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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8篇

时间:2022-08-23 11:01:01  来源:网友投稿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8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 XX县学校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及财产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8篇

篇一: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

县学校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及财产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根本性改善。具体目标为:

 (一)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持证率 100%; (二)校园及周边违法食品摊贩取缔率 100%; (三)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 100%; (四)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索证索票、台帐建立率 100%; (五)校园学生饮用水合格率 100%; (六)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率 100%。

 二、组织领导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XXX XXX 成 员:局各股室负责人、各学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教育局政策法规股,主任 XXX,具体负责全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专项检查方案的制定与实

 施。

 三、督查内容 (一)学生就餐场所管理情况。检查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书是否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是否执行到位,人员健康管理是否严格,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是否规范,餐饮具和工用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等。

 (二)学校食堂规范改造情况。各校要在假期全面开展食堂规范整治,针对食堂硬件不达标的情况进行升级改造。按照清洁厨房的要求,对学校食堂进行全方位清洁,保证不留死角。

 (三)学校周边学生食品经营情况。联合有关部门重点查处销售“问题五毛零食”、仿冒产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采取学校自查、县教育局督查的形式进行,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X 月 1 日至 X 月 31 日)。各校结合实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与教育,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方案要求。

 (二)隐患排查阶段(X 月 1 日至 12 日)。各校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重点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各学校要按照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尤其是要结合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规范整改阶段(XX 月 23 日至 XX 月 31 日)。各校要针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深挖根源,消除隐患,彻底整改。通过硬件升级改造和优化环境,提高学校食堂服务保障水平。

 (四)总结提高阶段(XX 月)。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配合食安委检查组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学生食品经营业户等进行集中检查。对自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存在重大饮食安全隐患的学校、幼儿园将予以系统内通报批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限期整改。各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形成工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校要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组织、推动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家长会、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班队活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广大师生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抓出实效,各校要认真总结分析目前学校饮食安全现状和管理情况,监督、指导学校积极改善学校食堂硬件条件和环境卫生,确保学校饮食安全管理上水平。

 各学校把自查情况于 X 月 12 日前上交法规股;暑假期间完善好食堂改造任务(尤其是 2017 年需要换证的学校);XX 月 31 日前将自查出来的问题整改到位。

 附件 1:

 2017 年 XX 县学校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专项自查表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 内容 检查项目 是否落实 备 注 制度 管理

 (1)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2)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并有记录及检查、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证件 管理

 (4)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定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5)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6)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场所 环境

 (7)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墙壁、天花板、门窗、地面保持清洁。

  (8)操作间及储藏室物品摆放干净整洁

  (9)无蟑螂、苍蝇等。

  食品 管理

 (10) 按规定索证、索票并建立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制度。

  (11) 台账登记内容完整。

  (12)食品留样是否规范

  加工 操作

 (13) 食堂不得制售凉菜和需改刀的熟食卤菜。

  (14)工作人员是否穿符合要求的工作服、配戴口罩

  (15)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豆牙、发芽土豆;

  清洗 消毒

 (16)水质是否达标,是否有证,是否有混用情况

  (17) 水池消毒及记录

 (18)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要求、有记录。

  监督员:

  检查时间:

篇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

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 年)》,进一步提升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保障广大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决定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简称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基本原则,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严防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厉查处校内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二)严格落实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三)严厉查处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

  (四)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五)严厉查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

  (六)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

  (七)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

  (八)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

  (九)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三、主要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供餐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并落实从原料进货查验至食品分餐、通过 HACCP 或IS022000 体系认证配送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省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并向供餐学校展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险制度。

  1. 科学防控安全风险。结合实际,全面分析从原料采购至食品分餐、配送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强、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要求,督促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 HACCP 或 ISO22000 体系,全省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于 2020年底前通过 HACCP 或 ISO22000 体系认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2. 严格查验进货原料。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倡导建立食品原料供应基地、与大型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确定责任心强具备必要的食品品质辨别能力的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严格执行查验要求。加强对食品原料供应商的监督,及时撤换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供应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3. 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从原料贮存至食品分餐、配送每一道环节的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严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4. 全面推行供餐单位“ 明厨亮灶” 。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强化供餐单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向学校、市场监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开食品加工制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5. 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成品及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进行检验检测。充分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的物联网、AI 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原料溯源把关、设施设备管控、人员行为纠偏等的智能化水平。(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二)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学校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规定》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校长(园长)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工作要求,落实校长(园长)食品安全重大决策、负责自查报告、整改工作的审核,及时研究解决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6. 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各地学校校长要组织对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含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全面的风险排查,定期对“互联网+明厨亮灶”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明确、可操作的防控要求并严格落实。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加强进货查验,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从原材料采购到供餐全过程的控制管理。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学

