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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研究论文5篇

时间:2022-11-11 13:20:10  来源:网友投稿

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研究论文5篇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研究论文  另一方面政策执行缺乏信息反馈机制政策的制定者远离执行现场对执行情况的了解主要靠信息系统提供而信息反馈的路径长层次多时滞性大使决策机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研究论文5篇,供大家参考。

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研究论文5篇

篇一: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研究论文

  另一方面政策执行缺乏信息反馈机制政策的制定者远离执行现场对执行情况的了解主要靠信息系统提供而信息反馈的路径长层次多时滞性大使决策机构对政策执行环境的回应力降低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定与执行政策过程中的偏差

  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偏离的原因及对策探析

  摘要:公共政策执行是政策实施过程的重要部分,也是政策目标得以实现的关键所在。虽然我国公共政策以维护社会公平和优化资源配置为根本目的,但由于受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仍有不少偏差,影响了我国公共政策的实施效果。本文分析了公共政策执行中偏差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保证了公共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关键词:公共政策执行偏差对策公共政策执行是公共政策执行的主体为了达到预定的公共政策制定的目标,而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作用于公共政策调整的对象,使公共政策具体内容变为现实的行动过程美国学者艾得森曾指出:“在达到政府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确定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90%取决于有效的执行。”因此对公共政策执行的研究对于转型期的中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1、公共政策偏差产生的原因分析1.1政策执行的监控制度不健全在政策执行活动中,因监督制度不到位而导致政策执行偏差的情形时有发生。一方面是各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力。我国公共政策监督者的身份不够单一,他们既是政策的监督者,又往往是政策执行所调整的对象,都有自身特殊的利益要求。因此,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他们不可避免地有破坏政策执行的“价值中立”的要求。另一方面,与政策执行人员相比,监督者由于具体专业的生疏,对政策执行人员违背责任的行为很难监督。由于大多数的监督无法进人专业领域,又没有高度的优先权和独立的权威,对专业化导致的执行偏差监督常常无能为力。1.2政策执行的信息沟通机制存在不足信息是公共政策执行的重要资源,是防止执行偏差的必要条件。信息沟通机制不健全会导致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信息交流严重偏差。公共政策是一个执行—反馈一再执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少不了完备的信息对执行活动的指导。一方面,由于在对公共政策解释的时候,不明晰、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得政策接受者在政策实施时往往对政策内容和目标一无所知,或者道听途说、一知半解,因而难以在短期内认同这一政策,政策执行难度和风险必然加大。另一方面,政策执行缺乏信息反馈机制,政策的制定者远离执行现场,对执行情况的了解主要靠信息系统提供,而信息反馈的路径长,层次多,时滞性大,使决策机构对政策执行环境的回应力降低,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定与执行政策过程中的偏差。即使反馈信息被政策制定机构所重视,可能已错过纠正偏差的最佳时期,政策执行环境也已经时过境迁了。1.3利益集团的压力

  利益集团(interestgroup),又称压力集团(pressuregroup),是指“那些有共同的目标并试图对公共政策施加影响的个人的有组织的实体”。由于利益集团有共同的利益驱使,因此要使它们改变自己的利益方向,或使它们的利益受损,必然会导致集体的一致反对与抗争。这种抵抗的集体合力必然对政策执行产生巨大的压力,从而使政策执行发生偏差。2、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矫正2.1提高政策执行人员素质执行人员对政策理解的程度、态度和行为与执行效果有直接的关系。因此,要防止政策执行偏差,提高政策执行效率;首先就要重视对政策执行人员的选择和配备,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才,在择人上把好第一关,并适当配备安排好人员,尽量使得“人尽其才”。其次要提高其理论水平和其业务素质,拓宽知识面,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善于辩证思维,以大局、战略为重,防止和克服短期行为,加强他们的整体观念、纪律观念、法治观念,让他们自觉抵制以权谋私和弄虚作假。再次需要对地方政策执行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业务素质和道德上的培训,使达到优化政策执行者行为的效果。目前在培训上还存在着形式主义的走走过场现象,因此,需要完善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培训纪律,要真正实现政府人员的“终身教育”,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政策执行者的整体素质和执行能力。2.2完善监督机制,构建地方责任政府权力和责任从来就是相对而言的,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当前,行政监督应坚持一般监督与专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纵向监督与横向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经常性监督、定期监督与不定期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要考虑把行政监督和行政官员的任免结合起来,对行政人员信用不佳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滥用权力、违背信用的官员追究其道义、政治、行政直至法律责任。唯有如此,才足以保证行政人员的责任感,树立“信用至上”的观念,从而更好地做到服务于民。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责任机制,对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地跟踪评估,强化监督控制。对由于政策执行失败而造成损失的执行者,要追究其责任,同时要提高政策执行者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2.3加强政策制定的民主化和政策的权威性上级政府面临政策问题,应该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听取广大利益主体的意见,综合平衡国家利益、地方利益以及个人利益,充分发挥专家智囊团的知识才干,以保证公共政策制定的民主化、科学化。重要公共政策在全而实施之前都要在局部地区或者在试点中加以试验,以取得经验再全面铺开。这也是被实践证明正确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策执行的一条基本经验。目前,我国正处在新旧体制转轨阶段,关于公共政策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因此,建立健全公共政策的法律法规,树立法律和政策的权威是改善现有状况的正确选择。政策执行者必须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行事,不能够享有不受法律和政策制约的各种特权。另外.由于政策的

  法律规范性,可以对公共政策的目标群体施加必要的政策压力,驱使人们去遵循社会的公共权威,从而保证政策的顺利执行。3、结论公共政策执行是“政策执行者运用各种政策资源,通过建立组织机构,采取解释、宣传、实施、协调与监控等各种行动,将政策观念形态的内容转化为实际效果,从而使既定政策目标得以实现的活动过程”。它既是实现政策目标的唯一途径,也是检验政策质量的重要标准,还是制定后继政策的重要依据。然而,许多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偏差现象。因此,我们必须以理论联系实际,发现并解决目前我国在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保证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参考文献:[1]于海.西方社会思想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2]徐和隆.冲突与互动[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3]王和平.论政府信用建设[J].政治学研究,2003,(1)[4]石本惠.现代政府信用建设研究[J].社会科学研究,2004,(7)[5]向丽.对我国信用缺失的经济学分析与建议[J].经济前沿,2002,(6)

  

  

篇二: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研究论文

  三中小学品格教育及德育政策实施的建议一实施过程注重生活化学校在进行中小学品格教育及德育政策实施过程中首先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在不改变的品格教育初衷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创新因为学校只是机械灌输品格相关的知识必然会到导致部分学生不能真正的理解其内涵从而导致品格教育的成果不佳所以校方可以让品格教育从书本化走向生活化多关注学生的生活让孩子们从生活的点滴做起培养好的生活习惯例如培养孩子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等等

  关于公共政策的论文精选

  下面是整理整合的一些关于公共政策方面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借鉴,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国社会智库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路径研究智库是“就公共事务开展研究并向政府和社会提供解决之道的非营利政策研究机构”[1](P.13)。它的诞生是与一国的政治体制、政府运行和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的。现代的智库理论诞生于美国的政治环境,并不适用于我国的现实情况,因此我国政府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社会智库则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公益性为导向、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思想产品和决策咨询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2]。社会智库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指的是社会智库利用专业能力和科研能力,研究公共政策问题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以达到影响公共政策制定目的的行为过程。研究社会智库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路径问题有利于丰富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理论体系,有利于促进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有利于提升国家软实力和国家治理能力。一、社会智库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路径选择根据政府和社会智库在公共政策制定中关系的不同,可以将社会智库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路径选择概括为以下四种方式:(一)告知型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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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知型参与是指社会智库依靠自身的研究能力,对公共政策进行研读,并利用自身影响力进行宣传,以增进公众对公共政策的理解和认知。其目的是帮助公众理解国家的政策方针,获得公众对于政策执行的支持。告知型参与有很多具体形式,如社会智库专家参加媒体节目、发表观点文章;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资源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出版政策研究的相关书籍等。

  (二)咨询型参与咨询型参与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社会智库为公共政策问题的确定提供论证信息,以判断公共政策问题是否成立或确定其形成原因;二是社会智库根据政府确定的公共政策目标和要求,提供公共政策备选方案以供政府公共政策制定者选择。我国大型社会智库如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与全球化智库都以咨询型参与为主。(三)第三方参与第三方参与是指社会智库作为第三方评估者进入到公共政策制定过程,对政策目标和政策方案进行评估,以供政府参考。具体是指由政府确定的政策目标交由社会智库评估讨论;由政府准备多个备选方案交由社会智库评估讨论,提出评估建议供政府抉择。诸如知名社会智库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就是国务院首批政策措施评估的第三方单位。(四)委托型参与委托型参与是指政府将公共政策制定的权力委托给社会智库,由其独立完成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政府在委托前必须对公共政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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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假使社会智库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但仍会受到成长环境的限制,形成一定的思维模式,这就使得社会智库的成熟也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因此需要政府作为领航人做指导和规划方向。

