 研究决定落实学校中心工作或决议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二)

 研究决定分院的发展目标、 办学思路、 发展规划、 建设方案、 年度(学期)

 工作计划;

  (三)

 研究决定分院的重大改革方案和实施措施、 党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向学校上报的重要请示、 汇报等;

 (四)

 研究决定学科建设、 专业建设、 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方案和措施;

  (五)

 研究决定分院的年度经费预决算和执行方案、 大额经费使用、 大宗物资设备采购计划、办学资源调配等重要财务、 资产事项;

  (六)

 研究决定分院教学、 科研、 对外交流、 思想政治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 稳定工作、 党政管理和招生、 就业等重要事项及其重大活动和计划;

 (七)

 按照干部、 人事管理权限和学校有关规定, 研究拟定分院内设岗位干部、 职工定级、职称申报评审、 出国进修、 各类先进评选方案和具体事项;

  (八)

 拟定分院内部机构设置、 调整人员编制、 人才引进和人员岗位安排等方案和具体事项;

 (九)

 拟定分院内部人员聘任、 考核(评)、 奖惩、 学生处分和津贴分配、 奖(酬)

 金分配、集体福利使用等方案和事项;

  (十)

 需要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协调和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

 在行使本章规定的决定权时, 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制度、 决定, 并按有关规定, 召开院学术委员会、 教授委员会等会议, 注意听取分院教代会、 党、 工、 团组织、 民主党派、 党代表等各层次的意见, 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对于本章规定的拟定方案和事项, 应按学校的办事程序或有关规定, 提交有关职能部门或学校审定, 或提交分院教代会等相应组织进行审议通过或审议决定, 再具体实施。

 第四章

 会议议事程序

 第十一条

 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分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酝酿和协商, 共同商定; 不得单独确定或临时动议。

  第十二条

 会议成员应在会前认真研阅会议材料, 做好议事准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也应该认真考虑议项, 将意见反映到会议上, 但对于票决事项, 须本人到会, 不得他人代替。

 第十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会议应逐项研究议题, 充分表达和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

 对于干部、 人事、 分配等重大制度和问题的决定或拟定, 一般应实行票决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者为通过。

  第十四条

 对存在较大分歧的事项, 应暂缓决定或表决, 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和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 必要时可按组织程序向学校请示和反映。

  在遇到新情况而不适宜或不可能按原决议执行时, 一般应提交会议复议。

 紧急情况需临时调整原决议, 按第十五条执行, 但应在下次会议上予以通报。

  第十五条

 对于应当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如遇紧急情况, 来不及召开党政联席

 会议或征求班子其他成员意见时, 书记和院长可以共同作出应急决定, 但事后应及时向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和说明。

  第十六条

  经表决或票决作出否决的事项, 一般在一个学期内不宜再次复议。

  第十七条

 会议议题涉及到与会者本人或亲属(夫妻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时, 本人必须回避。

 第五章

 会议执行

 第十八条

 会议决定的事项, 除保密事项外, 一般应由分院办公室负责采取一定方式公布或公示, 以便于让教工学生及时知晓, 并接受群众监督; 必要时应报学校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

 第十九条

 凡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 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负责的原则, 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 不执行或拖延执行。

  第二十条

 会议决定的事项, 由分院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和记录, 并在公布或公示范围内,及时予以通报。

 第六章

 会议纪律及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保密规定, 不得透露讨论过程及参会人员发表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者, 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纳入对分院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年度考评中。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十月一日

篇二:学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运行

 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党政联席会议是高校二级学院(直属系、部)教学单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重要组织形式,有利于坚持党的领导,完善高校院(系)治理结构,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监督作用。但也存在定位不够清晰、执行不够规范、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需要从坚持学习引领、制度建设、沟通协调、严抓落实等方面加以健全和完善。

 高校院(系)是开展教学科研管理的基本单位。实行院(系)党政联席会议,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人才和有生力量的时代要求。

 一、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的内涵解析

 高校党政联席会议是高校二级学院(直属系、部)教学单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重要组织形式,其目的在于协调院(系)党组织和行政教学的权力配置,使院(系)决策更加科学、合理、民主。院(系)党组织是决策制定的实际参与者和决策运行过程中的监督者,负责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规定,保证与监督贯彻落实,支持行政负责人独立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基层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院(系)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组织。院长(主任)全面负责院(系)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建设等工作。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维护大局、突出重点、规避风险的原则。

 党政联席会议决策范围比较广泛,凡属“三重一大”议事范围内的事项都应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其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有关决定的重要措施;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及调整,教职工聘用、管理、晋职晋级、评奖评优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的组建、换届等重要事项;年度财务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重要项目安排,绩效发放,办学空间、设备设施等资源分配事项;专项经费的申报及使用情况;思想

 政治、安全稳定、保密工作等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等。

 二、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运行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到各高校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相继出台制度文件,普遍建立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逐步积累起丰富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通过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组成人员、议事规则、议事范围等,有效发挥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和监督作用,促进事业发展。

 1. 相关高校的做法

 XX 大学注重发挥院(系)党政联席会在重大学术学科建设中的牵头和主体作用,制定《XX 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北大气派、中国特色、世界先进”的建设目标和“在马言马”的发展原则。XX 师范大学统计学院通过“五定”举措(定制度强保障、定时间保频率、定议题促效率、定程序提质量、定落实见行动)促进党政联席会制度落实、落细、落地。XX 服装学院定期举办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观摩会,完善本校二级学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機制。XX印刷学院制定实施《关于坚持和完善院(系)党组织会议和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全校 11 个教学单位全部制定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职责和议事范围清晰明确、体系完善。南京大学哲学系制定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形成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重庆大学艺术学院明确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须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并就议事原则、范围等做出规定。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功能定位不够清晰。高校二级单位虽然制定了适用本单位的“三重一大”规范性文件,但存在功能定位不够清晰等问题。有的对议事范围规定不够明确,存在以党组织会议代替党政联席会或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组织会议的情况。有的党政联席会、党委会、班子会之间关系与区别不够明确,三个会大部分人员重叠;有的将“党政联席会一事一议”理解为一个议题召开一次会议等。

 第二,会议执行不够规范。一是召开次数及频率不足,有的单位达不到制度规定的“原则上每月召开 2 次”的要求。党政联席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议事范围不明确,有的将常规工作纳入议事范围,大事小事都上会。三是会议成员不符合规定。有的单位纪检委员不参会,有的未规定列席人员参会的要求,有的分学术委员会主任不参会。四是会议程序不规范,有的事前不下发会议材料,不

 在会前充分酝酿,影响会上决策效率和科学性、合理性;个别单位多个事项一起讨论,议而不决。

 第三,制度发挥不够充分。有的学校没有明确的制度和管理规定,党政联席会“党委成员不够重视”“学科参与度不高”“不关心教工发展”“缺少基层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反馈通道”等,形式主义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有的对党政联席会决议的监督检查不够。虽然有决议跟踪督办机制,自评执行效果良好,但对会议决议未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有的没有形成会议纪要,在一定程度上没有督办依据,必然会影响到督办效果,不能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第四,民主参与不够广泛。有的二级单位在贯彻执行学校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决策与执行功能方面存在一定偏差,民主集中制存在弱化。究其根源,是参与程度不够高、议事效率不够高、职责分工不够清、会议过程不够明等,这些问题值得高校党委及相关部门深入思考和认真应对。

 三、健全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运行机制的对策和建议 1. 坚持思想引领,提高对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作为二级单位决策形式的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新时代组织路线等,善于从政治的高度看待院(系)党政联

 席会;针对党政联席会制度的功能定位和作用认识不清的问题,经常性地强调和凸显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性,引导二级教学单位领导班子不断提高认识,系统理解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科学内涵,理解其对于提高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同时,各二级单位要持续加强对上级精神和制度文件的学习、理解,高度重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在教学、科研、管理及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抓好在本单位的落实、落细、落地。

 2. 坚持制度建设,细化完善二级教学单位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确保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权责明晰、程序规范、决策科学、督办有力。同时,处理好党政联席会等与其他会议的关系,明确什么样的议题应提交党政联席会决策。健全院(系)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党员发展、干部选任等党建工作,通过党组织研究决定;发展规划、师资建设等重大事项,先由党组织研究后再上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要充分保证党政联席会对重要事项的决定权,不能用党政联席会替代党组织会议,或者用党组织会议替代党政联席会。