 校制定和填写陪餐评价表,评价表应涵盖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内容,学校要定期对评价结果组织研究。学校应健全食品安全巡查的组织实施,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巡查,全面检查供餐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要及时更换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集体用餐配送、承包、委托经营单位。(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7. 实行大宗食 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要以肉、蛋、奶、米、面、油等消费量大的食品原料为重点,选择相对固定的资质齐全的食品供货商,并与供货单位签订包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或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实行区域内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集中采购。(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8. 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连续 3 年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抽查考核全面覆盖。相关部门要督促学校食堂等校园内食品经营者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促使其全面掌握和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结合实际,采用色标管理、五常、6T 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鼓励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或 1S022000 体系,并通过认证。倡导实行分餐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全面推行学校食堂“ 互联网+ 明厨亮灶” 。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相关人员要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鼓励学生家长代表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10. 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 号)要求,制定陪餐制度和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及职责内容、要求,做好陪餐记录。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学校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定专人,督促食堂及时整改。(教育部门负责)

  11. 加强承包或委托经营、供餐单位管理。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按要求规范管理学校内确需设置的食品小卖部、超市、自动售卖机等,学校应建立可售卖品类清单并严格执行。采用供餐单位提供餐食的学校,应优先选择通过 HACCP 或 IS022000 体系认证和已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的供餐单位。(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三)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2. 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高的单位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深入排查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合格、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13. 严惩重处违法行为。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及时将相关信用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监管。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健全学校饮用水安全长效机制。学校要加强对饮用水水质检测,有专人对饮用水设备定期进行安全卫生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

 整改。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饮用水安全联合检查;对采用自备井和二次供水的学校,要建立台账、定期检查,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及时消除学校饮用水安全隐患。(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供餐比例。健全并落实大宗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等制度,确保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监督管理。(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织牢织密我省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卫生行政部门督促辖区医疗、疾控机构做好食源性聚集性病例识别与上报工作,对于学校或学生群体食源性疾病病例,规范开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每年省疾控中心组织对全省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培训班,三年内完成全省所有县区和地市疾控中心食品安全事故流调人员的技术培训全覆盖;同时省疾控中心每年举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骨干培训班(FSETP),从监测数据分析、样品采集、质量控制和实验室检验等专业领域,对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技术人员开展为期 3 个月的全脱产培训。(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四)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7. 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专题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师生有效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利用全民营养周、520 学生营养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的机会,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渠道,以及进校园等形式,广泛开展师生的营养健康和食品安全

 科普知识宣传,倡导健康饮食理念。(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加强社会共治。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渠道,积极听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报道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客观、公正开展舆论监督。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工作

  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属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本地区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二)扎实推进

  根据本地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围绕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突出问题治理,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研究采取解决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适时调整工作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师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

  (三)巩固总结

  针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取得实效。对 3 年内发生过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地市及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的,

 挂牌督办,逐一销账。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上升为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校园食品安全涉及群体特殊、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容忍度低,舆情燃点低、发酵快、影响大。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底线意识,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定期研究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统筹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层层明确、逐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力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三)争取政策支持

  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支持,推动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出台制度措施,并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四)加强部门配合

  各部门要健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校园食品安全制度和长效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强化部门间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

  2020 年 8 月 10 日前,各市市场监管、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上报校园食品安全守...

篇三: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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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工作要求,把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大力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切实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关口前移,全面排查整治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安全隐患,严把学校原料采购、食品生产加工每一道关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

 (二)坚持风险防控。牢固树立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建立健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校园食品科学管理制度,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三)实施全程控制。严格实施校园食品从原材料采购到餐厨废弃物处置全链条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全过程的管理制度、责任体系和操作规范,全面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

 (四)加强社会共治。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学校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充分调动相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家长委员会和广大师生等各方积极性,凝聚起维护校园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

 三、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摸清校园食品安全底数,深入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食品经营行为;稳步推行大宗食品原料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养,增强广大学生的食品安全防范能力;推动全省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学生群体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

 到2019年,全省学校食堂 (含托幼机构,下同)“明厨亮灶”提档升级率达到100%,学校食堂100%使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

 到 2020 年,全省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 98%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 100%。实施大宗食品原料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的学校食堂达到 99%以上。全省校外供餐单位“明厨亮灶”提档升级率达到 100%,探索建立校园大宗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自查率和风险隐患整改率均达100%;不发生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影响恶劣或引发重大舆情的食品安全事件。

 四、责任分解 按照坚持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分工负责合力抓好校园食品安全。

 (一)主体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含幼托机构)应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学校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校长(园长) 第一责任人责任制,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各岗位食品安全责任明确,能够及时研究解决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定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自查,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并实施校长陪餐制度,明确陪餐人员,及时解决陪餐中发现的问题,逐步探索实施家长