  二、社会智库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路径阻碍社会智库发挥着政策咨询、理论研究、社会服务、人才储备、国际交流等积极作用。但因受传统公共政策制定路径的制约以及自身发展环境的不成熟,并没有充分发挥出社会智库的积极作用。(一)社会智库参与受到公共政策制定传统路径的制约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存在着自我强化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所以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3](P.14)从我国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看,具有明显的“自闭性”特征,这是在我国行政实践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有其历史的合理性。改革开放后,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自闭的公共政策制定模式开始改变,不断向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方向发展。但是这种制度惯性仍然在延续,政府凭借着超然的权威优势,主导着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体制内智库在政策咨询市场中仍然牢牢占据着主要地位。政府和体制内智库形成了公共政策制定的主体,占据着垄断地位,挤压着社会智库参与的空间。社会智库无法获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机会,其影响力就无法得到提升,制约着社会智库的发展和壮大;社会智库发展疲软,提供的研究成果质量就无法得到保证,更无法在政策咨询市场中脱颖而出,有效地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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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因此,探索社会智库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路径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政府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对于社会智库的开放和需求。

  (二)社会智库的自身发展环境的制约资金薄弱一直是困扰社会智库发展的重要障?K。大型社会智库如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与全球化智库等都拥有着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资金相对充足,能够满足管理运行和成果研究的资金支出。但绝大多数社会智库的资金仍处于短缺状态,缺乏足够的资金就无法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加入,也就无法提供高质量的政策研究成果。社会智库除面临资金薄弱造成的高素质人才短缺外,人才缺乏流动也是其面临的重要问题。美国智库发展相对成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智库研究人员与政府官员的流动机制。我国社会智库则缺乏与政府官员或者体制内智库研究人员的交流机制,制约着政策研究成果的可操作性。信息数据是公共政策研究纵向延伸的重要前提条件,大数据时代同样要求公共政策研究者掌握海量的数据信息。我国政府掌握着公民生活各个方面的海量信息,而社会智库则缺乏足够的数据信息搜集能力,因此需要政府给予数据信息的帮助。三、我国社会智库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路径优化我国社会智库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路径优化应该从社会智库和政府两个方面考虑:社会智库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做到特色化、差异化;政府给予社会智库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制度保障,为其提供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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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流程和数据支持。(一)管理优化:提升社会智库的品牌影响力1.明确社会智库的功能定位提升社会智库的品牌影响力首先需要明确社会智库的功能定位,

  即明确社会智库研究的目的、专业和领域。社会智库研究的目的是实现知识与政策的转换,利用知识能力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因此社会智库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性。追求全面、全能并不是社会智库建设的价值取向,它应该拥有自己的研究领域,既要进行规范的理论研究,更要兼顾成果的可操作性。我国一些成功的社会智库都有其擅长领域,如天则经济研究所主要研究经济问题、盘古智库根植于中??的公共政策研究。

  2.完善社会智库的运行机制“品牌影响力仅是社会智库的外在表现,规范有序的运行导源于机制的完善。”[4](P.26)因此,提升社会智库的品牌影响力重在完善社会智库的管理运行机制。社会智库需要保持敏感性,时刻关注政府的政策动向和复杂的社会问题,并最大限度的研判出公共政策问题以保障研究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做到这一点依赖于社会智库决策团队的有效工作,因此,社会智库应该组建多学科、专业化的决策团队,这是保障研究主题科学性和时效性的关键。稳定的资金来源是智库得以良性运行的前提条件,社会智库应该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首先社会智库应该建立完善的资金捐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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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系,做到公开透明;其次更需要政府资金的支持,包括购买社会智库的咨询服务、与社会智库开展课题研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社会智库进行资金补助等方式。

  研究过程的有效开展需要社会智库人员的有效流动,合理的人员沟通是社会智库发展的不竭动力。因此应该构建社会智库专家与退休或在职官员、官方智库研究人员的交流平台,通过对话沟通弥补各自的不足,从而提高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化水平。

  (二)制度优化:改善社会智库发展的制度环境1.推进购买政策咨询服务的制度化推进购买社会智库智库政策咨询服务制度化,首先,需要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政策制定服务的法律流程,确保采购有法可依;其次,培育政策咨询市场,为社会智库政策研究成果提供公平的竞争平台;第三,确立购买公共政策的范围和标准,明确哪类公共政策服务适合购买;第四,建立政策咨询服务供给的监督体系,对社会智库提供的研究成果质量进行评价,监督其政策研究的过程,保证公共政策咨询服务的价值中立和质量。2.构建信息数据共享平台真实、有效、可靠的信息数据是科学分析公共政策问题的重要前提。相比于其他社会组织,政府组织拥有着数据信息搜集的天然优势。因此为保障社会智库研究的科学性,需要政府构建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使社会智库能够与政府决策者和体制内智库共享数据信息资源。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应该包括统计数据报告、政府文件、公共政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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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动态流程信息等。公共政策问题涉及的是群体的问题,传统的分析方法是对群体进

  行概括,总结出一般问题和规律。而在大数据时代,则通过分析群体中每个个体的数据信息集,得出其中的规律。大数据的分析方法为分析公共政策问题提供了有益的补充,是现代公共政策分析的必要手段。因此,政府在构建信息数据共享平台时,应该将原始数据一并公布,因为大部分社会智库是不具备大数据搜集能力的。另外,社会智库也应该引入大数据分析人才,不断更新政策研究方法。运用定量研究、模型研究等方法,建立数据分析系统,不断深挖数据背后的信息,找寻公共政策问题的相关关系,为公共政策问题解决提供不一样的分析视角。

  中小学品格教育及德育政策实施探讨改革开放以来,中小学的品德教育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加强青少年品德教育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必然趋势。现如今,随着社会、文化的都向着多元化和共享化的方向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的价值体系和社会观念以及不能满足当今时代的需求,而品格作为作为一个人的价值观的重要体?F,培养高尚的品格必不可少。现如今,青少年作为祖国未来的主力军,进行品格素质方面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关系到个人能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而且也对个人和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一、中小学品格教育及德育政策的重要作用品格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对于我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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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事业的发展影响深远。中国是四大文明故国之一,也是礼仪之邦,中华美德一直是中华民族所传承和弘扬的,它也是做人的根本,所以,我国现代的教育中,提倡学生能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其中“德”的就排在首位,足以凸显出“德”在我国教育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品格教育就是以培养人的核心价值观为最终目标的道德教育,现在如今全球一体化的大环境下,对个人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国也顺应时代要求,以培育学生品格、提升国民素质为出发点,对全国全面推行了素质教育,中小学生是人生形成核心价值观、道德观以及人生观的启蒙阶段,进行品格教育以及德育培养至关重要。其中中小学品格教育及德育政策发挥的作用如下;其一、更好的发扬传统美德;中国是一个文化底蕴很深厚的国家,德育体现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气节,进行中小学品格教育,能够使小学生了解和继承中国美德,使中国美德发扬光大;其二、中小学的德育教育更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为中小学生处于人一生中思想观念的懵懂阶段,进行德育的启蒙教育,使学生更加容易的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从而立足于社会;其三、有利于促进祖国的发展;中小学生是祖国建设的主力军,他们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在不远的将来他们是社会的主体,对我国的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其进行道德教育,不仅是其终身受用,更能提高我国的国民素质。

  二、中小学品格教育及德育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一)实施途径比较机械死板许多学校不能根据自身的的实际情况进行中小学品格教育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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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政策,教师对德育政策的实施总是坚持老一套,保守残缺,不能够变通,导致的整个教育过程变得非常机械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品格教育的发展。

