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执法多家委托(6篇)委托执法多家委托 委托执法委托书 托书备案的报告 丰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执法多家委托(6篇),供大家参考。
委托执法委托书
托书备案的报告
丰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局将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执法职责委托给丰城市环境卫生处,现将授权委托书报来备案。
附件:丰城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授权(委托)书1份
二0xx年十月十五日
委托执法委托书[篇2]
编号:2015
委托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东紫巷法定代表人: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被委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和怀政办函6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将(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对乡(镇)辖区内卫生院、药店、诊所、村卫生室、医务室、学校(幼儿园)食堂、各类餐饮业的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的名称)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委托权限:检查权、调查取证权、制做法律文书权、督促销毁
过期产品、报告职责及其它职责。
委托期限:自年8月11日起至年12月1日止。
被委托单位应在委托权限内进行行政执法,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被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执法。
委托机关:(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被委托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给被委托单位,一份由委托机关存档,一份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委托执法委托书[篇3]
×农委字(2012)第号
为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经研究,决定将农业行政执法中的以下执法权,委托给××县×××单位办理。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根据《农业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法》和《水土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全县肥料的登记管理及监督检测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生
态环境的保护及监测。
二、依法配合司-法-部门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案件,主持或配合有关部门调解农业民事争议案件。
三、负责执法案件的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
四、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委托期限:2012年月日201年月日。在××县行政管理辖区内,受委托组织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项,并接受委托机关监督,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给等三人。委托权仅在委托期限内有效。
委托机关名称:(盖章)受委托组织名称:(盖章)
委托执法委托书[篇4]
委托机关: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
被委托机关:梅县区水政监察大队
为加强水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梅县水务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梅机编[2002]30号、《关于同意成立梅县水政监察大队的批复》(梅机编[1997]9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水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权力,委托给梅县区水政监察大队办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委托事项:
1、地域范围:在梅县区行政辖区范围内;
2、委托权限:对违反水行政执法管理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库大坝管理条例》、和《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查处。
3、委托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须按照本委托书规定的委托范围及权限,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有关程序规定,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行政执法活动,并接受委托机关监督。受委托人违法、违纪行使委托权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委托机关: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机关:梅县区水政监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
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
委托执法委托书[篇5]
行政执法委托书
编号:
委托机关: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被委托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将(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给(被委托单位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施。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被委托单位应在委托权限内进行行政执法,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被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执法。委托权限仅在委托期限内有效。
委托机关:(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被委托单位:(印章)
精品文档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四份,一份给被委托单位,一份由委托机关存档,一份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一份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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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授权委托书
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行政执法授权委托书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为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经研究,决定将农业行政执法中的以下执法权,委托给××县×××单位办理。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根据《农业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法》和《水土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全县肥料的登记管理及监督检测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及监测。
二、依法配合司法部门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案件,主持或配合有关部门调解农业民事争议案件。
三、负责执法案件的`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四、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五、委托期限:20××年月日201年月日。在××县行政管理辖区内,受委托组织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项,并接受委托机关监督,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给等三人。委托权仅在委托期限内有效。委托机关名称:(盖章)受委托组织名称:(盖章)
1
委托行政执法协议书
委托单位:昭通市农业局法定代表人:卢登富受委托单位:昭通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法定代表人:曾文刚
为改革昭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理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关系,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托机关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昭通市农业局委托昭通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依法行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权。一、委托权限1、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农业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对昭通市种畜禽管理、农药管理、兽药管理、肥料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赤水河自然保护区管理、渔业水域
—1—
