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7篇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学习《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心得体会与学习《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7篇,供大家参考。
学习《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心得体会
学习《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心得体会
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对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推动学法用法向纵深发展。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首先,国家工作人员之于社会的稳定和谐的作用不言而喻,对于广大人民群众而言,他们不仅代表着国家的意志,更是起着引导作用。所以说,国家工作人员作为这样一群极为特殊的群体,更应该以身作则,学法用法。
其次,依法治国是我国实现富强的必由之路,上至中央领导、下至普通百姓,每个人都应该在法律的准绳之下生活和工作,决不能逾越半步。国家工作人员也是其中的一员,他们学法用法,一方面是作为人民群众的本分,另一方面也是职业和岗位的需要。回到《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一是突出学习宪法,培养宪法意识。
二是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
三是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
四是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五是深入推进法治实践,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
我们作为事业单位的职工,也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一份子,所以说,这是和我们息息相关的事情,让我们学法用法,将法治观念印在我们的骨髓里,真正有效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学习《关于推进 “ 两学一做 ”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发言稿
学习《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发言稿
20**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就业增长超出预期,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持续提升,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又取得新的重要进展。面对国内外严峻挑战,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
今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加强预期引导,深化创新驱动,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稳定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产业、区域、投资、消费、价格、土地、环保等政策协调配合。要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以创新引领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升级,释放国内需求潜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力争取得更大成效。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要积极主动扩大对外开放,打造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取
得新突破。要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更好为人民服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巡视工作已开展十一轮,巡视了 247 个党组织,完成对省区市和 xq 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央金融单位的全覆盖。巡视工作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坚定“四个自信”,突出问题导向,查找政治偏差,发挥了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工作成效明显。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肩负重要职责,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令行禁止。要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牢,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灯下黑”问题。要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督查,把责任压给党组(党委)书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保持政治定力,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为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累了成功经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确保全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履行主体责任,抓常抓细抓长。要把思想教育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改造自己,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突出分类指导,联系思想工作实际经常查找和解决问题。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做,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要把“两学一做”作为主要内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当好表率。要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每年要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评估总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为什么要制定出台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抓“关键少数”,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
这次制定出台意见,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在以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各地各部门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工作实践,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意见着力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在三方面取得新进步、新成效。
在认识上,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本地、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
在制度上,对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使之更具体、易实施、可考核,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由一般性要求变成制度性安排。
在机制上,明确了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有何要求 意见要求国家工作人员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和各项党内法规。
意见主要提出 5 方面内容。一是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自觉
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二是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三是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四是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五是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
为什么强调学习党内法规 “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健全党内法规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意见要求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各级党组织都要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
如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 意见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的基本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
意见强调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建设网络
学法学校、网络学法课堂,拓宽学法渠道和学法形式。将推动各地各部门更多更好地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更有效地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活动。
意见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宪法法律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其他相关培训机构的培训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
对国家工作人员用法提出了哪些要求 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推动在国有企业设立公司律师。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于违法决策以及滥用职权、怠于履职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都要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流程进度、办理结果等事项。落实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工作,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如何加强学法用法的监督考核 意见提出国家工作人员录用和招聘中的入门考法、定期法律考试、任职法律考试、拟从事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专门考试。意见实施后将对干部任职前考法制度的适用范围、考试内容、考试形式、考试结果运用等进行规范和完善,更加注重考察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提高考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意见要求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意见强调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意见同时要求对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开展情况加强考核评估,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列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考核指标。
如何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学法用法工作的具体落实,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党委组织部门要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培训院校落
实宪法法律必修课,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党委宣传部门要协助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把法治知识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培训和年度考核范围。司法行政部门要具体承担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
司发〔2012〕 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 人民政府司法厅 (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 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 普法办公室,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宣传部、 司法局、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 宣传部, 武警总部政治部: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 本部门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 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 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 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特此通知。
中组部 中宣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二〇一二年五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 年)》和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法
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精神, 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 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 提高依法执政、 依法行政、 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现就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 国务院转发的“六五” 普法规划, 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对象的重中之重。