  (二)校方对于德育政策积极性和行动力不够部分学校没有完全重视品格教育及德育政策的重要性,对于德育政策的实施所产生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品格教育及的德育政策的意义和内涵,所以,在德育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校方的把控力度不够,缺少行动力;同时,由于校方缺乏对于教师进行与德育相关的培训,导致有些负责德育工作的老师缺乏对品格教育的基本了解,而且部分教师对于德育教育的行动力不足,所以必然导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效果不佳的现象。三、中小学品格教育及德育政策实施的建议(一)实施过程注重生活化学校在进行中小学品格教育及德育政策实施过程中首先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在不改变的品格教育初衷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创新,因为学校只是机械灌输品格相关的知识,必然会到导致部分学生不能真正的理解其内涵,从而导致品格教育的成果不佳,所以,校方可以让品格教育从书本化走向生活化,多关注学生的生活,让孩子们从生活的点滴做起,培养好的生活习惯,例如培养孩子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等等。(二)校方提高对中小学品格教育及德育政策的重视程度学校正确认识中小学生品格教育的意义和内涵,提高对于政策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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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的积极性,要加大对于教师德育方面的相关培训,让老师对德育政策有深刻的了解,只有教师本身有了深刻的了解,才能使政策实施更加有效;同时老师在进行品格教育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方法,要营造出和谐的环境以减少不同家庭背景学生之间的歧视或者“无根”现象,还要注重多于学生交流,对于不同性格学生采用不同方法,因材施教,潜移默化的塑造学生优良的品格。

  四、结语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许多方面都在此背景下发生着巨大个改变,我国的中小学的德育政策也不例外。纵观的中小学品格教育相关政策的发展历史,从1978年的重建探索期,再到1989年的加强改进期,最后到如今的德育变革期,我国的品格教育的内容不断的丰富和完善,对推进我国的中小学品格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品格教育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阻碍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所以,我国进行德育政策制定要理论结合实际,并且针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调整和修改,完善我国的德育体系,使我国离全面小康的总目标更近一步。公共政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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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研究论文

  [公共政策方面论文免费]公共政策分析论文

  公共政策方面论文免费篇1谈取消木地板消费税的影响与政策建议

  1.1释义

  2006年3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明确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对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实木指接地板加征5%的消费税。

  实木地板又名原木地板,是指天然木材经烘干、加工后形成的地面装饰材料;实木指接地板是由一定数量相同的树种、相同截面尺寸的长短不一木料,沿着纵向指接长料,加工而成的地板;实木复合地板是由不同树种的板材交错层压而成。这三种产品的共同点是在生产过程要消耗大量的木材资源。木地板消费税是对木地板企业在木地板生产加工环节征收的税费,而不是由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支付额外的税费。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特殊性的消费税,是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性的对一些特殊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且我国消费税采用价内税的计税方式,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

  1.2地板消费税征收的背景及目的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直接关系到全球生态环境、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业的崛起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国内对木地板的需求大幅上升。生产和使用木质地板客观上消耗了大量木材资源,我国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森林覆盖率不断降低,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生存环境受到威胁。

  伴随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为了鼓励节约使用木材资源,世界各国对天然林采取禁伐、限伐措施。按照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就是国家保护森林资源,引导木材合理消费的一种方法,反映了我国政府对森林与环保问题的重视。开征消费税后,一是可以调节消费结构,通过调节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影响消费活动的方向和内容,进而调节整个社会消费结构;二是限制消费规模,引导消费方向;同时增强国人的环保意识,提高民众树立更加环保的木材消费观。征税将促使厂家与消费者更加珍视实木地板的生产与消费,从而提高木材使用率,减少浪费。

  1.3消费税征收现状

  地板消费税实行9年来,对于保护濒危树种、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发挥了作用,对抑制纯实木地板消费也有一些效果。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木地板产业结构的调整,大量进口木材及速生林地的开发使用,继续征收木地板消费税,对保护环境已失去了应有作用,并对资源综合利用和木地板行业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且受近几年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企业生产成本持续升高,国外贸易壁垒的阻碍,地板行业发展速度降缓,地板企业已经到了生死边缘。

  2木地板消费税对木地板企业的影响

  2.1我国地板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木地板行业起步晚、基础差,但是发展迅速,在不到30年的时间内开拓了多种类、多规格的多元化产品格局,建立了从生产、销售到配套铺装的服务体系,并形成了一定企业规模的产业集群,整个行业已进入稳步发展的成熟阶段。同时,由于木材资源紧缺、市场竞争不规范、企业创新能力弱,国内房地产市场调控,出口贸易壁垒等因素影响,我国木地板行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2.2目前地板企业的发展困境

  2.2.1国内市场需求不旺,行业产品销量总体下滑

  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2022年房地产业持续低迷,成交额持续走低。连众人期盼的金九银十效应都明显减弱很多,品牌艰难维系,企业大部分处于亏损状态。2022年地板销量约为3.88亿元,同比下降2.8%,实木地板及强化地板销量下降5%以上,地板行业整体呈现出疲软的态势,企业不同程度的减产或停产再一次对地板行业的发展敲响了警钟。

  2.2.2高企的税负严重阻碍了行业发展,造成不公平竞争

  木地板企业在生产中要承受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等其他各种税赋,对企业来讲压力很大,这样就会促使一部分企业不规范,容易在行业当中犯错。降低木材企业的税负,公平税收环境,规范企业纳税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2.3企业税费过高,产不敷出,生产经营举步维艰

  国际市场疲软,国内商品房调控,导致地板行业销量下滑,出现了局部产能过剩、低价竞争的情况。而国内木地板企业生产过程中,劳动力、水、电等生产成本大幅上涨,运输物流成本也居高不下,消费税、营业税、增值税等各种税费也有增无减,致使业内出现大量企业减产、停产,甚至老板跑路等现象,大量工人待岗。

  2.2.4国外技术和贸易壁垒导致国内木地板出口受阻

  我国木地板出口的主要国家是美国和欧洲,每年木地板出口量一直保持在1亿平方米左右,占木地板产量的1/4。木地板上承载着很多“所谓”的知识产权,由于我们在地板产品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相对较少,出口相关产品需要购买国外知识产权,在与外国企业的出口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

  的地位。现在中国地板企业的出口竞争,除了成本原因以外,还有非关税的贸易壁垒。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及《欧盟木材法规》的强制实施,俄罗斯、东盟等相关木材贸易和保护法案的出台,全球材种资源的认证成本越来越高,以及针对中国地板企业的“双反”调查,使我国木地板出口量大幅下滑,负增长率高达1724%。由于出口受阻,许多企业转向内销,致使国内市场竞争更为激烈。2.3我国木地板生产已向资源综合利用方向发展

  3取消木地板消费税的政策建议

  3.1实木地板消费税应尽快取消

  征收消费税的目的是为了节约木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我国现在的木材消耗主要依靠进口和速生木材。速生林25年就可以利用,杨树甚至10年左右就可以利用。速生林在我国迅速发展,很多木材加工企业都有自己的林地,甚至在国外开发了自用林地。通过技术的进步,未来的速生林实木地板产业化成必然趋势,速生木材促进了木材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这将会更好的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

  自我国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国内优质、珍贵木材供应量急剧下降,实木地板原料很大一部分从国外进口。大量进口木材,间接保护了我国的森林资源,对于国内的实木地板生产企业,不应再征收5%的消费税,而对于实木地板成品的出口企业来讲,国内只起到来料加工的作用,消费发生在国外的部分产品,也不应再征收消费税。

  3.2实木复合地板、实木指接地板消费税,应享受国家补贴或退税政策

  实木复合地板是环保、可持续发展的产品。国际上对木材的综合利用、科学利用或加工利用有一个基本定律:如果对天然林的利用小于30%,基本上就属于科学、合理的利用。拿木地板行业来说,实木复合类就符合这一环保要求。实木复合地板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三层复合,一类是多层复合。15毫米厚的为三层复合,表层4毫米为天然林材种,中间层和底层均为速生林木材;多层一般为12~15毫米结构,目前普遍利用的表层只有06~2毫米,所占比重也都小于30%。从国际上对资源的环保绿色、科学利用的角度来讲,复合木地板是环保产品,其资源的使用是合理,不破环环境的,生产过程也不污染环境,产品的消费利用对环境无害,产品废弃以后,还可以被再生利用,这都符合现代环保可循环利用的理念。

  实木复合地板基材为人工速生林木材,同为综合利用产品,中、高密度纤维板能享受国家退税政策,实木复合地板基材亦应享受。大力推广实木复合地板的消费,有利于保护稀有木材资源。

  实木指接地板主要生产原料为短小木材及木材加工边角料,属于典型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产品生产不仅能减少原木消耗,还可提高木材资源利用率。因此指接地板不但不应征税,而且应该进行相应补贴。

  3.3尽快研究制订地板行业木材综合利用鼓励政策

  2022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2―2022年)》提出要加快绿色城市建设,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完善绿色建筑标准及认证体系,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强力推进建筑工业化。木材与木制品是唯一可再生的绿色建筑材料,国家应积极鼓励其发展,近期也是取消木地板行业消费税是最佳时期。为保护森林资源,应采取差别征税的方式,对使用次生材、速生材、边角料等非原木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实木复合地板、指接实木地板,按照低税率征税或者免税或者在其他税目中退税,以鼓励企