 陪餐制。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或由校外供餐单位供餐的,加强对承包或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抽查,及时更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承包或校外供餐单位,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校园周边和校外供餐单位应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强食品安全过程管控,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二)管理责任

 各级食安办负责综合协调,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校园食品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食品安全考核体系,并加强督查考评。

 党委宣传部门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宣传报道,及时对外发布准确、权威的事件信息,正面引导舆论环境。

 教育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等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定期开展自查自评,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负责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校园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卫生监督责任,负责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依法开展食源性疾病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组织

 医疗机构救治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加强学校二次供水、饮用水设施设备的监督检查。

 商务部门负责规范校园周边餐饮行业管理。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进行整治、取缔。

 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主要任务 (一)依法依规严格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甘肃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在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行政主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创新管理方法和夯实基础能力等方面下功夫、抓落实。

 (二)全面加强指导检查。坚持源头控制、严格过程管理,通过引入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切实把好学校食品安全的每一道关口。坚决杜绝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和未经检疫的家禽、家畜流入学校,定期对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进行清洁、消毒,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有效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健全政府统筹、相关部门配合参与的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指导和检查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夏、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三)强化落实学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法定责任和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生产经营各环节数据信息采集留存真实、可靠、可溯源。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学校负责人、家长陪餐等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主动加强与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在其统筹指导下抓好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各级各

 类学校每年要对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经理等主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集中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队伍素质。

 (四)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标准化学生食堂创建活动。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食堂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实施,流程设计图纸要送请市场监管部门审核,规模较大的学校食堂要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依托“农校对接”项目和省农校对接电子平台,通过公开招标准入合格企业,对高校食堂所需的大宗食材进行统一集中采购。严格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原则,切实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

 (五)大力提升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进“明厨亮灶”提档升级工程,将“明厨亮灶”从单一的“后厨可视”,升级为“公示信息可查、食材安全可溯、操作加工可视、风险隐患可控、群众感受可感”,公开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过程,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基本形成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全面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大力提高食堂基本资料、财务核算、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食品加工、清洗消毒、留样等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和传统媒体向学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公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拓展新媒体宣传渠道,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六)切实强化应急管理。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应急值守、指挥决策等覆盖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程序办法,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妥善处置。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舆情监测、预警处置、信息报告和重大活动等应急工作的管理。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七)严厉打击违法犯 罪行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强化联防联控,做到

 校内校外联动整治、综合治理、长效监管,不断健全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城市管理部门要依法劝退、查处、取缔校园周边无证食品流动摊贩。建立完善联动联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放管服改革的关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大宗食品原料集中定点供应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坚决严惩重处,主动向社会公开,努力实现严惩一批、警示一批、教育大多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从维护广大师生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作为校园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按计划、分年度、有步骤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注重统筹安排。各地各校要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本地本校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相结合,与落实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相结合,统筹安排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地持续深入扎实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大宗食品原料集中定点供应单位等的监督检査力度,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实施“双随机”检查。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为重点单位,以春季、秋季开学等为重点时段,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教育部门,抽取部分市州特别是近三年发生过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地区,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交叉检查,检查结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做好总结宣传。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篇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

dash; 1 —南通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 年)为贯彻落实《中共南通市委 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委发〔2020〕36 号)要求,推动我市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决定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及管理责任,聚焦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进一步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二)具体目标。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评级良好以上等级比例自 2020 年起,每年达到 100%;优秀等级比例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分别达到 80%以上、83%以上、85%以上。2.“阳光食堂”实施率。中小学及幼儿园“阳光食堂”信息化监

 — 2 —管服务平台实施率 2020 年达到 99%以上,2021 年、2022 年达到100%。3.“明厨亮灶”实施率。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率自2020 年起,每年达到 100%;供餐单位“明厨亮灶”实施率 2020年达到 90%以上,2021 年、2022 年达到 100%。4.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自查率自 2020 年起,每年达到 100%;自查报告率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分别达到 90%以上、95%以上、100%。5.监督抽考率和监督抽考合格率。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率和监督抽考合格率 2020 年分别达到95%以上、90%以上,2021 年分别达到 100%、95%以上,2022年分别达到 100%、98%以上。二、重点任务(一)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二)严格落实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督促指导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完善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施过程风险控制。(四)全面推进学校食堂标准化改造提升工程。(五)全面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督促学校及校外供餐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按相关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明确职责、加强培训。

 — 3 —(六)严厉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采购、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餐饮具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等行为。(七)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 阳光食堂”等智慧管理模式。(八)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三、主要措施及分工(一)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1.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整改机制。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制定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制定自查计划并定期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效果,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及时向属地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教育部门及学校可选择食品安全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学校食品安全开展风险排查和评估。(教育部门负责)2.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学校原则上应在属地教育部门公开招标并确定的大宗食品供货商名录中选择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鼓励种养殖基地、定点屠宰场、生产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教育部门公开招标,直接为学