领导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肩负着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事业的重要职责, 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 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
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保证, 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同时, 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对于全民普法教育具有重要表率作用, 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 遵守法律、 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总体上看, 经过长期的普法教育, 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增强, 依法决策、 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普遍提高, 但是, 也要清醒地看到, 有些地方一些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 依法管理经济、 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力不强, 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 还有一定差距。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 充分认识学习法律、 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 带头学习法律, 做尊崇
法律、 运用法律、 遵守法律、 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二、
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 四中、 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 全面落实“六五” 普法规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学用结合的原则, 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 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 增强依法执政能力, 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牢固树立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 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 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 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 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 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 依法行政、 依法决策、 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
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主要任务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出的新要求, 围绕“十二五” 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六五” 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结合实际, 突出重点, 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 努力提高法律素质, 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要突出学习宪法。
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 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 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 牢固树立权
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自觉崇尚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权威。
要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进一步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 执法为民、 公平正义、 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 自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到经济、 政治、 文化、 社会等各项事业的管理中。
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 基本经验、 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 认真学习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 深入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 不断增强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能力。
要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认真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熟练运用法律处理事务, 解决问题; 及时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不断更新法律知识, 更好地适应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需要;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 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要深入推进法治实践。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积极推进各级领导干部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管理经济社会事务,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 自觉依法决策、 依法管理、 依法办事, 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
健全制度, 创新方法, 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
适应新形势、 新任务的需要, 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 积极拓宽工
作渠道, 努力改进工作方法, 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际效果。
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 法制讲座、 法律培训制度, 结合实际, 制定年度学法计划, 认真组织实施, 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的经常化。
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 在重大事项决策前, 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 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采取多种形式, 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 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 学法档案、 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 把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定期对领导干部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 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 依法执政、 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
要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渠道。
坚持自学为主的方法, 结合领导干部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 联系实际, 确定学习内容, 定期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
各级党校、 行政学院和培训机构要发挥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和培训计划, 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定期举办各类领导干部法制专题研讨班, 推动学法活动不断深入。
要以“法律进机关” 为载体, 结合“学习型机关” 建设, 广泛搭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平台。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报刊、 网络等大众传媒, 通过开办专栏、 专刊、 专题节目等, 不断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
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式方法创新。
认真总结各地区、 各部
门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 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 积极探索研究式、 互动式学法方式, 通过立法调研、 执法监督检查、 案例讨论、 工作研讨等形式, 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 不断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
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区、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切实列入重要日程, 精心组织, 加强领导, 做到有安排、 有落实、 有检查、 有考核,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 宣传部门、 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 明确工作职责, 发挥职能作用, 加强协调配合, 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 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 协调落实党校、 行政学院、 干部院校开设法制课程, 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考核。
党委宣传部门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 把法律知识作为党委(党组)
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做好计划和安排。
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计划安排、 组织实施, 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法制培训和考试考务等日常工作。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措施保障建设。
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工作制度, 推进工作制度化、 规范化; 要加强各级领导干
部学法讲师团建设, 加强管理和服务, 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供师资保障; 要加强经费保障, 安排和落实专项经费, 保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正常开展。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监督激励机制, 加强监督检查, 积极查找薄弱环节, 及时整改完善。
要注意总结宣传推广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加强工作交流,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水平。
各地区、 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精神, 及时制定符合本地区、 本部门实际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 并组织实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 XX 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 XX 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推动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根据中共 XX 省委员会组织部、中共 XX 省委员会宣传部,XX 省司法厅、XX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 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X 司通〔2017〕160 号)及中共 XX 市委组织部、中共 XX 市委宣传部、XX 市司法局、X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 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X 司通〔2017〕51 号),结合我县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完善我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XX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推进法治 XX 建设的新要求,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努力提高我县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国家工作人员在建设法治 XX 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我县推进营造“三大生态”,实施“三大攻坚”、创建“三城二区一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行顶层设计,并具体组织实施,党委、人大、政府、组织、宣传、政法、绩效、法院、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监管、法制等机关和部门依照职能职责和分工任务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形成分工负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领导工作体制机制。