  业使用原木替代品。同时,也使征收税率与征税对象所耗用的自然资源(木材)相适应,回归消费税的本意与宗旨。

  4结论

  伴随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战略措施的稳步落实,建议对实木复合地板、实木地板取消消费税,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对使用次生材、速生材、边角料等非原木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实木复合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应免征消费税或在其他税目中退税。这样可以扩大木地板消费,减少瓷砖等不可再生资源消耗,对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可以助推木地板企业走出困境,释放活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更好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国外双反调查、国家房地产限购等一系列不利因素的挑战。

  公共政策方面论文免费篇2试论列宁新经济政策对实现中国梦的现实启示

  新经济政策是列宁在总结苏俄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在总结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尝试失败后,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苏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是对俄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初步探索,深刻揭示了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为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提供了重要借鉴。邓小平曾积极评价了列宁的新经济政策,他说:“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新经济政策是20世纪初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苏俄具体实际相结合,与时俱进,理论创新的成功范例,对我国探索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

  一、新经济政策的提出及背景

  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国首先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苏维埃政权,苏维埃政权面临的重要任务本应该是如何使俄国从资本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然而,苏维埃政权此时却处于资本主义国家的联合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叛乱的严峻形势之下,在这内忧外患的特殊时期,苏维埃政府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跨越论,实施了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在农业方面,实行余粮收集制;在流通领域,实行国内贸易国有化,全国消费品由国家和合作社组织供应,取代私人贸易;在工业方面,实行高度集中的国有化;在社会劳动方面,实行普遍义务劳动制。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苏俄人民的积极性,有效地在较短时间内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为战胜帝国主义国家的联合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势力的进攻,保卫苏维埃政权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它对社会生产力,尤其是对农业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如果继续推行这一政策,它将会严重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苏俄经济崩溃瓦解,造成经济危机;农民因利益受到极大“剥削”而发生暴动;工人不满和士兵叛乱等危急情况也会出现,进而导致国内政治动乱,从而对苏维埃政权产生极大的威胁。

  面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带来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列宁经过深刻的反思认识到“‘战时共产主义’是战争和经济破坏迫使我们实行的。它不是而且也不能是一项适应无产阶级经济任务的政策。它是一种临时的办法。”同时,列宁开始重新认识俄国的具体国情,结合实际,制定新的经济政策。在这样的背景下,新经济政策就诞生了。

  二、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

  列宁在1922年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所作的政治报告中明确提出:“采取新的途径来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己经绝对必要了……我们现在还没有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真正途径,而探寻这一途径的唯一方法,就是实行新经济政策。”新经济政策是列宁对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规律的探索和实践,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继承和发展,也是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社会主义改革的大胆尝试。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用新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激发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力

  余粮收集制是战时共产主义时期为适应当时国内外战争形势需要而采取的一项粮食政策,主要是由国家强制性地、无偿地从农民手中收缴除农民必需生活供给之外的全部余粮,然后由国家直接分配给革命战争前线的士兵及其他居民。

  它在革命胜利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它的消极作用也随之越发明显,引起了农民的强烈不满。1921年3月,俄共十大通过了《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决议》,决议指出:“为了保证农民在比较自由地支配自己的经济资源的基础上正确和安心地进行经营,为了巩固农民经济和提高其生产率,以及为了确切地规定农民所应担负的国家义务,应当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这种国家收购粮食、原料和饲料的方法。”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是新经济政策的开端和主要标志。粮食税的实施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物质基础。

  (二)利用国家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

  国家资本主义在新经济政策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1922年11月,列宁在回答《曼彻斯特卫报》记者问题时,谈到新经济政策的真正实质,他指出,一条是准许小生产有贸易自由,一条是运用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系列原则。列宁结合俄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深刻阐明了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内涵、性质、作用和形式。根据俄国新经济政策时期社会经济的具体情况,列宁提出了租让制、合作制、代购代销制、租借制四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既要利用资本主义的资本和技术设备发展社会主义工业,又要发展小农经济,使小农经济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过渡到社会大生产。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国家资本主义不仅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且有利于无产阶级对小生产者和资本主义者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使得无产阶级最终消灭资产阶级,从而为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服务。

  (三)利用市场、商品货币关系发展商业和自由贸易,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列宁指出:“商业正是我们无产阶级国家政权,我们居于领导地位的共产党必须全力抓住的环节,如果我们现在能紧紧抓住这个环节,那么不久的将来我们就一定能够掌握整个链条。否则我们就掌握不了整个链条,建不成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础。”同时,他还特别强调:“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所作的退却是不够的,必须再退却,再向后退,从国家资本主义转到国家调节商业和货币流通。”这充分说明列宁已经深刻认识到利用市场、商品货币关系发展商业,加强自由贸易的重要性。在小农经济占优势的国家,必须通过商品经济、货币关系,利用市场,发展自由贸易,进行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极大地活跃市场,有力地推动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实现城乡经济的融合与快速发展。(四)实行按劳分配制度,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

  战时共产主义时期,鉴于经济遭受到战争的严重破坏,物资匮乏,不得不普遍实行义务劳动制度,采用实物形式的平均分配制度。这一分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当时的苏俄社会经济状况,快速而有效地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为战胜帝国主义国家的联合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势力的进攻,保卫革命胜利果实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它的消极作用也随之显现,而且越演越烈,引起了劳动者的普遍不满,挫伤了其积极性,造成劳动生产率低下。面对这样的严峻形势,列宁经过反思,在1918年夏,第一部苏维埃宪法果断地宣布实行普遍义务劳动制度和“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这充分肯定了按劳分配制度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这样就提高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劳动生产率得到极大地提高。

  三、新经济政策对实现中国梦的现实启示

  在1922年3月召开的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列宁高度评价了新经济政策的意义,认为“实行‘新经济政策’是找到了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唯一办法”。新经济政策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过渡理论,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对我国探索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和现实启示。

  (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新经济政策是列宁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解决苏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问题的集中体现。列宁在俄国社会主义发展和建设的过程中,虽然超越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过渡理论和未来社会的设想,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恢复和发展了当时俄国的国民经

  济,巩固了苏维埃政权。但他却始终没有脱离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方向,始终坚持和运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在今天,我国正处在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改革开放的攻坚克难的重要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以及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多样化,更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定不移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实现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具体化。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展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地发展和弘扬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立足基本国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列宁曾经说过:“一切民族都将走到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完全一样,在民主的这种或那种形式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或那种类型上,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上,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正基于此,列宁根据当时苏俄的具体国情,总结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的经验教训,果断地实行新经济政策,大力促进了苏俄社会主义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从而保卫和巩固了无产阶级政权。目前,我国仍将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没有该变。这就要求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立足于基本国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才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

  (三)坚持群众路线,践行群众观点,以人为本,重视三农问题

  共产主义的奋斗目标是实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坚持群众路线,践行群众观点,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重视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进程,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三农问题,就是要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解决人民最迫切和最关注的现实问题,从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谋发展,促发展,让人民共享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伟大成果。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我们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的伟大成就,都是同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密不可分的。邓小平曾特别强调:“中国社会是不是安定,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能不能好起来。”江泽民同志也曾有针对性地指出:“沿海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二、三产业比较发达,农业的比重相对小一些,但农业的基础地位没变,也不能变。越是二、三产业发展快,越需要牢固的农业基础提供有力的支持。”三农问题,关系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大局,关系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面对我国农业发展的新课题、新任务,我们党必须制定更多的惠民利民政策来解决三农问题,使农业得到加强、农村得到发展、农民得到实惠,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必要条件。

  (四)坚持对外开放政策,全面深化改革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邓小平曾指出:“坚持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

  招。”实践证明,改革开放使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今我们处于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之中,更应该充分吸收和利用资本主义的文明成果,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只要是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可以用的,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而且应当加以利用。同时,还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拓宽经济发展空间,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是一场伟大的改革。恩格斯曾指出:“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社会主义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同时,社会主义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决议,预示着中国将处于一个空前改革的时代。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更好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篇四: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研究论文

  可以使民众不与家同时参不决策提高政策的科学性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斱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斱面的意见幵迚一步探索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开征求意见的斱法逐步建立对各种意见采纳情冴的反馈制度向公众说明听叏意见和意见采纳的情冴使决策形成的过程真正成为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过程改发政府部门一味尊崇与家的意见实斲行政决策调劢民众参不决策的热情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地方政府的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研究