污染、渔业养殖、渔业捕捞、渔业船舶、农产品产地、农产品生产、农产品流通、乡镇企业管理、农业科技教育和农业知识产权管理、农业野生植物、水生野生动物、草原、耕地、转基因生物、生态农业等方面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检查权;对违反规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进行行政处罚;2、指导县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3、依法配合司法部门查处违反农业法律、法规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主持或配合有关部门调解农业民事争议案件;4、负责农业执法案件的统计工作;5、市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委托行政执法内容1、对违反渔业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9项)2、野生水生动物保护行政处罚(8项)3、水污染防违法行为行政处罚(3项)4、违反自然保护区规定的行政处罚(7项)5、对渔业船舶检验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4项)6、违反农业环境保护的行政处罚(8项)7、对违反食用菌菌种等管理的行政处罚(5项)8、反农药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17项)9、违反肥料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2项)10、违反无公害农产品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第8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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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10项)12、对违反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的行政处罚(3项)13、对违反国务院特别规定的规定的处罚(4项)14、违反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5项)15、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行为处罚(5项)16、对违反园艺植物新品种管理的行政处罚(2项)17、违反农业生态和野生植物保护行为的行政处罚(5项)18、违反兽药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12项)19、违反畜牧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14项)20、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15项)21、违反草原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10项)具体处罚事项详见《昭通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目录》三、委托执法责任(一)委托单位责任1、指导和监督受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和委托行政执法事项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依法实施行政执法;2、对受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和委托行政执法事项范围内行使行政执法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根据受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偿;3、对受托单位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
—3—
正或者撤销,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二)受托单位责任1、受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委托行政执法事项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依法实施行政执法;2、受托单位在实施行政执法时,必须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3、受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4、受托单位超越委托权限,乱施行政处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托单位承担;四、委托期限从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12月30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两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五、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4—
行政执法委托书
(参考文本)
委托单位:××(行政机关全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受委托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地址:
为做好向镇(街道)下放行政执法权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佛山市南海区××局委托佛山市南海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要求行使××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执法范围受委托单位根据委托权限负责其所辖行政区域内××监督管理工作。二、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对××行为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行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有××行为,有权依法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纠正。
(三)部分行政处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条例》、《××办法》,对违法行为人直接给予行政警告、对个人处以××元以下或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元以下行政罚款……等行政处罚权(具体处罚种类、幅度等权限范围,由各单位根据具体下放事项自行确定)。
(四)提请行政处罚权。受委托单位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委托执法权限范围内的,应当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委托执法责任(一)委托单位责任1.指导、协调和督促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2.承担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委托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后,可以依法追究
受委托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
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
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并提供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及其它相关资料。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实施委托行政执法行为,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2.受委托单位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3.受委托单位不得将委托的行政执法职权再委托给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行使,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受委托单位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5.受委托单位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6.受委托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关的案件报备、监督检查、评议考核、过错责任追究、执法档案管理等行政执法配套制度。
四、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五、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一份送佛山市南海区法制办备案,一份送委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名):
受委托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摘要委托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因工作需要等原因委托其他组织以其名义进行执法活动,行为后果归属于该行政机关的法律制度。目前,委托行政执法越来越多,在带来许多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大量问题。本文试对其成因、出现的问题作以论述,并就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见解。一、委托行政执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一从我国目前行政管理体制看,立法工作过于强调条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执法权往往都要明确由政府某一个具体部门来实施。这样,制定一部法律、法规、规章,就要新设置一支执法队伍,造成执法部门林立,执法力量分散。由于各自为战,分兵把守,每个执法部门都感到执法力量单薄,人员不足,难以形成有效的经常性管理,执法任务难以到位。只能依靠突击执法、运动式执法维持局面。而编制经费的限制又加剧了这种状况。实行委托执法,可缓解执法力量不足这一问题,加强执法工作,也为社会参与行政管理提供了机会和途径。二由于计划体制下的部门分工过细,以部门职能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专业化行政执法队伍开始出现行政效率与效能不高的问题一是职能交叉、重叠,对同一违法事项,常常出现两支以上专业执法队伍重复执法,或者互相扯皮而放任不管的现象;二是行政管理分工太细,专业执法职能过窄,管道路的不管交通,管交通的不管经营,管经营
的不管卫生,结果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了一顶小草帽。如选择某些领域如市场管理,城市管理等领域,将有交叉、有关联的行政执法权集中委托给一个组织实施,就可大大提高行政效率和效能。三一些专业性强、技术水平要求高的执法领域,如环境监理、卫生防疫、动植物检疫、金融证券管理、高新技术管理等,相应的行政执法部门由于技术装备、人员素质、经费等方面的限制,执法时常感到力不从心,难以完成担负的管理职责,实现执法目标。因此,将这些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委托给相关的组织,由其协助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是完成执法事责实现执法目标的需要。四目前,有关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进行执法活动是可行的。一是有法律法规规章作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行使行政执法权。一些部门规章也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如《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委托实施办法》等等。二是有大量符合委托执法条件的组织。
随着公共需求的不断变化,公共事务日益呈现出多样性和阶段性的趋势,而政府的作用十分有限,大量的非营利性组织活跃于社会公共事务的各个角落、各个层面,以其机构精简、灵活多变和专业技术性较强来增补政府无法或没有能力触及的领域,实施有效的公共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只要对这些组织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使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完全有能力胜任行政执法工作。二、委托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委托行政执法,有助于减轻行政机关人手不足和经费紧张的压力,在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方面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委托行政执法在实践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出现乱委托现象。有的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情况下随意委托其他组织实施执法活动,甚至委托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企业和个人执法,一些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加入了委托执法的行列。有的行政机关在实施委托执法时,与受委托的组织之间不办任何委托手续,仅作口头交待,或者以内部通知委托执法,有些委托手续存在委托事项和权限期限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致使执法的随意性增加,责任难以划分。二一些受委托组织不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而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执法活动,甚至滥用行政执法权,如某些执法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搞权钱交易,中饱私囊。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文明,态度冷、硬、横、冲,对法律法规掌