2.学用结合,以学促用。国家工作人员应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3.立足实际,注重实践。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职履责,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4.强化考核,讲求实效。认真探索学法用法规律,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科学研究制定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评估体系,注重考评结果运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力戒形式主义倾向,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取得实际效果。
(三)总体目标
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解决问题本领得到提升;党员干部严守党
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成为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全县党群组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完善以下学法用法制度。
(一)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风尚。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根据党建和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任务确定年度学法重点内容和工作计划;各级人民政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社会公共管理服务需要制定年度常务会议或办公会议学法重点内容和工作计划;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落实年度学法重点内容和工作计划。集体学法采取专家专题辅导、重点疑难问题法律会商、法治实践案例研讨、新法专题讨论学习、学法经验交流等形式进行,既要灵活多样,又要讲究实效,着眼解决本区域、本部门工作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充分保证年度学法时间,每年组织集体学法活动次数县(处)级、乡(科)级领导班子不少于 2 次。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国家机关负责人、事业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集体学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做学法
表率。(中共 XX 县委组织部、中共 XX 县委宣传部、XX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 县国资委、XX 县司法局、XX 县法制办负责)
(二)健全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工作岗位需要,推动学法活动经常化,保证国家工作人员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低于 20 课时。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纳入人事部门培训学习计划和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登记在册。加强对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结果运用,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立足岗位履职需要,结合工作业务性质,通过报刊、书籍、网络等途径自主学习法治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单位)”建设,搭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交流平台,组织撰写学法笔记、心得体会和论文。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改革创新,鼓励探索更加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学法用法新方式。全面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改革,加强网络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论坛、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法治文艺等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网站、内部刊物等平台,开辟法治宣传教育网页、专栏,不断拓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渠道和平台。(XX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 县司法局负责)
(三)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类干部培训计划。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将法治教育纳入培训课程,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下的进修班或培训班,开展法治教育的时间不少于 4 个学时;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法治教育培训需形成一个教学模块,时间不少于 8个学时,其他班次可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学员特点,安排相应的法治教育内容和课时。(中共 XX 县委组织部、XX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 县委党校负责)
(四)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性规定,切实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确保依法科学决策。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省、市、县(区)、乡(镇)四级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意见,预防和减少违法决策行为的发生,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决策科学民主化。县级以上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高决策质量。推
动在国有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和设立公司律师,防范经营风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共 XX 县委办公室、XX县法制办、XX 县国资委、XX 县司法局负责)
。
(五)严格落实依法履职各项制度。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细化执法程序规范,推行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流程进度、办理结果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落实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工作,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切实增强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执法、司法机关领导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学法用法,忠于法律、捍卫法治。(XX 县法制办牵头负责、XX 县各级行政机关配合)
。
(六)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乡(镇)人大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
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通过大力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忠实履行职责。(XX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 XX 县委组织部、XX 县人民法院、XX 县人民检察院负责)
(七)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出庭应诉、旁听庭审制度。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利用庭审开展以案释法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行出庭应诉和旁听制度。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领导干部旁听法院庭审制度。对于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应当组织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经办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对出庭应诉案件以外的其他行政诉讼案件,提倡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案件审理。有行政诉讼案件的部门,组织旁听庭审活动。(XX 县法制办牵头负责、XX 县各级行政机关配合)
三、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
(一)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探索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评估。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列入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考核指标,并相应增加考核的分值权重。(中共 XX 县委
政法委、中共 XX 县委宣传部、XX 县绩效办、XX 县司法局负责)
(二)健全完善学法登记和通报制度。建立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登记、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学法用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考核达不到学分规定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勤、登记制度,将参加法治培训、考试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及法治宣讲等情况纳入培训登记。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对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通报,推进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XX 县司法局、XX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实行法律知识考试测评制度。开展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探索推进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把考试测评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参考依据。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络普法考试,每年至少组织 1 次网络普法考试。组织拟从事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门的法律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可授予行政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中共 XX 县委组织部、XX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 县国资委、XX 县法制办、XX 县司法局负责)
(四)建立健全年度述法制度。将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写入
述职报告。述法考评对象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所属部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及非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述法内容包括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参加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办事、行政诉讼应诉情况、公正司法执法、普法教育责任制落实等情况。(中共 XX 县委组织部、XX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 县国资委、XX 县司法局负责)
(五)加强考试考核结果运用。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无故不参加网络普法考试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年度普法考试(含补考)不合格者,其在当年年度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作为绩效考评等次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调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的日常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中共 XX 县委组织部、XX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 县国资委、XX 县绩效办、XX 县司法局负责)
四、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水平
(一)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级组织、宣传、司法行政、人社、法制、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
下,按照职能分工和干部管理权限,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委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干部...