  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是指地方政府依据国家的宏观政策,针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公共政策的总和。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是指地方政府通过各级组织机构,运用各种政策资源,采取解释宣传、实验、实施、协调与控制等活动,将公共政策观念付诸实施,从而实现既定政策目标的活动过程。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执行是国家公共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环节,公共政策问题的解决,不仅有赖于完善的政策方案设计,更有赖于有效的政策执行,只有公共政策得到有效的执行,政策目标才能实现,对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的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一、地方政府的公共政策执行的作用(一)实现公共政策目标的根本途径公共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解决问题,而政策执行则是直接地、实际地、具体地解决政策问题的基本途径。正确的政策方案要变为现实,有赖于有效的政策执行,如果没有政策执行,再好的政策方案也只能是一纸空文,政策目标得不到实现,政策也就失去了其存的意义。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的首要的和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实现公共政策目标。(二)促进社会公众对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公共政策解决的是社会公众的问题,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是实现政策目标的过程,也是将解决公众问题的对策行动化的过程。这种行为在社会公众眼中,就是地方政府为其辖区解决问题,造福一方,使地方政府执行公共政策的过程得到了更多公众的认同。因此,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的另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促进社会公众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三)保障地方社会秩序稳定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的内容不仅包括社会治安方面的内容,还包括一般的社会和地区发展的事务。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关系到地方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本地区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是保障地方社会秩序稳定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手段。(四)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的目的是解决其辖区内一般社会组织、团体、个人无法解决的问题,根本目的就是服务公众。有效的政策执行不仅是地方政府解决公共问题为民谋福利的过程,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同时也是使得政府与公众间的关系更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

  二、地方政府的公共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公共政策执行是一项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的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必然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中存在一系列问题,最主要的表现是政策没能及时准确的得到落实,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一)执行失真公共政策是具有立法权的政治家制定出来的由公共行政人员执行的法律和法规。政策具有权威性和规定性,保证政策执行的全面性、准确性,是政策执行的基本和最重要的原则。但实践中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中扭曲改变政策本身的内容,导致政策失真的现象大量存在,导致政策无法真正得到贯彻落实。执行失真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1.选择执行主要是指地方政府出于本部门本地区的利益,在实施政策时往往把一个完整的政策加以分解,断章取义,将政策中对自己有利的部分用足用活,而把对己不利的政策部分抛之一旁。公共政策执行部门对上级或中央的政策选择性执行,各取所需,使一个完整的政策在执行中没有完全贯彻落实,使政策内容残缺不全,而使政策的整体功能得不到发挥。2.歪曲执行是指公共政策执行者在传达和执行中对政策精神实质或部分内容有意曲解,利用政策的某些抽象性,借口本地区或部门的特殊性做出不同的解释,根据自己的解释来执行公共政策,致使政策内容被替换,或者是执行主体在执行政策时搞“土政策”,打着贯彻原政策的旗号,自行其是,随意扩大原政策的外延,将一些相近或者相似却不可行的政策与原政策捆绑执行,从而使政策精神被歪曲。3.替代执行就是执行主体在执行政策时偷梁换柱,执行与原政策不相一致的政策方案,只保留了原政策中对自身有利的部分内容,或者仅仅保留了原政策的表面现象,使原政策难以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这不仅影响了政策目标的实现,恶化了政策执行环境,增大了解决问题的难度,同时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降低了政府的威信。(二)执行敷衍这主要指在公共政策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故意只做表面文章,只搞政策宣传而不研究实际情况,不采取可操作性的政策执行措施,不落实执行政策的组织、人员、资金。具体而言主要有象征执行和机械执行两种形式:1.象征执行就是执行主体在执行政策时敷衍了事,只做表面文章,软拖硬抗,拒不执行公共政策,

  在某些决策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甚至出现了‘有令不行,禁而不止’的怪事。如各地每年都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但假冒伪劣商品仍层出不穷,今年出现的瘦肉精事件、毒馒头事件,层层检验工序都未能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着象征性执行,不管不问听之任之,例行检查经常都是简单的走过场。这些做法,欺骗上级政府,损害公众利益,消耗政策资源,助长地方保护主义,不利于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2.机械执行就是执行主体在执行政策时习惯于被动接受指令,缺乏主观能动性,只知道“照本宣科”而不知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顾公共政策的时效性、针对性,不能将公共政策的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的结合,机械地执行原本不适应现实状况的政策,当情况出现时也不知道权变的选择适用的政策,使许多问题的解决白白错失良机,降低了执行效力,浪费了公共资源。(三)执行抵抗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政策时往往会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出现,这其实是地方政府在执行公共政策的过程中有意不执行或变相不执行上级或中央政策、钻政策空子的表现。地方政府作为政策执行主体当面对对自己的利益有损害的政策时,就会制定表面上与上级政策一致实际却是相违背的实施方案。例如2006年在中央要求地方政府限制房价的同时,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也发布公告,对位于城郊的广州开发区两块住宅地挂牌拍卖要求建成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该户型的房价不得超过6000元/平方米,这是‘国六条’实施后广州公开拍卖的首宗‘限价地’,但业内人士指出,该地块周边住宅市场均价不到5000元,说是“限价”还不如说是“抬价”。这些地方政府明里执行背地里抵制公共政策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公共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执行不到位把工作落到实处,追求效果和成功,是政策执行的又一重要原则。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停留在口头上、虎头蛇尾、执行低效和迟缓都是政策执行不到位的表现。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存在着对政策执行的主观的消极态度,很多政策在执行中只是做些表面文章,没有将政策真正贯彻落实到位,或是被动执行现象严重,政策执行缺乏长效措施,主要靠领导或上级推动,领导重视和检查时就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突击执行,其它时间则任其自然。公共政策的创立者拉斯韦尔认为,公共政策是对于时间和空间都极其敏感的学问,是对特定时空环境中政策问题的解决方案,一旦超出特定的时空范围,即使再科学再完美的政策在效力上也可能会大打折扣甚至失效。因此,政策执行的速度也是衡量政策执

  行力的一个重要指标。一项公共政策出台之后,其贯彻执行的速度缓慢,执行者不具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执行效率低下,执行过程拖沓,政策执行不配套,未能及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以保证公共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使已制定的公共政策能够产生其应有的效益,这些都是我国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重要因素,也是我国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三、影响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的制约因素(一)政策自身因素任何政策要想得到有效执行,都必须要保证政策目标的具体明确性、政策内容的清晰性、政策标准的合理性、政策资源的充足性,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政策自身的因素会直接影响执行效果,如果政策自身存在问题,执行中肯定会出现更多问题。政策目标的具体明确性是衡量政策实施效率的重要标准,如果政策目标模糊不清,目标不切实际且难以达到,目标难以比较和衡量,目标没有明确所期望的结果,目标的完成不属于政策执行者职权范围的事,目标没有规定完成的期限,政策执行者在实施政策的过程中往往会显得无所适从。政策内容明晰可以使政策执行主体与政策对象相对简单、容易地执行与理解政策,减少政策执行阻力,以取得比较好的政策执行效果,反之执行者就会犹豫不定、裹足不前,自相冲突、产生内耗,影响政策效果,出现执行失范。政策标准是政策本身对各级政策执行者的期望,表明了政策执行者所拥有的职权范围、政策对象行为的调整内容等。决策者研究和确定政策标准应注意使政策标准切合实际,指出政策标准的未来可能变化,为实施活动的发展提供遵循的方向。任何一项政策的执行都是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为支持和后盾的,相应的充足的资源支持是完美的政策目标不至成为“水中花,镜中月”的物质基础,没有充足的政策资源,无论多么正确的政策也只是纸上谈兵。(二)地方政府因素地方政府因素是影响公共政策执行的一个重要因素,地方政府的自利倾向、政策执行人员素质欠佳和政策执行机制不健全是其中的三个主要方面。1.地方政府的自利倾向在经济社会,每个人都是自利的“经济人”,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政府也是“经济人”,也是理性逐利的个体,不同层级政府之间、不同部门之间乃至政府工作人员与政府部门之间都存在着各自的利益追求。各种各样的政策总是表现为对利益的调整和规范,而公共政策无法使各个阶层和个人、各个地域和部门的利益都得到体现和满足,进而使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作为政策制定主体的上级政府与作为政策执行主体的下级政府之间存在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是导致政策执行偏差发生的根本原因。作为政策