 3. 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議决定的原则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落实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载体,需要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院(系)党政之间既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又要协同合作,形成合力,不断健全党政相互配合、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会议组成人员一般包括院(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纪检委员。会议必须有 2/3(含)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议题和列席人员由院(系)党组织书记和院长(主任)共同研究确定,会议一般由党组织书记主持。表决事项时,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4. 坚持沟通协调,增强班子整体功能

 增强整体功能,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大课题,也是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根本保障。院(系)党组织书记和院长(系主任)共同承担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责任。需要合理确定党政分工,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班子成员要增强“四个意识”,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强化沟通协调意识,做到经常性沟通。会前党组织书记和院长要充分沟通酝酿,交换意见。为了保障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权,要构建多元决策主体和决策程

 序,参会人员除党政联席会成员外,还可以邀请相关学术组织负责人和利益相关人员列席。

 5. 坚持科学决策,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末位表态

 为了规范权力运行,明确要求院(系)在重大事项决策中,严格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通过汇总意见、调整思路、民主决策定下的“调子”,才能变“独奏”为“合唱”,才能真正体现民主集中制,促进团结和谐。需要决策的重要议题,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充分听取师生意见。一般不临时提出议题,凡涉及与会成员及其亲属相关的议题,有关人员必须回避。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一般应暂缓决定。专人负责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由主持人审定。已决定事项如需变更,应根据程序进行复议。

 6. 坚持严抓落实,建立有效监督考核机制

 学校党委要把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情况纳入院(系)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和工作总结,作为单位和个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不遵守规定、不履行职责的,要进行批评教育、追究责任,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要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督查考核机制。一

 是通过查看材料,定期检查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运行和落实情况,并对有待改进的地方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在对二级单位年度考核中增加党政联席会制度落实效果的权重,将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作为院(系)及其党政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三是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

篇三:学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13年第1期第37 卷( 总第17 5期)沈阳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如M 丌谢矿S k 凡妒增ⅣD 丌r碰‰妇e阿i£y ‘S o c以S c据n ce E 沈幻叫№1. 2013V 0 1. 37G en era l. №17 5【政治学与法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关茹萍(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纪委, 天津30 0 222)【摘要】

 高校院( 系)党组织是院( 系)的政治核心, 与院( 系)行政共同负责贯彻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和决议, 保证院( 系)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面对新形势, 深入分析高等学校二级单位( 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探索进一步完善高校院( 系)党政议事决策机制的有效对策, 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学校院( 系)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重要意义; 主要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G 64 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67 4—5450( 2013)0l—0047 —03高校院( 系)党组织是院( 系)的政治核心, 与院( 系)行政共同负责贯彻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和决议,保证院( 系)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面对新形势, 深入分析高等学校二级单位( 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探索进一步完善高校院( 系)党政议事决策机制的有效对策, 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学校院( 系)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是高校党建工作的一项新课题。一、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提出及其历史必然性新中国成立以来, 中央一直重视高校党建工作, 根据高校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需要, 对高校院( 系)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逐步确立了院( 系)党组织在本单位发展中的政治核心地位。( 一)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提出20 0 7 年5月 , 教育部党组发布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 首次明确提出:

 “院( 系)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支持行政负责人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院( 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要经过党政联席会议,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

 ” 【1坦010年8 月 , 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再次重申高校院( 系)级党组织要“通过党政联席会议, 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

 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2】

 , 从而正式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确立为高校院( 系)级单位党组织的基本决策机制和工作方式。( 二)确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对院长( 系主任)负责制、 党政分工负责制、 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 系主任)负责制的扬弃。

 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确立为高校院( 系)议事决策应遵循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形式具有历史必然性。1. 院长( 系主任)负责制和党政分工负责制院长( 系主任)负责制和党政分工负责制在其存在和运行中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在本质上都是弱化党组织监督保障作用的一种体现, 二者在表现形式上又有明显的不同之处。

 一般情况下, “在院长( 系主任)负责制管理体制下, 院( 系)的工作主要以行政工作为中心, 党的工作处于从属的地位, 不能参与院( 系)重大事项的决策” 圈; 而在党政分工负责制管理体制下, 通常是院长( 系主任)只负责行政工作, 书记只负责党的工作, 党政领导之间沟通少, 配合不默契, 有时还容易产生矛盾。2. 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 系主任)负责制从高校实际情况看, 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 系主任)负责制又有两种表现形式:

 一种形式是书记既善于做党建工作, 又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一手抓思想政治工作, 一手抓业务工作, 两手都抓, 两手都很硬; 另一种形式是院【收稿日期]2012—08—28[ 基金项目】

 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任务专项任务项目( 12JD sz2019 )[ 作者简介】

 关茹萍( 19 57 一), 女, 天津人,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纪委书记、 教授, 主要从事高校党建、 思想政治理论研究和政治经济学研究。・4 7 ・万方数据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 13年第1期( 总第17 5期)( 系)党组织简单套用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以党带政, 以党领政, 挫伤了院长的积极性, 影响了院( 系)的整体工作, 阻碍了院( 系)的发展。总之,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对院长( 系主任)负责制、党政分工负责制、 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 系主任)负责制, 既有继承, 又有摒弃。

 在这一制度指导下, 院( 系)党组织和行政各司其责, 团结协作, 相互补台, 目标一致,有利于促进院( 系)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二、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1. 有利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民主是集中的基础, 只有充分发扬民主, 才能达到正确的集中; 集中是民主的指导, 只有实行正确的集中, 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以充分发扬民主为基础, 以实行正确的集中为指导,是民主集中制在高校院( 系)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中的具体体现, 有利于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 有利于形成合力, 促进院( 系)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商君书・画策》 一书中提到, 天下胜, 是故合力。

 恩格斯也曾讲过, 社会的发展进步, 是靠无数个平行四边形的合力来推动的。

 无数事实证明, 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形成推动事业发展的合力。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 为高校院( 系)级党组织和行政决策“三重一大” 问题搭建了制度平台。

 通过这个平台, 有利于党组织和行政做到工作上分、 思想上合, 职责上分、 目标上合, 最终形成推动高校院( 系)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3. 有利于充分发挥院( 系)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通过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院( 系)党组织可以将党的工作有机地揉合和参与到行政工作中去, 保障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既有利于落实党在高校的领导地位, 又有利于充分发挥院( 系)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 传统“一家言” 观念根深蒂固有些院( 系)行政负责人习惯于传统的院长( 系主任)负责制管理模式, 在研究讨论学科发展、 产学研结合、 人才引进等重大问题时, 主观上认为这些都属于纯行政事务, 不重视书记的意见, 这在客观上弱化了党组织的保证监督职能; 有些院( 系)党组织负责人习惯于传统的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 系主任)负责制管理模式, 过多干预日常行政事务, 影响了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地开展工作。2. 对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议事规则认识不到位有些党政负责人对院( 系)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 议事程序、 实施步骤等的认识不到位, 对其与学术委员会、 党总支委员会、 院长办公会、 教代会等的关系不明・4 8 ・确, 容易将日常教学科研管理、 学生日常管理、 党的建设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等常规性工作、 一般性事务也提交到党政联席会议上讨论, 因此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人为造成工作效率低下。3. 监督、 考核机制不健全一方面, “部分高校党委对各院( 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措施还不够细化、 形式还不够多样, 往往是院( 系)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 自查质量及监督效果很难保证” 问; 另一方面, 部分高校党委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院( 系)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但是从整个考核评价体系来看, 对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比重仍偏低,而对考核内容及方式的规定还不明确。三、 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对策20 10 年8 月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颁布以后,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正式成为高校院( 系)党政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

 各高校结合各自实际, 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 但是在具体实施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需要不断对其进行完善, 确保好的制度能得到贯彻、 执行, 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一)进一步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议事规则1. 进一步明确院( 系)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高校院( 系)党政联席会议主要决策院( 系)“三重一大问题” , 即:

 重大事项决策、 重要干部任免、 重要项目安排、 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具体议事范围应包括:

 ( 1)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 政策和校党委、 校行政决议、 决定, 制定改革与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 2)专业设置、 课程设置、 教材建设、 实训实验室建设、 教学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执行措施; ( 3)学科建设、 学术研究以及大型教学、 科研、 涉外学术交流活动安排; ( 4 )科技开发、 创收以及院拨经费、 预算外经费、 岗位津贴的使用原则和分配方案; ( 5)师资队伍建设、 人事调配、 干部任免、 师资培训、 职称推荐、 教师聘任、 人员考核、 教师出国等重要问题; ( 6)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 修改和废止; ( 7 )招生、 就业、 学生教育培养、管理等方面的有关重要问题; ( 8 )思想政治工作、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重要问题; ( 9 )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和安全稳定; ( 10 )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其他重要问题; ( 11)对师生授予院级和推荐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及特殊奖励; ( 12)院( 系)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2. 进一步明确院( 系)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的确定方式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院( 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商定。

 在会议召开之前,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沟通情况,进行酝酿和协商, 其他领导成员认为需要提交联席会讨论的问题需事先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议案, 并准备好议案或可行性意见, 供会议讨论。

 凡是未经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审定的议题, 除突发重大事件等急需临时动议的, 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议程。3. 进一步明确院( 系)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程序万方数据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 13年第1期( 总第17 5期)院( 系)党政联席会议要按照“集体领导、 民主集中、个别酝酿、 会议决定” 嘲的程序进行。

 具体议事程序应包括:

 ( 1)出席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为院( 系)党组织正副书记、 学院( 系)正副院长( 系主任), 纪检委员和工会主席列席党政联席会。

 根据议题可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其他列席人员。

 综合办公室主任做好记录。

 ( 2)党政联席会议区分不同事项分别由行政负责人或书记主持。( 3)党政联席会议一般隔周召开一次, 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在召开会议之前, 办公室主任应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 4 )实到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有效。

 ( 5)党政联席会议在重要问题决策之前, 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 充分听取各方面教职工意见。

 特别是在涉及有关学院发展规划、 重大改革方案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 在决定前应根据需要充分听取学院学术分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教学工作指导分委员会、 工会的意见。

 ( 6)党政联席会议应一事一议, 由提出议题的成员作重要说明, 出席会议的其他成员根据说明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 7 )党政联席会议在做出决定时,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 实行少数服从多数。

 ( 8 )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 会后由主持人向其转告本次会议情况和决定。

 ( 9 )对党政联席会议决定需要保密的内容, 必须严格保密, 违者追究其纪律责任。4 . 进一步明确党政联席会议决议的实施步骤( 1)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要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 其他领导成员积极配合, 综合办公室主任或党务人事秘书负责执行中的信息反馈; ( 2)班子成员在各自分工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 应独立负责地开展, 一般不再提交会议讨论; ( 3)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决议的内容必要时要及时地传达给学院的全体职工, 院( 系)党总支要加强协调, 保证决定顺利落实, 并对决定贯彻落实。5. 进一步加强对院( 系)领导班子的监督、 考核( 1)将对院( 系)领导班子的监督、 考核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 2)学校职能部门和院( 系)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共同确定年度目标任务, 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 3)在设计具体考核指标时, 既要和集体有关联, 也和干部个人的考核、 奖惩、 待遇挂钩, 充分调动党政各方面的积极性; ( 4 )细化考核内容, 具体内容应包括:

 对学习培训情况、 班子团结情况、 健全议事机构情况以及实行民主集中制、 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情况的考核。( 二)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具体对策1. 将学习型组织理念引入院( 系)领导班子建设“要发挥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有效功能, 就必须提高院( 系)班子成员的议事和决策能力” 【日。

 由于党务和行政干部各自的知识背景、 工作经历不同, 对党务和行政工作认识的程度就不同。

 如果不加强对相互业务的学习,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行政工作时, 党务干部就缺乏议事能力; 讨论党务工作时, 行政干部就无法发表意见。

 所以, 必须加强院( 系)班子成员的学习, 不仅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 政策, 还要深入学习各自的业务知识, 而且党务干部要学习行政的业务知识, 行政干部要学习党务的业务知识, 这样才能提高党政联席会议的质量和水平。2. 加大院( 系)党务与行政干部相互交流轮岗的力度高校是人才汇集之地, 也是向校外输送干部的“蓄水池” 。

 为了培养复合型干部, 也为干部更快发展奠定基础, 对一些有培养前途的干部, 应该在党务与行政岗位上进行轮岗锻炼。

 对于一些担任两届以上的院长, 可以转岗担任书记。

 对于一些担任两届以上的书记, 如果学术水平符合要求, 可以转岗担任院长。

 这样就能强化书记、 院长的管理职能, 突出学科带头人的学术功能, 同时促进提高党政联席会议的质量和水平。3. 将心理测试引入院( 系)领导班子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能否合作顺畅, 是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运行的重要保证。

 所以, 在搭建院( 系)班子时, 不仅要考虑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学术背景、 知识背景、 工作经历,而且要将科学的心理测试引入院( 系)班子建设, 主要考察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性格和心理, 尽量以互补的原则搭建院( 系)班子。

 只有党政主要负责人和谐相处, 才能形成团结奋进的...

篇四:学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X XX 航空航天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为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学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学院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民主、规范、科学、高效地推进学院各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院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精神和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论,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的最高决策形式。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维护全局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包括: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XXXXXXXXXXXXXXXX文件

 XXXX〔20XX〕XX 号

 签发人:王某某

  2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三条 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人事、财务、学生工作、对外交流等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重要议事范围包括:

 (一)学习传达校党委、校行政的各项决议和决定,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

 (二)研究决定学院的办学方向、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学院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制定学院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审定年度工作总结;安排和推进阶段性的重要工作;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四)研究学院学术梯队建设与教职工队伍结构优化;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年终考核分配、岗位评聘、工作奖惩等事宜。

 (六)研究学院内设机构及岗位的设置、调整,研究属于学院权限范围内的系、中心、专业(学科)负责人的考核和推荐遴选。

 (七)研究决定学院经费管理和使用方面的重要事项。

 (八)研究决定学院教学、科研、招生、就业、教育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九)研究学院各类用房的分配与管理,学院实验室、资料室、文档室的建设事宜。

 (十)研究部署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师风及学风建设;研究学院安全、稳定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处理突发性的重要事件。

 (十一)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3 第三章 议题确定 第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分管领导按照各自的分工提出,由书记、院长共同商定。

 第五条 书记、院长应在会议决策前对提交的议题在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协商形成初步意见或工作方案,或指定专人论证后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会议讨论。

 第六条 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和有关材料至少应提前 2 天告知参加会议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七条 未列入会议议题且非突发性重大事件而属临时动议的,一般不列入会议的议程。

 第四章 会议召开 第八条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由书记或院长提议召开。

 第九条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侧重由书记和院长分别主持,也可授权主持。

  第十条 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人员到会方能举行。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第十一条 党政联席会议所议事项,凡涉及到参加会议成员本人以及近亲属关系的职务聘任、职称晋升、招聘、出国和奖惩等问题时,本人及有关成员必须回避。

 第十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由列席会议的党政办公室主任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经书记、院长审阅签字后存档备查。

  4 第五章 议事程序

  第十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应一事一议、逐项研究,由提出议题的成员作简要说明,出席会议的其他成员根据情况说明,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十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讨论,需表决的经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表决形式分为举手、投票或口头表决。如对讨论的议题存在较大分歧,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调查研究后,提交下次会议讨论。

  第十五条 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主持人向其转告本次会议的情况及其决定,也可由院党政办公室送阅会议纪要。

 第十六条 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应视需要适时向有关人员传达或通报。会议要求保密或暂缓公布研究决定的,与会人员不得擅自外传会议讨论情况及不应公开的内容,违者要追究责任。

 第六章 决议执行 第十七条 对党政联席会议的决议、决定,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院领导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书记、院长对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做好指导、督办、协调工作。

 第十八条 对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在执行中如发现新问题、出现新情况,难以贯彻落实的,分管领导应作好协调工作,并及时提请复议。在党政联席会议作出新的决定之前,不得违背党政联席会议决策行事。