握得不牢不准,对违法行为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不当,不能按程序办事,存在畸轻畸重的问题。有些受委托组织坐收坐支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款项。三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执法活动监督指导不力。一些委托行政机关委托其他组织执法后,对受委托组织的执法活动不闻不问,放任不管,既不监督,也不进行业务指导,出现受委托组织滥用职权、不按委托规则办事以及执法水平不高的现象,影响了行政执法目的的实现,损害了委托行政机关的权威,实际上也是对委托行政机关合法权益的侵犯。四现行有关委托执法的规定不适应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一方面,《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委托行政处罚多数只作原则性规定,并且规定得也不一致,使委托行政机关委托和受委托组织执法时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极易造成乱委托、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也难以操作。另一方面,现有法律、法规、规章绝大多数只对委托处罚作出规定,极少对委托执法作出规定,致使行政机关因工作需要应当委托的执法事项缺乏法律依据。如政府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林权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时,由于人员不足,经常需委托土地、林业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土地证书、林权证书也由土地、林业部门办理,这就与现行规定不符。再之,《村民委员会自治法》规定村委会有义务协助乡镇政府的工作,《居民委员会自治法》也有类似规定,这里的协助应包含村委
会、居委会受乡镇政府委托帮助其工作的意思,实际工作中,他们也经常受委托实施计生、建设管理等工作,而村委会、居委会属于非事业组织的群众性基层自治组织,这就与现行规定有冲突,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第三十九条规定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并对处罚后果负责,这种情况符合授权的特征,与行政处罚法有关委托处罚的规定不一致,因此,《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委托应是授权之意,而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讲的委托。由于用词不准,实践和理论中常常引起人们的误解,认为是行政处罚中的委托,产生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五委托行政执法本身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受委托组织不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仅是行为主体,委托行政机关仍保留行政主体资格,造成行政主体和行为主体的分离,不利于行政执法权的统一行使。单一委托执法,即某一个行政机关委托一个组织执法,虽然解决了行政机关人员不足的问题,但却对执法队伍过多过滥这一问题无能为力。综合委托执法在一些特殊地区或特定行业将相关部门的执法权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范本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怎么写?以下是为大家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委托单位: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受委托单位: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
为深入推进绿化工作,规范行政执法,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的权利义务,xxx城市管理局委托xxxxxx人民___按下列要求行使行政执法权。
xxxxxxx人民___辖区范围。
1.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2.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3.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4.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5.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处罚;
6.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7.对在城市人民___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处罚;
8.对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9.对未经城市人民___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___,影响市容的处罚;
10.对未经城市人民___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11.对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___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城市人民___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___,影响市容的;
2.未经城市人民___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3.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4.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罚;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处罚;2.对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处罚;3.对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处罚;4.对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处罚;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1.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2.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3.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4.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1.对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处罚;
2.对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处罚;
3.对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处罚;
4.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___批准手续的处罚;
5.对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处罚;
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城市人民___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2.情节严重的,由城市人民___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设点申请批准文件,并可以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1.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2.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3.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4.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___批准手续的;
5.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
6.未按照批准的位置、___、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___位置、扩大___、延长时间,未提前___变更审批手续的。
7.对未按照批准的位置、___、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___位置、扩大___、延长时间,未提前___变更审批手续的处罚;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对受委托单位因违法导致案件错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究。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4、委托单位应___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就委托事项的执法予以指导、帮助。
5、委托单位为受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6、有权要求受托单位参加因受托执法事项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提出书面答复或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依法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受托行政执法事项,不得以自己管理或直属站所名义执法,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___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7、每月底前按要求准确地向委托单位报送委托行政执法报表,定期汇报执法情况,不得虚报、___、拒报、迟报。
8、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者超越委托权限,乱施行政处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委托事项出现执法过错责任给予赔偿的,委托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其赔偿费用由汪家寨镇人民___承担,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过错贵任,汪家寨镇人民___对内承担《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往追究办法》上的行政执法责任。
从xx年9月10日至xx年9月9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一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和区___法制办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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