  制定主体的上级政府,其制定政策的意图在于通过对社会利益结构的确立与调整来解决全局性的政策问题,其政策制定是从其所统辖的整个区域的整体利益出发;而作为政策执行的下级政府则代表区域局部利益乃至个人利益。当作为政策制定主体的上级政府与作为政策执行主体的下级政府发生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时,作为政策执行主体的下级政府就会力图修正上级的政策,从而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时有发生。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为了保护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利益,往往会制定符合本地区的政策,任意修改或拒不执行中央政策,采用地方保护主义来维护本地区利益,有悖于公共政策制定者所制定的公共政策的根本意图,使公共政策执行时发生偏差,影响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执行。2.政策执行人员素质欠佳任何一项政策最后都是要靠执行者来实施的,政策执行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与政策执行水平有很大关系,而政策执行的主体是政策执行者,执行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执行者的素质高低。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政策执行者,就必须具备高度的思想政治觉悟、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政策水平及合理的知识能力结构。政策执行主体只有在具备一定知识和掌握相应理论时才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真正提高其对政策实质精神的理解程度;只有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才会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政策,才不会只顾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而忽视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在执行公共政策时,才不会为了自身利益故意曲解、抵制上级或中央政策,而影响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执行效果。执行者需要具备认识、分析、判断、组织、决断、协调等各项综合能力,其能力水平与执行能力成正比,能力水平高的执行人员能够迅速准确地把握政策的精神实质,并能把政策迅速转化为行动且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有效地执行政策,最终达成政策的预期目标。反之,若执行人员能力平庸,即便有执行的意愿也无法有效地完成政策的实施工作。现实中因政策执行者的素质和能力欠佳,常常会使某些地方政府未能准确理解上级的意图和公共政策的内涵,结果使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生“走样”、“变形”的现象,或是一些地方政府不懂得执行技巧,采用不当的执行方式,导致执行结果失范,违背政策执行的初衷,激发社会矛盾。3.政策执行机制不健全我国现行的公共政策执行体制首先是缺乏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一种“刚性”的责任制度。政策执行过程缺乏正常的监督,政策执行效果缺乏明确的考核,政策执行考核结果缺乏必要的赏罚措施,这些都导致政策执行中的政策替代、政策缺损、政策敷衍等种种阻滞情形难以得到制止和及时纠正。我国现行的监督控制机制更是缺乏对领导者和政策执行者有效的监督与约束,虽然我国从形式上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但在实践中往往得不到有效的落实,权力仍未得到有效制约,权大于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政策执行

  监督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弱监”、“虚监”、“漏监”等现象,特别是自上而下的监督不到位,往往上级只是发一个文件,做一些规定,没有后位跟踪监督,即使有检查,很多时候也是流于形式,只是听听汇报、看看材料,并不深入到群众和实际生活中去,结果往往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没有真正起到检查纠正的作用,即便是检查出来下级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也只是口头批评,很少严厉的处罚措施。结果下级政府要么敷衍了事不执行政策,要么做足表面功夫,政策执行中的各种变异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从而影响执行效果。此外,除了执政党系统和行政的监控之外,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司法机关、社会舆论等政策监控也都存在着功能弱化现象。(三)目标群体的因素公共政策总会涉及到社会成员的利益的分配或调整,这些受到公共政策影响和制约的社会成员被称为公共政策对象或目标群体。公共政策过程中直接作用和影响的对象就是目标群体,其能否认可和接受政策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策能否成功执行,若目标群体接受一项公共政策,那么该项政策执行的风险就小,成功的可能性就大;反之,该项政策执行的风险与失败的可能性就大。而目标群体是否合作主要取决于对其利益权衡的结果,这直接影响其对政策的认同程度,自身的政治社会化程度也影响着对政策的认同与否。任何一项政策的制定,都是满足一部分人的利益、抑制另一部分人的利益,都会对一部分人的行为进行约束,对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进行重新分配和调整,作为公共政策的目标利益群体,他们有着自身的利益,希望政策的执行能够有利于自身的利益。在一项政策执行中,当目标群体的利益被忽略时,他们很可能会采取渐进的措施对政策执行加以消极的抵抗,使得政策目标全部或部分的加以消解,导致政策执行效果发生偏差,直接导致政策执行不到位。政治社会化,是指每一个社会成员通过学习实践,逐渐认识和理解政治观念及模式,并养成政治行为方式的过程,政治社会化程度也是影响目标群体对政策执行顺从程度的重要因素。目标群体对政治社会化的程度接受越深,就越容易树立起拥护和支持现行政治权威和政治制度的信念,反之,则可能误解或抵制现行政策,最终导致政策难以执行。(四)执行环境的影响各级政府在执行公共政策时,还要受到行政系统外的环境因素制约,这主要是指政策环境的优化程度,这是制约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的外部因素。政策环境对于政策执行是非常重要的,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影响公共政策执行的环境主要包括人文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人文环境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这主要是指社会文化环境,是民众的政治态度、信仰、情感、价值取向等,这些都直接与政策执行水平挂钩,如果社会中普遍有较高政治信仰、态度和情感,政策执行过程将会更加顺利。经济环境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主

  要是指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市场体系的完备程度、市场机制的健全程度等,经济发展与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执行力之间是相互影响的,公共政策的执行力强可以促进经济发展,而经济的发展程度又影响着公共政策的执行,为政策执行提供直接动力。社会环境又是影响政策执行的重要因素。地方经济发展面对的是日趋复杂的社会环境,各种非经济因素对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执行起着很大的制约作用,因而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执行中要具有灵活性,要随机应变,因为执行中弹性过大,会造成随机性太大,而执行中的刚性过大,又会造成政策执行中的相反效果。因此,环境优化程度对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执行影响甚大,要提高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规范性和执行效果就必须优化其政策环境。四、提高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水平的几点建议(一)提高公共政策质量公共政策是对社会利益的权威分配,主要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理顺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其质量的好坏与政策执行的效果有直接关系。因此,切实提高政策质量,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便显得尤为关键。提高政策质量使政策目标具体明确、政策内容清晰、政策标准合理、政策资源充足,为政策顺利执行创造条件。可以使民众与专家同时参与决策,提高政策的科学性,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进一步探索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开征求意见的方法,逐步建立对各种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制度,向公众说明听取意见和意见采纳的情况,使决策形成的过程真正成为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过程,改变政府部门一味尊崇专家的意见实施行政决策,调动民众参与决策的热情,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公众参与政府决策,也是对专家意见的完善,能有机结合专业工作者、专家学者和政府领导的智慧,提高行政决策水平。要建立和完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决策机制实现公共政策决策过程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严格遵循“公共政策问题的提出、问题的分析、公共政策议程、公共政策制定”的公共政策设计程序来科学决策,做到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吸收、采纳各方面利益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各方面利益诉求的整合,建立和完善决策权依法有据、决策行为依法进行、决策违法依法追究责任的机制。(二)完善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1.建立有效的利益平衡机制总的说来,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地方利益是以中央利益为总体和前提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问题归根到底是国家的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基于这种利益关系之上的职能及其相对应的职责权限划分问题。中央政府公共政策的执行是为了全国的发展,而地方利益有其相对性,要负责发展本地区的经济、文

  化、福利、教育和公共设施等事业,基于地方政府的自利倾向,建立有效的利益平衡机制、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就显得更加必要。建立有效的利益平衡机制,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提升政策执行效果,平衡中央与地方、不同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双方利益都得到满足。具体而言,可以先确实政策相关地区和利益相关人,具体分析政策可能产生的影响,听取各方面的合理意见,集中分析研究各方的利益诉求并对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大小、利益性质、利益的弹性空间以及利益底线进行具体评估,确定各方利益的分配方案和补偿案,最终使政策得以具体实施,通过建立这样一个完整的程序以达到利益的最终平衡。此外,还应建立健全政府利益引导与约束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念,教育政府执行人员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2.提高执行人员素质任何一项政策的执行都离不开人员作保证,执行人员是政策付诸实施的主体,执行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执行效果,高素质的执行人员能更好的理解政策,采用更有效的执行方式保障政策效果。建立学习型政府组织提高政策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公务员实现学习观念的根本性转变,不断学习、善于学习,把学习作为人生一个阶段的学习扩展到终身学习。政府应提供充足的学习场所和设施和各种学习服务以及各种学习课程,具有适应政府组织和公务员发展的教育组织和培训计划,以提高公共政策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拓宽其知识面,不断调整其知识结构,补充薄弱环节,提高综合分析判断的能力,使其具备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政策的能力和较好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减少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变形。还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确保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的高素质的人才进入政策执行系统并不断更新;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依靠科学、规范的法定程序,以民主的方式选贤任能,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措施;在引进人才的时候注意考虑多学科背景,并且为人才创造优良的成长环境;通过组织内固有成员与引进成员的密切合作来培养本组织人才,形成共同成长的良好团队氛围。此外,要提高执行人员的思想品德,用道德教育与监督机制共同约束其行为,使政策得以真正落实。3.完善政策执行监控机制完善政策监控机制首先要健全政策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政策执行者因为拥有公共权力,所以就必须承担公共责任,也使建立公共政策执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控制公共政策的执行方向、约束公共政策执行人员的行为显得更加必要,使政策理解偏差、观测不力、执行失误,甚至违背政策、对抗政策,以至于酿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行者身上,以使政策执行者的责任明确,增强执行者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意识。我们应完善