  5 第十九条 特殊情况需要应急处理、作出决定的事项,分管领导应及时通报、正确处理,并在事后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议事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五:学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3卷第4期2014年7月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 ournal of Luohe Vocati onalTechnol ogy Col l egeV01.13N o.4J ul y 2014doi :10.3969/j .i ssn.1671-7864.2014.04.052加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推进高校院( 系) 民主集中制陈由登(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福州350117)夺‘ 夺· 寺‘ ‘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奇’ -夺‘ 夺· 夺· 夺· ‘ 争· 夺‘ 夺· 夺· 夺· 夺-夺· 寺‘ · 毒,· 夺· 夺· 寺-· 夺· 夺· 寺· · 夺· 辱· · 寺‘ ·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夺· 夺· —争· 奇-· 夺·摘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高校院( 系) 研究工作和决策的重要形式,是落实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体现。本文通过全面把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意义和作用,科学阐述如何在高校院( 系) 正确施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关键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高校院( 系) ;民主集中制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864( 2014) 04-0121-02夺· · 争· 争· {-· 夺· 奇-· · 争· 夺· 夺· 夺· 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争· 夺· 夺· —夺· 夺· .争· 寸,· 夺· 寸,· 夺· 牵· 夺· 夺· ÷ · 夺·当前,高校院( 系) 的领导体制主要以党政共同负责制为主,强调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做好工作,通过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党政班子共同讨论、研究并决定本单位各项重大事宜。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高校院( 系) 落实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举措,是增强领导班子活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高校院( 系) 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要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这一科学的制度。一、建立高校院( 系)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意义建立健全院( 系)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可以有效落实民主集中制,凝聚人心,群策群力,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避免决策失误,还可以进一步理顺院( 系) 党政关系,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进而推动院( 系) 各项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一) 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加强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它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二者密切相关,缺一不可。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达到正确的集中;集中是民主的指导,只有实行高度集中,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高校作为社会主义人才培养的基地和国家发展进步的智慧策源地,具备了实现民主集中制的各种软硬件条件。但从根本上来说,要想在高校院( 系) 中真正实现民主集中制,凝聚各方智慧,共同推进院( 系) 的科学发展,要靠制度来保障,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就是这样一种能够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它既是高校院( 系) 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内容,又对民主集中制起着强大的支撑作用,使高校院( 系) 有了实现民主集中制的载体和平台,各方可以通过这个载体和平台发出自己的声音,最大限度上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实现民主。( 二) 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目前,高校院( 系) 普遍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党政负责人对院( 系) 工作共同负责,因此,如何组织协调党政关系,如何形成工作合力,事关院( 系) 改革、发展与稳定大局。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调动工作积极性,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院( 系) 事业发展。院( 系) 党组织与行政在职责划分上有明确的范围,党组织主要负责党务、思政、人事、宣传等方面的工作,行政主要负责教学、科研、后勤等方面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党政是不分家的,很多具体工作都具有交叉性,呈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因此,作为院( 系) 党政负责人,在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时,不能只考虑本方的情况,而要从院( 系) 的整体大局及师生的切身利益出发,相互取长补短,共同做好工作,共同为院( 系) 的整体利益负责。而党政联席会议则为院( 系) 党政负责人创造了一个平等协商工作的平台,通过党政联席会议,院( 系) 党政负责人之间、正职与副职之间可以相互交流、沟通、协调、尊重,实现优势互补,进而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 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形成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决策机制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是指决策主体根据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在客体充分表达意见的基础上,由决策机构进行集体研究决定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 三严三实” 、提高高校院(系)执政能力和执政收稿日期:2014—03—13作者简介:陈由登( 1980一) ,男,福建福州人,硕士,福建师范大学讲师,研究方向为高校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万方数据

 122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生水平的本质要求。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实现需要规则、程序和机构这三大要素。规则通过对决策的范围、主体、原则、纪律、方式等作出具体规定,使制度得到进一步细化,为制度的具体化、操作化提供有力的支持作用;程序是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关节点,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有序运行必须依次经过一系列相互衔接、环环相扣而又相互作用的环节和步骤,这些环节和步骤是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必不可少的关节点,是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能够顺畅运行的润滑剂;机构是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载体,对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起着支柱的作用。党政联席会议作为高校院( 系) 的最高决策机构,正是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的机构,它具有清晰缜密的议事规则和科学完整的议事程序。二、以四个结合为重点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党政班子是院( 系) 事业发展的领导核心,院( 系) 事业发展的好坏,取决于党政班子的水平。历史经验表明,要使院( 系) 党政班子真正成为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善于领导院( 系) 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就是要讲学习、识大体、谋发展,特别要加强集体领导,以四个结合为重点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 一) 坚持党政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是辩证的统一,集体领导是个人分工负责的前提,个人分工负责是集体领导的基础。集体领导做出的决策是个人分工负责的方向、目标,个人分工负责的具体实施是实现集体领导意志的必然途径。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能同时兼顾,不可有所偏颇。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显示出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优越性,并体现出民主集中制的巨大威力和作用。坚持党政集体领导,就是要落实重大问题决策,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不能某个人说了算,个人说了算,避免出现暗箱操作,杜绝产生腐败。实行集体领导,既要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也要防止分管领导事事往会上推,不负责任。要明确党政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工作分工要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讨论;工作分工要科学合理有效,尽量避免有交叉,交叉容易产生矛盾,容易产生推卸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就是要求分管领导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实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党政负责人对平时工作中出现交叉困难时,要及时做好统筹协调,对带有全局性、涉及面广的重要工作,一定要科学谋划、统一部署,实现全程监督。党政负责人要加强对副职领导的工作指导,支持副职领导独立大胆地开展工作;副职领导要虚心学习,遇到工作困难要主动请教、主动协商,重大工作要及时报告,以免出现工作被动。( 二) 坚持会前议题论证和会上充分讨论相结合凡是事关院( 系) 发展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会议由党政负责人中的书记或者院长( 系主任) 主持,会议成员由书记、院长(系主任)、副书记、副院长(副主任)、工会主席组成,院长(系主任)助理、党委(总支)秘书、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等列席。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的重大议题,在上会前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党政负责人之间、正职与副职之间要充分交流,形成共识,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有些议题甚至要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议题上会后,与会人员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秉承有利于问题解决和事业发展的原则,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意见,同时要注意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党政负责人要进行科学分析论证,求大同存小异,做出符合实际的判断,决策决议时一般以会议主持人综合归纳各方意见作出的评判为准。( 三) 坚持会议纪律与决策结果公开相结合要严格党政联席会议纪律,只有坚持纪律不动摇,才能保证会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与会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准临时动议决定或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不准泄露会议酝酿讨论过程情况;会议要贯彻回避原则,在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等有关议题时,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事先向党政负责人做好请假手续。要认真落实院务公开制度,每一次党政联席会议都要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师生公开,接受师生监督,公开得越彻底,师生就越信任,院( 系) 就越和谐,事业就越兴旺。( 四) 坚持决议决定落实和工作监督相结合重大议题集体研究决定后,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党政负责人要就党、政工作分别做好指导,积极主动帮助分管领导开展工作,对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的工作,要进行阶段性的汇报,及时总结经验,保证工作顺利完成。同时要做好监督工作,除了自上而下的监管,更要发重视自下而上的监督作用,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工会、二级教代会以及各类群团组织对院( 系) 工作的监督作用,有监督才会有压力、有动力、有进步,才能促进院(系)工作更好地发展。总之,通过加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可以使党政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理顺、权责进一步规范、职责进一步明确,有效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达到实现民主集中制的目的,使院( 系) 党政领导班子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有利于调动院( 系) 党组织和行政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增进班子团结,保证各项工作协调一致,健康运行。参考文献:[1]装银伟.高校院( 系)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刍议[ J ] .世纪桥,2009,(7).[2]黄士华.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增强高校院( 系) 领导班子活力[J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9,(5).[3]陈亚兵.关于高校院( 系)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思考[ J ] .泉州师范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9,( 1) .[ 责任编辑杨曦]万方数据

 加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推进高校院(系)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推进高校院(系)民主集中制作者:陈由登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福州,350117刊名: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 of Luohe Vocational Technology College年,卷(期):

 参考文献(3条)参考文献(3条)2014,13(4) 1.裴银伟 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刍议 2009(07)2.黄士华 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增强高校院(系)领导班子活力 2009(05)3.陈亚兵 关于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思考 2009(01)

 引用本文格式:陈由登 加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推进高校院(系)民主集中制[期刊论文]-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4)

篇六:学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研究 孙厚权 董希楠 吕光亮 (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政法学院, 湖北武汉 430068) 摘

 要在当前的高等学校院系管理工作中党政共同负责的院系领导工作体制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和贯彻作为党政共同负责制度的具体体现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在学院的日常管理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这个制度在实践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与完善。

 关键词高等学校党政共同负责制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 作者简介 孙厚权1963男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政法学院院长教授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