为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考法述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提升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社会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促进全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助力“五大嘉祥”建设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围绕学法形式、对象、内容及组织实施等方面,建立全县各级党委、人大、
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学法清单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日常学法、自觉用法、带头守(普)法、严格考法、年度述法工作,探索建设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网上平台,全面推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评价通报五项制度。
(一)充分发挥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做尊法敬法的楷模;带头学法,做学法知法的表率;带头守法,做遵守法律的模范;带头用法,做善用法律的榜样等“四个带头”作用。
(二)全面提高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带动和影响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主动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三、学法清单 (一)共性清单。一是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学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二是全县各级党委、人大、
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等内容。三是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国防法以及国际法等方面的法律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改的法律。四是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新旧动能转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文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教育、就业、扶贫、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五是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
(二)个性清单。一是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管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各自分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目录含共性的应知应会法律目录和分管领域的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两个方面)。二是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通过开展法治示范点(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固定性宣传栏、法治文化书屋、户外法治文化公益广告牌、法治文化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丰富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体验。三是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把应
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
四、学法制度 (一)集体学法制度。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集体学习计划,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要组织本系统开展一次集体学法。
(二)法治专题课制度。一是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利用召开常委会、办公会、扩大会等时机,结合会议议题,在会上组织本系统领导班子成员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联的法律法规,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法治专题课。二是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管领域,认真备课,每半年至少讲授一次法治专题课。三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适时举办全面依法治县专题培训班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培训班,全力争创“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为 2021年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适时依托《法在身边》电视普法栏目增设《领导干部法治访谈》节目,邀请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参加访谈。五是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结合新法颁布实施情况和重要政策
问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每季度分别举办一次法治专题课活动。
(三)日常学法制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统一编印《学法手册》,以供撰写心得笔记、实践体会、调研论文。一是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要联系实际,分别具体制定日常学法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年度日常学法时间不低于 52 学时(一学时为 1 个小时)。二是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自学为主,一周一法,推动日常学法经常化。三是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法用法心得、法治调研、法治理论交流研讨等活动。四是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每季度要组织开展一次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参观法治体验馆等,不断拓宽学法渠道,推进学法形式创新。五是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收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每半年至少撰写 1 篇不少于 2000 字的印象较深的《今日说法》观后感,丰富日常学法内涵。
(四)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度。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主体班次教学内容,明确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的内容和要求。要把宪法法律列为领导班子成员必修课程。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通过邀请法学专家、律
师、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每半年至少举办一次以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对象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一次不少于 2 学时。县委党校协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每季度要联合举办一次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培训结束后,要通过书面考试的形式检验培训效果,并将考试成绩计入个人档案。
(五)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每半年对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法治专题课、日常学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考核一次,并逐步建立起完整、规范、有效的考法制度。适时在网络培训平台,开设专门学法栏目,搭建学法考法平台,增加法律法规知识课程,开辟在线考法系统,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同时,把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纳入领导干部理论考试考核中。
(六)学法档案制度。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依托《学法手册》,详细记载集体学法、法治专题课、日常学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等情况,书面材料立卷归档,电子文档备份留存,做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一人一档。
(七)依法决策制度。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法律,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决策,按照法定职权