  首长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制特别是引咎辞职制,把这些制度规范化、习惯化和权威化,使政策执行人员对执行结果直接负责,促进其忠实而又创造性地执行政策。其次,要健全政策执行监督机制。美国行政学者威廉·N·邓恩说过,“监测有助于确定项目执行人员、官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是否按照立法者、管理机构和专家组所制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行动”1[①]。因此,公共政策执行中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健全多层次多功能内外沟通上下结合的监督网络。要增强政策执行活动的透明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外,政策基本内容及执行情况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于众,使各种政策执行活动广泛地置于公众的关注和监督之下;要强化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保证人大不但形式上有职而且实质上有权;要加强社会监督的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实行新闻自由。同时,不仅要赋予非政府公共组织参与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的权力,还要加强该类组织对政府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职责。通过非政府公共组织收集公民的意见、要求,对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地跟踪评估,使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更符合服务对象的要求,提高政府的回应力。(三)增加目标群体认同目标群体是否合作主要取决于对其利益权衡的结果,这直接影响其对政策的认同程度,自身的政治社会化程度也影响着对政策的认同与否。要增强目标群体认同最重要的就是要制定他们需要的政策,制定符合其自身利益的政策,要加强目标群体的政策参与,转变公民观念,增强公民的主体性意识,在制定政策执行方案和政策方案实施过程中,公民应明确自身的角色,以平等的参与者、合理意见的表达者与自身利益的维护者的集合的身份参与政策制定的过程。公民应运用多种途径积极的投身于公共政策执行活动,并以自身独立的力量主动参与到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使自身的政策需要真正得到满足,最终确保政策的执行符合自身利益,最终增加对政策的认同,保障政策的执行。要强化政治社会化机制。政治社会化是社会共同体政治价值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公众正是通过这一机制理解政治制度,学习政治知识、接受政治规范,并最终形成政治信仰,从而才能够承担各种政治角色。有效的政治社会化可使公众在潜移默化中加强对公共政策的认同与支持,并进而固定为一种行为模式,从而大大减小政策执行的阻力。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社会利益日益呈现多元化和社会文化形态逐渐多样性,以前计划经济时代的那种完全靠行政强制力来控制社会政治社会化己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我们必须大力推行依法治国,继续弱化直到消除人治色彩,继续加快基层民主建设的步伐,增强公民民主和主体性意识,提高公民参与政治能力。(四)优化政策执行环境

  要优化政策执行环境,首先要形成公共政策的民主决策观念、专家咨询观念、集体决策观念,营造一种民主、平等、协商的公共政策环境。具体可以在地方政府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引入听证制度,听证制度营造了一种民主环境,扩大了公共管理中公民一方作为相对人的参与权,使处于对立统一中的公民与政府呈现出平衡态势。运用网络技术,增强基层地方政府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实现网络技术与政府工作的结合,以便于普通公民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到政府的各类方针、政策及政府的工作情况等信息,有利于建立民主公开的政治环境。其次,通过政策宣传优化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包括公众的心理态势以及心理承受能力。目前社会不同的利益集团和目标群体的界限日益明显,公共政策执行面临着与过去计划经济时期明显不同的社会环境。所以,应当提高包括目标群体在内的所有社会公众的心理承受力,通过政策宣传和正确的舆论导向,使他们坚定的相信公共政策的实施会给他们带来利益和发展,能够增强人们对政策的满意度,并将这种心理成功转化为每个公民自觉的行动。再次,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资源投入优化经济环境。投入的资源由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组成,有形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等资源,无形资源包括公众的政治行为习惯和政治心理倾向。为了提高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力,就必须重视资源的投入,以营造良好的政策执行环境。

  

  

篇五: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研究论文

  现阶段制约我国惠农政策执行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的因素很多监督法制不健全监督方法不恰当监督机构无权威监督渠道不畅通并且存在预算管理不严投资效益评估欠缺法律监督不够健全审计监督难以到位财政监督方式落后社会监督渠道较少等缺陷导致对政策执行行为的监督缺位与乏力不能对执行者的行为与结果进行有效的责任追究影响惠农政策效益的发挥

  关于公共政策的论文特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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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惠农政策失效的思考一、惠农政策失效的表现(一)惠农政策僵化,不能有效结合实际。惠农政策反映了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意志,具有坚定的原则性。但农村的发展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其发展变化存在多样性,上级政策不可能涵盖农业生产发展中的所有问题,不可能把所有问题都规定得具体详尽。因此,要灵活变通惠农政策,探索惠农政策的有效实施形式。但目前惠农政策的执行却呈现出上下一般粗,硬性照搬上级政策的现象。基层政府和职能部门为了规避政治风险,照本宣科传达贯彻上级政策,减少甚至从不对变通执行政策,机械主义倾向严重。过分强调原则性,会导致照抄、照搬、照套的教条主义,一切等待上级政策,不敢试、不敢闯,造成工作进度缓慢,效果不佳,甚至工作无法开展。但在考核压力和利益关系牵动下,基层政府经常会动用行政力量完成目标任务,弄虚作假现象随之产生。(二)政策之间界限分明,无法形成合力。农村发展中的问题并非是单一性质,问题的产生由来已久,根本原因隐藏得很深,受诸多因素限制,不同问题往往一环扣一环,连锁反应强烈。惠农政策执行单位非常广泛,关联到林业、农业、渔业、国土、气象等多个部门,它们往往各司其职。首先,由于条块分割,各职能部门之间沟通渠道有限,没有或者无法进行有效沟通,执行部门分散,协调难度大,联合执行政策成本高;其次,各职能部门受自身职能范围限制,在自上而下的运行模式下,各项惠农政策,尤其是项目建设类政策,在项目实施之前已经以文件等书面形式规定了政策实施范围、资金使用范围。跨越政策界限一步就意味着违规违纪的危险。因此,相关涉农部门无权,也很少主动将本部门的惠农政策与其他部门整合;最后,出于部门利益和政治、经济成本考虑,部分职能部门从自身角度出发,只顾及自己的

  工作业绩,对上级负责,而非对农民负责。然而,由于没有从根源上找出引发问题的原因,相关联的问题仍

  然侵扰着农村发展,眼前的政策实施效果可能会在未来被侵蚀,同类问题甚至会反复出现。如此出力不讨好,好心办不了好事的现象在惠农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不一而足,政策的实施只能暂时性、浅层次地解决问题,无法从根本解除难题。惠农政策不仅仅要解决农民、农村和农业面临的当前问题,更要立足长远,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源,考虑如何应对以后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

  (三)惠农政策公共利益取向偏离。惠农政策是政府提供给社会的重要公共产品,农民利益是惠农政策的本质属性和伦理诉求,为农民增加福利是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而惠农政策的制定是多种因素交织作用的动态过程,是制定者在一定的理性限度和价值取向中制定的,理性的有限性和价值冲突性决定了政策制定并非会自觉地从农民利益角度出发。在国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各级政府面临着很大的发展压力。上级政府为了完成任务,会将压力分解转移给下级政府。对于基层党政领导干部而言,自己的直接上级是最重要、往往也是最权威的利益相关者,官员提升与评优、奖励与惩罚的主动权完全集中在上级手中。在缺乏必要的伦理素质与适当的权力约束机制下,惠农政策沦为少数人谋求政治、经济资本的工具。

  二、惠农政策失效的原因分析(一)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充满利益博弈。调整与确立社会经济利益结构,促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是惠农政策的目的,惠农政策的实施自然有利于国家利益。但整体有益性并不一定存在于每一个地区、部门。惠农政策的执行主要集中于基层政府,它们可能代表着部门、地区乃至小集团的利益。惠农政策的执行主体在面临自利价值取向、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时,为了尽可能地维护本地区、本部门甚至本人的政治、经济利益,可能会以惠农政策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政治、经济利益损益值作为执行参数,做出执行偏差行为,造成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之间出现断层。当惠农政策在整体上无益于,或对本地区、本部门包括本人的政治、经济利益益处不大,无法满足其要求时,执行中就会调查

  研究少,科学决策少,凭经验和习惯决策多,或者消极怠工,执行随意性大,对上级政策的细化操作少之又少,或者勉强完成任务,创造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

  (二)激励机制不科学。目前惠农政策的执行以党委、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为唯一组织形式,执行过程垄断现象凸出。基层公务员不辞辛劳地执行政策,不能得到现时的物质激励,也不会因为政策执行效果不佳而受到责任追究,执行有效程度如何也难有明确标准。公务员薪酬制度中级别工资所体现的工作数量与质量的差异并不大,激励作用并不显著,考评结果与职务晋升和薪酬奖励脱钩。在一线执行政策的村级干部也无可观的政治、经济可图,引发懒惰执行、敷衍执行、选择执行和附加执行行为产生。