 董希楠1983男湖北工业大学 07 级政治学理论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

 吕光亮1983男湖北工业大学 07 级政治学理论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

 联系方式 董希楠

  电话027-62052677

 电子邮箱dongxinancn@yahoo.com.cn 注此课题为湖北工业大学团委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

 我国的高校院系领导体制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年间经历了一系列的重大变化党委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系主任负责制院长系主任负责、党委党总支起监督保证作用党政领导共同负责。上述制度的演进逐步形成了我国高等学校二级学院当前的工作管理机制。1996 年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之后各地及相关高校又制定了详细的实施办法和规定开始认真贯彻高校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作为党政共同负责制度的具体体现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在学院的日常管理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有效地实现了党政共管、分工明确、科学决策、民主集中、协调高效的工作原则为促进高校及院系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 高校院系领导制度的发展历史 建国以来我党一直将高校基层组织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经历了各个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发展阶段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高校基层管理体制既党政共同负责制度。

 1950 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规定 “高等学校一律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党组织起政治核心作用” 但不直接领导学校行政两者没有领导或指导的关系。

 1961 年颁布的《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条例(草案)》规定 “系的总支委员会对全系的教学行政工作起监督保证作用。

 ”系主任在校长的领导下主持系务委员会和系的经常工作。

 粉碎“四人帮”后1978 年教育部要求试行《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 将高校

 领导体制改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和“系党总支委员会分党委领导下的系主任分工负责制” 。

 1980 年中组部、教育部下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1985 年中央有下达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明确提出了学校党组织要从行政事务中脱离出来集中力量搞好思想组织建设 “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 。

 1989 年夏天的政治风波使我党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实践证明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更要加强而不是削弱。为此1990 年中央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明确之出 “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1993 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再次指出 “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高等学校 党委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形式自己的职权” 。

 1996 年 3 月中共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对于二级学院系党组织的职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 科研、 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同年中组部在对《条例》做具体解释时强调 “高等学校的系级单位党总支时全系的政治核心。系级单位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校党委和校行政的决定系党总支和行政适当划分职责范围既有分工又要有合作应当共同做好工作” 。1999 年开始实施的《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 “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施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

 2 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的实施现状 当前党政共同负责的院系领导工作体制已经被全国各高校和好的贯彻和落实。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党政领导班子间相互合作、协调配合、共同工作的基本形式。

 党政联席会议是院系工作的决策机构。它统揽院系工作大局协调院系党、政、工、团、学间的工作决定院系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总结、规章制度、改革方案、学科建设、人事安排、职称评定、经费开支预算、分配制度等工作。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政法学院的工作实际证明了党政联席会议的工作体制是有利于学院发展和各项工作的开展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这是因为⑴党政联席会议可以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和领导水平使领导班子的决策更加合理和完善。⑵党政联席会议集中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真正做到了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充分尊重了院系领导的个人意见和工作分工。⑶党政联席会议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会议上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可以开诚布公的就会议主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由于个人对事情认识的深浅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联席会议可以让班子成员之间充分交流看法使大家的意见趋于一致从而减少分歧增进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⑷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得以充分实现。⑸行政领导的意见可以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充分表达并得以尊重和落实这样有利于

 学院行政工作的开展。

 由于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在我国高等学校院系领导工作体制的探索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因此在实行中还有很多不足和有待改进的地方。比如党政两套班子工作联系不够紧密协商不够充分决策机制不健全造成工作中的相互矛盾党政联席会议职能不够明确使其与院长办公会和学院党务会等其他机构职能重叠甚至代替其职能而包办一切忽视了其他组织的存在影响了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学院党政两个一把手因为意见分歧难以统一而使一些问题久拖不决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政策实施不利于领导班子的团结学院党委领导和行政领导因为共同负责而相互指望、相互推诿只想取得成绩却不敢承担责任造成了整个领导班子缺乏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书记把握院系宏观发展院长系主任管理具体事务这样使得书记缺乏处理具体事情的经验而院长系主任在工作中缺少全局意识容易将工作主观化和片面化。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不完善、不健全是产生以上问题最主要的原因。另外对学院工作的不了解对现有制度的认识不深刻都影响着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功能发挥阻碍了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加强和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途径 3.1 加强学院系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班子各成员的分工和责任建立院系党政领导关系准则 学校党委和组织部要按照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团结协作的要求综合考虑年龄、性格、专业等因素配备好学院系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涉及到全局的问题可以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加以沟通解决。党政一把手之间、党务正副领导之间、行政正副领导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特别是两个一把手都需要在工作中坚持原则讲究方式遇事多为对方着想充分尊重对方的意见和建议求同存异。应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进行量化、细化让每一位班子成员都能清楚自己需要干些什么确保党政联席会议的决策能够得到落实不发生相互推诿的现象。

 3.2 明确党政联席会议的职责范围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系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除了规定的必须经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外一些临时性的事关学院系发展的重大事项也须由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方可实施。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政法学院对党政联席会议的职责范围和议事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议、决定在学院的贯彻落实 2研究制定学院建设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位点建设、人才培养、改革方案、专业设置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及实施办法 3研究决定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管理等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4根据校党委授权研究决

 定学院内教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变更及干部、人事安排 5研究学院各项经费预算讨论较大数额的经费支出固定资产、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与处理(6)研究创收、开发、分配政策职工考核、评优和评奖等事项 7其它应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这样可以有效的区分党政联席会议同党务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学术委员会会议以及工会等的不同职责范围避免党政联席会议包揽一切有利于调动学院各组织、各团体和每个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院的健康发展。

 3.3 完善和健全党政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一个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是党政联席会议发挥最大效用的前提条件。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政法学院制定了详细的《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规则要求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应定期召开,会议根据提交研究的内容,可由党委(党总支)书记或院长(主任) 主持,议题由党委(党总支) 书记、 院(系)长(主任) 共同确定。党委(党总支) 副书记、副院长需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应由院(系)办公室主任汇总后报书记、院(系)长(主任)审定。参加会议的主要成员为院(系)党委(党总支)正、副书记,行政正、副院长。凡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的议题,院(系)领导应提交简要的书面材料,会议一般不增加议题。会议决定或决议的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或决议的事项,必要时可向党支部书记、(系)教研室主任、分工会委员通报,也可采取文件、纪要等形式,印发下属有关单位。会议要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进行。对会议决定,党政班子成员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无条件地执行。好的制度还必须得到认真的贯彻落实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各项制度相互配合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3.4 规范工作绩效加强监督落实 党政联席会议的决策实施情况, 最终要落实在工作绩效上。工作绩效的规范, 在于对院(系)党政管理工作构成督办机制, 即实行目标管理和考评制度。

 有效的目标分解和工作内容的控制,可以促进目标的顺利实现, 提高工作成效。重大问题在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前执行中以及执行完毕后都要有相应的民主程序,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领导干部要自觉地、认真地接受各级党组织、教代会和群众团体的监督, 院务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只有群众满意了, 大家的积极性才能充分调动起来党政联席会议也才能真正完全发挥作用成为学院建设的核心机制。

 3.5 学校党委和行政要为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1.学校要充分考察、民主决策、综合考虑选配好院系的领导班子特别是院系的党政一把手。在院系领导班子中, 有领导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委(党总支)书记, 有主持行政、业务工作的院长(系主任) 。他们分别是党政工作的“一把手” 。一把手不仅是本院系的一面旗帜, 而且在领导班子内部也应是一个典范。

 他们在院(系) 工作中最具权威。

 因此, 校党委、 行政要充分注意 “一把手”

 的选择与搭配。

 2.制定和完善学校中层干部的轮岗交流机制提倡党政交叉任职。所谓轮岗交流,就是同一干部职级的不同岗位之间定期进行职务变任。

 “交叉任职”就是院长系主任可以兼任副书记而书记可以兼任副院长系副主任 。这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参与人往往会有党政两个身份考虑事情就会更加全面降低了内耗提高了办事效率。

  3.学校应加强对院系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院系工作中的问题。

 校领导要定期参加院系党政联席会议与院系班子成员共同讨论院系的重大决策在此过程中对院系领导班子出现的问题加以总结及时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讨论找出解决的办法促进院系领导班子整体功能的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1]张永民.论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的内涵和途径[J].中国高等教育, 2003,(13 - 14) :22-23. [2]曲云进.关于高校院(系)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的思考[J].江苏大学学报,2003(7):65-68. [3]向七加.对“共同负责制”的几点思考[M].高校党建新探.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4]朱忠建.略论高校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的规范化[J].扬州大学学报,2004(8):46-45. [5]王