和程序开展工作,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和决策依法公开制度,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讨论。要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于违法决策以及滥用职权、怠于履职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依法履职制度。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要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作出决定。要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流程进度、办理结果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要落实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工作,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常态化旁听庭审制度。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现场观摩庭审和带头出庭应诉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领导。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加强对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把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注意发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根据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送的领导班子成员应知应会法律目录,编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知识读本》。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各自分管领域分别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应知应会法律目录,制定详细学法计划(计划要包含:集体学法、法治专题课、日常学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等几个方面),成立工作专班,把学法清单制度当作自己的“责任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高位推动,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严格要求,狠抓落实,并明确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热心负责、文字材料过硬的同志作为此项工作的联络员,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做深、做细、做实、做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二)不断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式方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以“法律进机关”为载体,拓宽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渠道,
推广研究式、互动式、体验式学法方式,务求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取得实效。
(三)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阵地建设。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在本系统内打造一处特色精品学法用法阵地,拓展学法用法阵地普法功能,推动学法用法阵地互建共享,提升学法用法阵地质量,实现县镇村三级学法用法阵地基本覆盖,确保全县学法用法阵地“建”起来、“活”起来、“用”起来。县财政部门要全力做好试点工作经费和学法用法阵地建设资金保障。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开辟学法用法专栏,加大宣传力度。
(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践。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学以致用,将学习法律知识与行政执法、法治示范点创建、学法用法阵地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法治实践中深化学法,以学法推动法治实践,提高学法用法工作实效性。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觃范化,推劢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劢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劢各项工作,根据 xx 市印发的《xx 市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七五”普法觃划目标任务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适用对象 本《实施意见》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觃定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学习内容 国家工作人员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新要求,围绕全县各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宣传教育觃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党内法觃,深入学习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觃,深入学习不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觃,坚持不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国家
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活劢,严格按照法律觃定履行职责,丌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主要制度和措施 (一)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 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觃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每年集中与题学法丌少亍 4 次。
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实行党委(党组)会、政府常务会、行政工作会等会前集中学习法律法觃制度。重要法律法觃觃章出台后,应邀请法律顾问通过辅导解读等方式进行学习。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必须把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觃作为决策前置程序。
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社会发展形势和工作实际,邀请法律顾问、县普法讲师团成员和其他法律与家、学者以与题讲座形式进行集中学习辅导,每年组织与题法治讲座丌少亍 2 次。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述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法治与题辅导,县级领导干部每年参加法治讲座戒报告会丌少亍 2 次。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劢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记录、学法档案等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
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行业特点和工作职责,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学法计划,明确学习重点、目标要求,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国家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学法丌少亍 80 学时。鼓励和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立足岗位和生活实践,通过报刊、书籍、网络等途径自修自学法律,推劢学法经常化。
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单位)活劢,结合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通过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法治文艺创作等形式,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活劢。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活劢,积极开展学法心得交流、法治论坛、法律知识考试等学法活劢,推劢经常性学法丌断深入。拓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依托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秱劢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定期推送学法内容,加强和服务对象的学法互劢交流。在报纸、电规、广播等受众范围广,宣传效果好,形式灵活多样的媒体上开设法治宣传教育与栏,通过法律法觃解读、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丌断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三)健全完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 组织部门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觃划,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觃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列为国家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重要内容,课程设置中法治类课程量应占总课时量的 x%以上。人事部门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在职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培训课程中法
治教育学时比重丌少亍全部课程的三分之一, 幵注重提升培训效果和质量。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本系统、本行业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普法讲师团成员在本系统、本单位组织开展不履行职能相关的与门法律知识、新颁布法律法觃的与题培训。
(四)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xx 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精神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县部署要求,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觃定决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丌可为”,进一步觃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执行公众参不、与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照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觃则。
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戒经审查丌合法的, 丌得提交讨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提高决策质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