  “在每一个群体中,都有不顾道德规范,一有可能便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人;也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其潜在收益是如此之高,以至于极守信用的人也会违反规范,有了行为规范也不可能完全消除机会主义行为。”在“理性经济人”思想的左右下,当执行者的目标和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机率就会增高。

  (三)监督机制不健全。现阶段制约我国惠农政策执行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的因素很多,监督法制不健全、监督方法不恰当、监督机构无权威、监督渠道不畅通,并且存在预算管理不严、投资效益评估欠缺、法律监督不够健全、审计监督难以到位、财政监督方式落后、社会监督渠道较少等缺陷,导致对政策执行行为的监督缺位与乏力,不能对执行者的行为与结果进行有效的责任追究,影响惠农政策效益的发挥。

  三、防范惠农政策失效的机制(一)以执行需求为导向建立组织体系,提高农业服务社会化程度。一是强化统一领导作用,实现资源整合。为了有效协调各涉农部门之间的工作,需要减少政策执行的行政层级,精简审批程序和环节。各涉农部门应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统一思想,积极投身到惠农政策整合工作中,以强农惠农资金整合为载体,以惠农政策整合为工具,通过对整合政策和调控资金,科学、合理配置资源,统筹规划、调整生产发展布局,实现地区与地区、地区与部门、部门

  与部门之间生产要素合理组合。二是突破传统观念束缚,提供多元化服务方式。在实行惠农政策时,政府承担着多样化的职能和服务,而承担具体职能的机构未必一定是政府机构,在村一级也不一定是村委会等组织。职能和服务内容的多样性决定了政府提供服务的方式应多样化。执行机构改革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结构的单一性,“各个部门应该根据职能和任务来组织工作,其体制和内部结构必须有利于高效率地执行政策,提供服务”。在某些层级和领域,执行组织模式和机构类型要打破执行垄断,只要是有利于政策有效执行的组织形式都可以采用。

  (二)建全激励机制,提高执行机构与执行者的积极性。以农民、农村发展需求为导向,建立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和相关执行者应从农民的角度而非政府的角度来评价实施结果,并由关注实施结果、自身利益转为关注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各执行机构急需科学设置惠农政策执行中申请检验、审查、审批、执行等环节的时间,确定工作岗位的执行效率指标。同时,必须逐步健全考评目标和体系,将考评结果与公务员级别工资的发放相结合,以工作任务或项目绩效考核结果为发放标准,以完成工作任务或执行项目的多少、好坏、快慢等决定公务员级别工资的高低,严格以评价结果给予执行者相应待遇。

  (三)加强农民需求调查研究,发动农民参与政策制定与执行,提高惠农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农民本身比任何人都要了解自己的需求偏好和政策诉求,任何局外人都不可能代替农民表述他们的利益需求。因此,惠农政策的制定最应该聆听农民的心声,把握农民对政策的需求。

  参与惠农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前提是充分了解政策的内容。但目前,农民了解惠农政策的渠道比较单一,村委会连接政府与农民的桥梁作用未能显现出来,信息自上而下传递不够顺畅,农民的需求与意愿也不能及时反馈给上级政府。现实的紧迫性要求村委会通过多样化的方式加强政策信息传播,县级政府应对村委会宣传惠农政策的实际效果严格考核,将辖区内农民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程度作为考核乡镇、村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当然,“人们学习成为有能力的话语参与者

  要经过一个成长过程,这需要时间和充分实践的机会。”民初烟酒政策思想(1912-1926年)一、民初烟酒税改革的背景民初一系列保护和鼓励实业的政策法令,抵制洋货、提倡国货的

  民族运动,刺激了民族工商业的发展。西方税制思想为民初烟酒税改革做了思想铺垫。

  为维持脆弱的政局,北洋政府基本靠借债度日。曹汝霖曾说:“其时财政困难已达极点,各省应解之款,都为督军扣留;发行国内公债,则旧公债尚未整理,续募为难。”

  北洋政府年度借款额超过一亿银元的有七年,占借款总额超过5%的年份正好也是这几年,最高年份是最低年份借款的3.7倍之多。大量的借债刺激了北洋政府对国内财政的调整,烟酒税逐渐“崭露头角”,上升为国家税,甚至在对外借款中充当抵押品。

  二、民初烟酒税改革的经过中华民国成立后,各地征税情况比较混乱,北洋政府积极筹划整理烟酒税。1914年,北洋政府财政部设立了杂税整理处,专门从事包括烟酒税在内的各项杂税整理工作。1915年3月,公布整理烟税、酒税两项章程,章程要求各省将原有的烟酒税捐合并征收,提高税率,并统一用银元计算,但仍旧无法达到全国烟酒税法的统一;同年4月,推行烟酒公卖制度,拟将烟酒税、捐、厘等并入专卖利益中逐步解决。但原有的烟酒税、厘捐等仍然保留,继续按各省原有规定征收,出现重复课征现象。1917年,全国烟酒事务署设置烟酒税费统一征收筹备处,后因政局动荡未曾实行。政府对烟酒税的重视,烟酒税地位随之提升,烟酒税丰厚的利润,为北洋政府提供了雄厚的资金,支撑着北洋政府内政外交,北洋政府更以烟酒税作抵押,换取外国侵略者现银的支持,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在利益面前明争暗斗,截留现象一直存在,中央政府为了扩大税源,更是巧立新税,沉重的负担转移到广大群众身上,引发了民众与政府之间的唇枪舌战,更有实际性的“税收保卫战”。三、民初烟酒税改革之社会动议

  在烟酒税率上,北洋政府财政总长周学熙强调重征烟酒税,1915年4月26日,在给袁世凯的呈文中说:“窃查烟酒为消费品中近于奢侈品,各国皆课重税……注重公卖办法不可……各省烟酒两项并办,以节经费。”梁士诒也提出增加烟酒税率,尤于严禁奢侈之中,可增加收入之效。

  在烟酒御侮上,熊希龄于1912年5月向参议院报告财政施政意见中认为“烟草专卖,虽有外交上之关系,然亦可逐渐设法,以为抵制之计”。熊希龄注意到烟叶税被外国侵略者把持,但考略到烟叶税的高额利润,还是尽力采取挽救措施,竭力与外国人争利。民族烟草企业代表简照南主张取消外商烟厂享受的特权,给予国产卷烟以一定的优惠税制。他指出:“纸烟一业……虽由时势人情所致,实缘税率不平之一大关系也”,“查外来纸烟于进口时完纳正税一次,以后无论至何通商之埠均不重征,此舶来品之权利也。”简照南主张卷烟统税,以便取得与外商产品对抗的相同竞争权。

  四、民初烟酒担保的社会抗争1916年11月21、22日,美国芝加哥大陆产务银行借款500万美元,借期3年、并批准借款合同,以政府烟酒公卖费税为担保。1919年,北洋政府拟向美国续借美金2500万元,仍以烟酒税全数作为抵押。为支付到期的还款,财政部改向美国太平洋拓业公司借款550万美元,以烟酒税为担保,条件是聘美国人兰庆为烟酒署稽核。中国烟酒联合会1919年10月31日致电大总统及国务院相关部门云:“烟酒借款,主权丧失,授人以柄,万民嗟怨,迭次争阻。”12月13日再致电云:“烟酒借款一事,迭电呼吁……顷报载此项借款现已成立,仿盐税抵押办法,用外人为稽核,全国震恐,罔知所措。”1920年1月6日,上海总商会致电大总统、国务院、全国烟酒事务署及参众两院,指出烟酒借款“辱国病民”,授稽核之权于外人,“垄断凭凌,势所必至”,外国烟酒将更加充斥国内市场,故敦促政府“迅予设法取消。”1921年9月,财政部提出第三次向美国借款,其借款金额3000

  万美元,限期10年,利息8厘,以烟酒税收入及陕西、福建、河南、安徽4省之货物税为抵押品。此项借款一开始就遭到北京银行公会等反对,继而4省督军、省长均要求取消以4省货物税为抵押品,此续借款方予终止。

  北洋政府统治的十几年期间,中国烟草税赋体制经历过一个动荡与变革的阶段。

  结束语:民国初期烟酒税改革,不仅对后来的南京国民政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对今天的烟酒税改革依然有不小的参考价值。后期的南京国民政府烟酒税改革,基本沿袭了民国初期关于烟酒税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挽回烟酒税主权的斗争,也在局部小范围推动了中国反抗外国侵略者的大势。对于烟酒税的探讨,绝不仅仅是财政问题,也不仅仅止步于思想领域,更在于广阔的现实实践,对烟酒税的摸索,必然随不同的实践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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