 铁.加强高校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J].河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4). [6]施昌海.实行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需要着重处理好的几个关系[J].河南大学学报,2001(12):24-26. [7]史华楠,王日春.党委领导 下的校长负责制 的演进、实践及其完善 [J].扬州大学学报,2004(4):3-5. [8]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

篇七:学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基层党组织建设,尤其是院系领导班子工作机制的问题,直接关系到院系的建设与发展。

 高校实行 “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机制①,作为二级单位的院系如何实施领导,成为基层建设的一个关键问题。

 构建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并使之成为最高决策机构②非常必要。

 本文结合工作实践,着重围绕建立科学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必要性、重要意义与路径等问题进行探讨。一、科学构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必要性院系是高校很重要的一级基层组织,科学构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不仅对于加强和促进高校院系党组织工作、理顺院系党政关系、推动院系领导班子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保证院系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也是十分有益的。1.科学构建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需要。

 院系能否落实好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指令,关键在院系领导班子,那么领导班子是否坚强有力,核心问题是我们的工作机制设置是不是科学合理。

 通过构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可以理顺党政关系,凝聚智慧,共同把关,减少决策失误,能有效落实民主集中制。

 因此,构建 “ 集体领导,共同决策,分工负责,整体协调”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十分必要的。2.科学构建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促进院系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中央明确规定高校的领导体制为 “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至于院系这一级实行何种领导体制,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是很明确,只是强调院系党组织和行政要按划分的职责范围,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做好工作。这种不明确的高校院系工作机制给规范院系工作、 进一步发挥院系党组织作用带来了一定困难。过去,由于院系领导体制中央没有明确,各高校执行的也不一样。

 有的认为,既然学校层面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那么院系也就应该执行党总支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主任负责制。

 这样,学校与院系领导体制一致,便于开展工作。

 也有的认为,院系以教学为中心,应区别于学校,直接实行院长主任负责制比较好。这两种观点是站在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观察问题的, 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那么,构建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就可以纠正上述两种观点存在的偏差, 有利于院系的建设与发展。3.科学构建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增强班子团结的需要。如果工作机制不科学,就有可能给班子团结留下隐患[1]。

 以往有的书记同志总是围绕院系党组织要不要参与行政重要问题的决策, 行政接受不接受、 欢迎不欢迎党组织参与这一决策而顾虑重重。参与多了又怕有越位之嫌,不参与又怕说工作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科学构建余清明( 湖南文理学院 芙蓉学院,湖南 常德 415000)摘要: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既是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内容的延伸,又是中央明确提出的必须把握好的新机制。

 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工作效率及增强班子团结的关键所在,应在实践基础上对其进行科学的构建。关键词:高校院系;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制度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014 ( 2015)03-0141-03收稿日期:2015-03-21基金项目:湖南文理学院科学研究重点课题 “ 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 ( 110|53288016)。作者简介:余清明,男,湖南石门人,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常务副书记,高级政工师,研究方向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2015 年 5 月第 40 卷第 3 期武 陵 学 刊Journal of

 WulingMay

 2015Vol.40

 No.3

 不主动、不配合、不支持,常常处于一种尴尬的局面。

 如果 “ 配合”也是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负责人靠感情投入人为地维持和运行,没有科学的体制来保证。

 若党政负责人感情不到位,就有可能引发矛盾,产生内耗,破坏班子团结,使院系的各项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其凝聚力和战斗力也随之急剧下降。

 如果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得比较科学,就可以从制度层面上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二、构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1.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院系党组织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进业务工作。

 院系工作中的思想问题和矛盾,是在日常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产生的。

 如果党的工作游离于院系中心工作之外,党组织领导满足于当“ 门外汉”, 了解情况仅凭道听途说,缺少亲身经历和直接感受,这样势必造成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脱离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形成党政工作 “ 两张皮”的现象,使思想政治工作如同 “ 隔靴搔痒”,没有针对性,缺乏说服力,解决不了师生员工的思想问题,调动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因此,党组织必须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参与到教学、 科研和管理工作决策中来,及时掌握情况,共同把关,形成合力。2.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教学党建一起抓,避免 “ 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

 高等学校是育人的重要阵地,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接班人。

 如果没有制度作保障,党的工作就容易游离于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之外,那么就有可能造成教学科研 “ 一手硬”、党建思政 “ 一手软”的现象。

 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就为教学科研和党建思政 “ 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同时见效”创造了条件[2]。3.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院系党组织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以往有的院系党组织习惯于采用“ 小政工”的运行模式,把自己的工作任务缩小到党务和思想工作的小范围里,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承担责任和惹出麻烦,不愿意参与讨论院里的重大问题,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看作份外事。

 这实际上是放弃了党组织的参与、监督的职责。

 而有的院系行政也受 “ 党只管党”的 “ 小政工”模式的影响,在研究讨论教学、 科研和行政管理等重要问题时,也就自觉或不自觉地不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这在客观上造成了摆脱党组织的参与和监督的后果。

 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后,就能克服这些弊端,发挥整体效能。三、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构建路径1.建立院系党政议事会议制度。

 院系党政领导班子议事会议制度通常有以下几种:

 一是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制度。

 这是院系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3]。

 它包括: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教育教学改革;重大科研项目的争取和组织;财务预算、大宗经费使用和创收分配;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优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培养;人事调配、考核、奖惩、出国、晋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生教育管理、招生、就业指导及毕业分配等。

 党政领导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主持人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不同主要事项分别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由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正副职参加,同时可根据讨论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商定列席人员。

 二是院系务会议制度。

 主要是落实党政联席会议的部署与决策,总结前一阶段各项工作,布置近期工作,以及需要由院系务会集体讨论的其它问题。

 会议由院长、主任主持或由院长、主任委托副院长、副主任主持,院系党政全体领导参加,视情况扩大到教研室主任和学术骨干。

 三是院系党总支委员会议制度。

 根据 《 党章》 《 条例》以及党委工作要点,研究讨论决定干部工作和党内的重要问题。

 如:配备院系行政领导班子的建议,院系党务干部、团总支书记、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等的配备,发展党员,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理论学习及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问题。

 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总支书记主持,全体总支委员参加。

 院系务会、党总支委员会是党政领导联席会制度的内容之一,院系务会和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策的内容都不能违背党政领导联席会总的意图。

 为了保证会议的质量和决策的正确,党政领导联席会、院系务会、党总支委员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紧急情况外,一般不讨论决定重要问题:出席会议人数少于应到会人员的 2/3 时;院系党政主要领导均未到会时;所研究的问题会前党政主要领导意见未取得一致时。2.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党政分工负责制。

 院系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长、主任是本单位行政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党总支书记是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

 党总支要参与院系武陵学刊第 40 卷142

 行政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 保证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党政既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做到补台不拆台、到位不越位。

 党总支书记要支持院长、主任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院长、主任也应尊重党总支书记的意见和建议。院长、主任和总支书记对本单位的全面工作负总责。3.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中应注意处理好五对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 “ 个人”与 “ 集体”的关系。

 强调个人分工负责必须在集体领导下进行,不能偏离党政联席会议的意图,当个人的意见与集体的决策不一致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在行动上不能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但是强调集体领导又不能弱化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和担当精神,要勇于负责,有所作为。二是正确处理好 “ 核心”与 “ 中心”的关系。

 院系党组织是政治核心;院长、主任是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的中心。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理顺二者关系? 可以采取 “ 三分三合”和 “ 三个为主”的方法。“ 三分三合”:职责上分,思想上合;工作上分,目标上合:制度上分,关系上合。“ 三个为主”即:院系重要问题决策以党政联席会为主;教学、行政的指挥以院长、主任为主,同时接受院系党组织的监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党总支书记为主。三是正确处理好 “ 班长”与 “ 首长”的关系③。

 院系党总支书记是总支委员会班子中的“ 班长”;院长、主任是院系的行政 “ 首长”。

 党总支书记和院长、主任都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扮好自已的角色。

 在院系领导班子中,书记、院长、主任都是领班人。

 书记要支持院长、主任独立负责地开展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要带头执行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要维护和支持院长、主任的指挥权。

 院长、主任要积极大胆地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组织实施,同时也要支持书记分管的工作,主动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在任何情况下,院长、主任和书记都应相互尊重、理解和支持,相互通气,及时交换意见,成为团结的表率。四是正确处理好 “ 正职”与 “ 副职”的关系。