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依照有关觃定应当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戒法律顾问认为丌合法丌合觃的事项,丌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对应当听取法律意见而未听取,应当进行法律审核而未落实, 应当采纳的法律意见而未采纳,违反决策觃定、决策严重失误戒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丌决造成重
大损失戒者严重丌良影响的,要严格依法追究主要领导、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健全完善依法履职制度 实行政府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教育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权责统一的法治理念,严格按照法律觃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把学法成果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丌得授予执法资格,丌得从事执法活劢。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行劢未经法治审核戒审核未通过的, 丌得作出决定。
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 依法向社会公开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细化各执法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经常性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丌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六)健全完善普法检查考核制度 建立幵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组织部门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不现有年度考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职中要围绕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个人学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开展法治教育、个人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述法。
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组织、人社部门要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普法主管部门每年要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组织一次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活劢。要坚持“凡提必考”的原则,完善落实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劢以考促学、以考促用。
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县主管年度考核的部门、机构要将普法考试考核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普法年度考核分“好”、“较好”、“差”三个等次,领导班子年度述法评定为“差”等次的,单位丌得评为综合性表彰单位;领导干部述法评定为“差”的,其年度考核丌得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年度考核学法用法情况评定为“差”等次的,其年度考核丌得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丌参加年度普法考试考核的,组织、人社部门丌予年度登记注册。组织部门要把法治观念强丌强、法治素养好丌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丌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幵明确与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落实。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中,做到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各项制度措施,体现丌同岗位特点,幵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法律进
机关(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劢学法用法向纵深发展。要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劢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注重总结宣传学法用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委组织部门要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依托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落实宪法法律必修课,加强对宪法法律的学习培训,做到突出重点、常抓丌懈,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负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考核和结果运用。党委宣传部门要协劣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指导督促新闻媒体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要把法治知识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培训和年度考核范围。普法主管部门要具体承担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
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幵亍 10 月 29 日上报法治宣传教育与项组办公室(司法局),抓好组织实施。
学习《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心得体会
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对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推动学法用法向纵深发展。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首先,国家工作人员之于社会的稳定和谐的作用不言而喻,对于广大人民群众而言,他们不仅代表着国家的意志,更是起着引导作用。所以说,国家工作人员作为这样一群极为特殊的群体,更应该以身作则,学法用法。
其次,依法治国是我国实现富强的必由之路,上至中央领导、下至普通百姓,每个人都应该在法律的准绳之下生活和工作,决不能逾越半步。国家工作人员也是其中的一员,他们学法用法,一方面是作为人民群众的本分,另一方面也是职业和岗位的需要。回到《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一是突出学习宪法,培养宪法意识。
二是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
三是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
四是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五是深入推进法治实践,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
我们作为事业单位的职工,也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一份子,所以说,这是和我们息息相关的事情,让我们学法用法,将法治观念印在我们的骨髓里,真正有效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学习《关于推进 “ 两学一做 ”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发言稿:抓常、抓细、抓长
学习《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发言稿:抓常、抓细、抓长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要求要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非“常”不足以治本,非“细”不足以固本,非“长”不足以坚实。加强党员思想教育,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更需“锲而不舍”、“常抓不懈”,方能“革弊祛病”、“强肌健体”。
“抓常”形成常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思想教育作为学习教育的首要任务,是思想上提升“补课”、精神上纯化“补钙”,若不能抓在日常、融入常态,只是一阵风、走过场,就失去学习教育的应有之义,就会导致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只是“纯化一阵子”、“提升一下子”,活动一结束,一切照旧、回到原点。只有将“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纳入集中培训、日常学习等制度固化起来,经常抓、见常态,才能真正增强广大党员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抓细” 固本培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涉及 8800 余万名党员,面广量大,情况复杂。要根据参学对象的不同,分类别、分批次进行学习教育,以灵活多样的形式、丰富的学习载体、易懂易解的授课方式,不断增强学习效果。针对特殊党员群体要采取切实可行、简单易操作的方式分类指导、精准施学,如对流动党员要多采取网上课堂、微信群等简单方便的形式开展学习;对年老体弱党员要多采取送学上门、寄学到家的方式,有效避免 “大水漫灌”、“一刀切”的弊端,真正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不遗漏,让学习教育不仅延伸至党支部,更延伸至党的肌体的每一个党员、每一个细胞。
“抓长”久久为功。“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图垂成之功者,如挽上滩之舟,莫少停一棹”。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一抓到底。要坚决避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做派,更要避免“上级督导时雷霆万钧、轰轰烈烈,自行开展时放任自流”。要将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持久抓、见长效,制定“两学一做”固定学习日制度,将其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真正融入每名党员的日常,让学习教育成为一种自觉、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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