 作为正职,首先要做到知人善任、合理分工。

 院长、主任、书记要根据班子成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特长等做好分工,让每位班子成员都能做最能发挥自己特长的工作。

 其次要 “ 统揽不包揽”。

 正职不能大权小权一手揽,事无巨细一起抓,而应该信任副职,大胆地让副职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再次要 “ 揽过不揽功”。对于副职在工作中的一般缺点和错误不要指责,而要循循善诱。

 无论从哪个角度讲,副职出问题,正职要勇于承担责任。

 当然副职也要正确处理好与正职的关系。

 副职要自觉尊重和服从正职的领导,维护正职的形象和权威。

 对正职正确的意见,要坚决支持;不正确的不随声附和、阿谀奉承。

 但不能犯自由主义,不能在群众中对正职妄加议论,评头论足。

 工作中做到出力不越位。

 要多请示、勤汇报,在重大问题上要进言献策,为正职分忧解难。

 不擅作主张,不搞先斩后奏或只斩不奏。

 在敏感问题上,要协商处理,不能搞个人说了算。五是正确处理好 “ 副职”与 “ 副职”的关系。

 院系党组织副职和行政副职由于其特有的地位和作用,他们平时主要是直接为自己的直接领导“ 正职”负责。

 通常情况下,党政副职又分别隶属于两个不同的 “ 正职”。

 而实际工作中党政副职之间所分管的工作也存在许多联系与交叉。

 因此,院系党政两个副职之间的工作也应多加强协调与配合,要有大局意识,不能各自为政。

 协调与配合的途径就是副职之间应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多沟通、多通气。

 假如二者之间发生矛盾和问题,一方面可向自己直接的上级反映,请求协凋:另一方面也可向对方上级反映,要求给予支持和配合。总之,整体配合非常重要。

 一个班子就像一台机器,哪个部件出了问题,都会影响正常运转,靠什么来保障,那就是制度。

 因此,科学构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注释:①参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 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 号文件。②参见 《 湖南文理学院章程》第六十二条,2014 年由湖南省政府核准。③参见施昌海 《 实行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需要着重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 河南大学学报》2001 年第 4 期第 24-26 页。参考文献:[1] 刘建明.高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运行机制的研究[J].科教导刊:电子版,2014 ( 12):3-4.[2] 黄士华.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增强高校院系领导班子的活力[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9 ( 5):101-102.[3] 黄学锋,张千千.高校二级学院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有效机制研究[J].中国轻工教育,2014 ( 2):47-50.( 责任编辑:刘英玲)余清明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科学构建2015 年第 3 期143

 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科学构建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科学构建作者:余清明作者单位:湖南文理学院 芙蓉学院,湖南 常德,415000刊名:武陵学刊英文刊名: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 (Social Science Edition)年,卷(期):

 引用本文格式:余清明 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科学构建[期刊论文]-武陵学刊 2015(3)2015(3)

篇八:学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学院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系(部)

 领导班子建设, 提高系(部)

 议事决策民主化、 科学化、 规范化水平,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党总支部工作细则》 的精神, 结合学院实际,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在学院党委、 行政领导下, 建立健全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凡系(部)

 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都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实行党政集体研究、 科学决策、 共同负责、相互配合、 各司其职、 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

 系(部)

 党总支书记 (含主持工作的副书记, 下同)

 主持系 (部)党的全面工作。

 系(部)

 主任(含主持工作的副主任, 下同)

 主持系(部)

 行政管理全面工作。

 第三条

 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是系(部)

 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

 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包括:

 党政正副职、 主任助理、 总支纪检委员、 分工会主席。

 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需要,可扩大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四条

 系(部)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中国特色理论体系为指导,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及学院的各项决定。

 遵守国家的法律、 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

 向,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各自的主要职责和议题内容, 分别由主任或党总支书记主持。

 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要坚持讲政治、 讲大局、 讲团结、 讲纪律,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系(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考核结果作为系(部)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 晋职晋级等重要依据。

 学院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 定期检查, 加强监督。

  第二章

 主要职责 第七条

 系(部)

 党总支履行的主要职责是:

 1、 学习、 宣传、 执行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 政策及学院各项决议决定在系(部)

 的贯彻执行。

 2、 围绕党和国家、 省委省政府、 学院党委行政的中心工作,加强系(部)

 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促进系(部)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和民主集中制的贯彻, 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3、 参与讨论系(部)

 教学科研、 学科建设、 队伍建设等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项。

 支持行政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 加强党组织的思想、 组织、 作风、 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

 按照学院党委有关文件规定和统一部署, 制定实施系(部)

 的党员教育培训计划、 党员发展计划等。

 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

 5、 负责维护国家、 学院和系(部)

 的政治、 社会、 安全稳定工作。

 6、 领导系(部)

 的思想政治工作。

 抓好教职工和大学生的政治学习、 思想教育和德育工作。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学生管理工作。

 7、 做好系(部)

 党员干部的教育、 管理工作。

 配合党委工作部门, 做好系(部)

 领导干部的推荐选拔、 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年度考核、 考评以及人才工作, 做好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

 8、 负责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9、 领导系(部)

 工会、 共青团、 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做好系(部)

 统战和知识分子工作, 协助做好离退休工作。

 10、 与系(部)

 行政一起, 做好教师的聘任、 职称申报、 教育培训、 考核奖惩、 管理等工作, 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

 11、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

 系(部)

 行政履行的主要职责是:

 1、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 政策、 法令、 法规以及学院党委行政的决议、 决定和指示。

 2、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 组织制定并实施教学、 科研、 学科建设、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教研室建设、 实验室建设、 教材建设、 教学改革、 学术交流等各项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3、 负责系(部)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

 定, 并组织实施。

 4、 落实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 做好教学各环节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

 5、 负责系(部)

 教师的聘任、 职称申报、 教育培训、 考核奖惩、 管理等工作, 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

 6、 负责做好招生计划协调、 录取工作。

 7、 加强校风、 教风、 学风建设, 负责实施以系(部)

 行政为主的德育工作。

 8、 配合党总支做好教职工和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学生管理工作, 支持工会、 共青团、 学生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章程和规程开展工作。

 9、 负责系(部)

 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依法依规合理使用系(部)

 教学、 科研及行政管理经费和资金。

 10、 组织制订和完善系(部)

 教学、 科研及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11、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分工合作 第九条

 系(部)

 党政领导班子要坚持育人为根本、 质量为生命、 教学为中心、 队伍为依托, 贯彻落实学院的各项决定决议, 共同负责、 齐心协力推进系(部)

 的建设发展。

 第十条

 系(部)

 主任和党总支书记共同承担本系(部)

 改革、建设、 发展、 稳定的重要责任。

 属于本系(部)

 的主要工作和重要事项, 主任和书记都要认真思考, 深入调研, 主动谋划, 全局把握。主任和书记要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既分工又合作, 要善于总揽全局、 协调各方, 相互信任、 相互尊重, 经常交流、 沟通情况, 形成共识、 步调一致。

 第十一条

 系(部)

 党总支副书记要协助书记做好党总支的工作。

 系(部)

 副主任和主任助理要协助主任做好分管的工作。

 主任和书记要主动听取副职的意见, 发挥副职作用, 支持副职大胆工作,调动副职的积极性; 副职要秉着强烈的事业心、 责任心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全力支持正职的工作, 尊重正职的正确意见。

 做到对领导负责与对教职工和大学生负责的一致性, 既要勇于承担分管工作的责任, 又要立足全局出主意、 想办法, 积极参与集体决策。

 第十二条

 系(部)

 党政工作有着共同的目标任务, 很多工作相互交叉,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要互相尊重、 互相支持, 遇事经常沟通, 主动交换意见, 力求形成共识。

 如遇意见分歧, 一时难以形成一致, 一般不要急于开会研究作决定, 在不妨碍工作的前

 提下, 可再酝酿、 协商和议定。

 必要时可向学院领导请示报告。

 第十三条

 系(部)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正确处理党政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 在任职期间应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投入到管理工作上, 做到思想到位、 精力到位、 责任到位、 工作到位。

 第四章

 议事范围 第十四条

 系 (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有:

 1、 系(部)

 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 政策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的实施措施。

 2、 系(部)

 中长期发展规划、 学科专业建设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总结, 重要改革举措。

 系(部)

 规章制度的制定、 修改与废止。

 3、 系(部)

 党组织的思想、 组织、 作风、 制度、 廉政建设和党员发展, 党员教育以及师生员工思想政治工作、 德育教育、 稳定综治、 工会、 共青团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工作。

 4、 系(部)

 人才培养、 学科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教研室建设、 实验室建设、 教材建设、 教学改革、 学术交流等教学方面的工作。

 5、 系(部)

 教学、 科研、 教学合作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6、 系(部)

 经费预算、 经费开支及分配办法、 国有资产管理等问题。

 7、 系(部)

 教职员工岗位设置、 师资队伍建设、 人才培养引进、 职称评定、 考核奖惩和教研室、 实验室、 科研机构负责人的配备等方面的问题。

 8、 系(部)

 学生教育管理、 招生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工作。

 9、 向学院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和系(部)

 突发事件的处置。

 10、 系(部)

 职责范围内需提请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

 议事程序 第十五条

 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程序。

 1、 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 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 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系(部)

 主任与党总支书记商定提出, 班子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事先向主任或党总支书记提出, 由主任和党总支书记协商后确定。

 凡提请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 应事先准备好有关材料, 会议议题、 材料和时间要提前送达或告知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要认真思考, 做好准备。

 凡未经系(部)

 主任和党总支书记审定的议题, 除突发性事件需要临时动议以外, 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的议程。

 3、 系(部)

 党政主要领导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策重要事项之前, 要认真调查研究, 广泛听取意见, 特别要注意听取正副

 处级干部和党内外教职员工的意见, 主动交换看法, 充分酝酿, 形成共识。

 4、 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 根据议题内容分别由主任或党总支书记召集主持。

 出席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必须达到或超过 2/3 方能召开, 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 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应出席会议的成员若少于 2/3 时, 会议应改期召开, 党政联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主任和党总支书记商定。

 5、 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一事一议。

 一般首先由提出议题的成员作简要说明, 出席会议的其他成员应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 如对会议议题有意见和建议, 应在会前提出。

 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议决事项应经出席会议的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有效。

 会议成员如对讨论的议题意见基本一致时, 可采取举手方式表决; 如对讨论的议题存在一些分歧意见时, 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后, 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形成会议决议或决定; 如对讨论的议题存在严重分歧意见或双方人数接近时, (除紧急情况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或决定以外), 应暂缓做出决定, 待进一步调查研究, 充分交换意见后, 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

 如果下次会议仍不能形成决策意见, 可将有关情况向学院党委行政报告, 经请示后再研究决定。

 6、 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策时, 凡讨论涉及与会成员本人以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 直系亲属关系、 近姻亲关系等人员的职务聘任、 职称晋升、 考核评定、 奖惩等事项, 与会人员本人必须回避。

 7、 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对会议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及决议决定形成的过程应严格保密, 违者要追究责任。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时, 应安排专人用规定的会议记录本认真做好全程记录, 记录本要有专人保管, 定期存档备案。

 会议形成的决定和系(部)

 全局性工作部署, 应形成会议纪要。

 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 会后由召集主持人向其传达或转告本次会议的情况及其决定。

 也可送阅会议记录。

 8、 对于应当经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如遇特殊紧急情况, 来不及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征求其他会议成员意见时, 系(部)

 主任和党总支书记可以在商议一致后作出应急决定,但事后应及时向其他会议成员通报应急决定情况。

 第六章

 执行监督 第十六条

 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要提高执行力, 确保取得实效。

 1、 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 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变。

 如对决定或决议仍有不同意见, 可以保留, 也可以向学院党委行政反映, 但在系(部)

 或学院党委行政未做出改变以前, 必须

 无条件执行。

 2、 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系(部)

 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集体领导, 分工负责的原则, 按照职责分工, 抓好落实检查, 并将组织落实情况及时向主任和党总支书记或党政联席会议汇报。

 3、 系(部)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督查检查工作, 对班子成员不遵守、 不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或未能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的要求及时指出、 批评教育, 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应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4、 系(部)

 党政班子成员在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决议时如发现决策失当, 应主动向系(部)

 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及时分析研究、 科学调控, 采取应对措施或立即停止实施。

 如需对决定决议中的某些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重新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

 要切实加强对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的监督。

  1、 系(部)

 党政联席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 凡属非保密事项都必须按照党务政务公开的规定要求实行公开, 并迅速传达到全体教职工, 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

 必要时应及时向学院党委行政和纪委、 监察室报告。

 2、 系(部)

 党总支和行政都要严格遵守重要事项、 重大问题

 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 严格遵守议事决策程序和规则, 党总支每年要检查一次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 并向学院党委和纪委报告。

 3、 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

 系(部)

 党总支每学期要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广泛听取党员和教职工意见, 自觉接受监督。

 党员领导干部要按规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加强自身监督,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 沟通情况, 交流思想,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 系(部)

 党总支和行政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系(部)

 主任每学期要向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报告一次工作, 听取意见和建议。

 要坚持定期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听取和尊重教职工的评议意见。

 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要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

 5、 系(部)

 党总支书记和主任是本系(部)

 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人。

 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每年要检查一次本系(部)

 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 并向学院党委和纪委报告。

 6、 系(部)

 党总支和行政每年要召开一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

篇九:学校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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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X大学XXXX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学院重要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XXXX大学关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指导意见》(同委发【2019】6 号)

 ,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和修订XXXX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章

 组织原则

 第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包括正副书记、正副院长、工会主席。不在党政领导班子内的党委委员、学院助理、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纪委委员、专职组织员可受邀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可商定其他人员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第三条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临时召开。

 第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办公室主任做好记录,完整记录决策过程,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发和归档。

 第三章

 议事与决策范围

 第五条 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和决策范围主要包括:

 (一)

 学习传达中央和上级重要会议、 文件精神, 研究学院贯彻落实举措; (二)

 研究制定学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三)

 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等级调整、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调整等重要事项; (四)

 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和处分、年度考核等关系师生员工权益的重要事项; (五)

 学院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以及大额度资金的调动和使用事项;

 2

 (六)

 学院内设机构设置和调整的相关事项; (七)

 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科研、安全稳定、招生就业、社会服务、对外交流合作、校友联络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八)

 向学校和上级请示、报告的有关重要事项; (九)

 其他需要党政共同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其中(二)

 (三)

 (四)

 (五)项内容,应先由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第四章

 议题的确定

 第六条

 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提出,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协商后确定。未经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审定的议题,不列入会议议程。

 第七条

 议题提交集体决策前,党政主要负责人应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涉及学院发展、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基层党组织等途径广泛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党政主要负责人经充分沟通形成共识,确定会议讨论的议题清单。对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应暂缓上会,必要时应向学校请示报告。

 第八条

 学院办公室主任负责事先收集议题和相关文字方案,报请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决定后,通过邮件、微信等形式将确定好的议题清单在会议召开前一天通报党政联席会议成员。

 第九条 各系、各研究机构有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的议题,应以书面形式交学院办公室主任, 经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提交上会。

 第五章

 议事和决策制度

 第十条 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安排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交替召集主持。第十一条 党政联席会议到会者不少于应到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与会,应当按照规定请假。对会议议题可 在会议之前形成书面意见,委托会议主持人代为表达。

 第十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按照确定的议题进行,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由提出议题的党政班子成员会前提交初步方案,并在会上进行简要说明,经集体协商形成决策意见后执行。

 第十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出席会议人员应充分讨论,对决策建议明确表达意见;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少数不同意见应充分考虑,集体讨论出现分歧应经充分酝酿沟通后决策。

 3

 第十四条

 对党政联席会决策过程中,有涉及保密原则的部分,与会人员要严格保密。根据讨论事项,分别采用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以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同意形成决议、决定。

 第六章

 决策实施与保障机制

 第十五条

 学院党政联席会的决议、决定,由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确定主要落实人,明确办理期限,并将执行情况向党政联席主要负责人报告。会议决定的事项在执行过程中确需做出重大调整的,应当根据相应程序再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在决定改变之前必须按照原决议执行。

 第十六条

 有涉及本人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相关参与决定人员或列席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

 党政联席会议的重要决定必要时应向校领导汇报。除不宜公开的内容,会议纪要须通过适当方式在学院公开,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第十八条

 对党政联席会决策过程中,有涉及保密原则的部分,与会人员要严格保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XXXX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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