 — 4 —校配送食品,减少中间环节。(教育部门负责)3.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资金投入,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督促学校食堂等校园内食品经营者以《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手册》为重点,强化相关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促使其全面掌握和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结合实际,采用色标管理、五常、6T 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鼓励学校食堂建立 HACCP 体系或 ISO22000 体系,并通过认证。倡导实行分餐制。(教育部门负责)4.全面推进学校食堂标准化改造提升工程。按照《南通市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指南》和《南通市学校食堂重点设备配备指南》要求,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落实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积极推进学校食堂设备设施配备升级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规范要求,优化内部空间布局,配齐生熟食品分开的冷藏、冷冻设备,配置与用餐学生人数相适应的热力消毒设备设施,使用适合于热力消毒的不锈钢材质类餐具,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教育部门负责)5.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或教育部门网页、APP 以及“阳光食堂”平台等方式,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要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食品安全问题。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

 — 5 —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教育部门负责)6.全面推行中小学及幼儿园“阳光食堂”。大力推进中小学及幼儿园“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督促学校将食品安全管理纳入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要通过该平台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并予以纠正。教育部门、学生家长借助该平台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教育部门负责)7.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 号)要求,制定陪餐制度和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教育部门负责)8.加强承包或委托经营者、供餐单位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应严格遴选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者,加强日常食品安全管理。采用供餐单位提供餐食的学校,应优先选择通过 HACCP 或 ISO22000 体系认证的供餐单位。(教育部门负责)(二)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9.科学防控安全风险。加大相关投入,提升硬件设施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全面分析经营过程中食品安全风险,制定科学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建立 HACCP 或 ISO22000 体系,逐步通过认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 6 —10.严把原料采购关。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原则上选择大型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作为固定供货商,并签订食品安全协议。倡导自建原料供应基地。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并做好记录和票据保存。(市场监管部门负责)11.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食品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餐具用具彻底清洗消毒、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12.全面推行“明厨亮灶”。积极推进供餐单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强化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向学校、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公开食品加工制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13.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进行检验检测。充分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原料溯源把关、设施设备管控、人员行为纠偏等的智能化水平。(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三)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14.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每年春秋季开学期间,对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每年对供餐单位、学校

 — 7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监督抽考。(市场监管部门负责)15.严惩重处违法行为。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公开查处结果,及时将相关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监管。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6.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和监测,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防范介水传染病的发生。(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7.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规范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行为,加强食源性疾病信息通报。(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四)不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18.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向师生有效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不断提升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9.强化营养健康干预措施。创建学校健康食堂。指导学校优化膳食结构,改善学生营养,采取措施减油、减盐、减糖。(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加强社会共治。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引导

 — 8 —新闻媒体真实、客观报道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客观、公正开展舆论监督。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教育、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增强底线意识,定期研究分析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现状,层层明确、逐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属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本地区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二)强化政策保障。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各部门要积极推动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出台制度措施,并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将学校食品安全经费纳入当地政府经费预算,对食品安全等级提升、“明厨亮灶”等方面加大投入。(三)落实推进举措。围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突出问题治理,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研究解决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适时调整工作重点,采取针对性举措,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各部门要健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校园食品安全制度和长效机制,强化部门间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

 — 9 —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四)加强督导总结。针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五年内发生过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地区及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加强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的,挂牌督办,逐一销账。认真总结守护行动工作成果,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上升为制度性安排,并及时报送市级对口部门。2020 年 8 月 19 日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生健康部门要上报工作部署情况、具体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每年 6 月 29 日、12 月 13 日前,各部门要报送半年或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2022 年 12 月 13 日前,各部门要报送三年工作总结。附件: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 10 —附件: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项目 数量基本情况学校食堂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数(家)其中:幼儿园学校食堂(家)中小学学校食堂(家)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食堂(家)高等教育学校食堂(家)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优秀等级单位数(家)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良好等级单位数(家)实施五常、6T 等食品安全管理的单位数(家)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实施“明厨亮灶”数(家)其中:视频式展示(家)互联网式展示(家)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数(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辖区内持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数(家)供应的学校数(个)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优秀等级单位数(家)建立 HACCP 或 ISO22000 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通过 HACCP 或 ISO22000 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数(家)实施“明厨亮灶”数(家)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数(家)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校食堂落实自查制度单位数(家)落实自查报告单位数(家)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覆盖单位数(家)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人数(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合格人数(人)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自查制度单位数(家)落实自查报告单位数(家)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覆盖单位数(家)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人数(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合格人数(人)

 — 11 —项目 数量督促整改情况学校食堂整改问题数量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供餐单位整改问题数量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食品分餐配送过程不合规(家)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情况监督检查数(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行政处罚立案数(起)罚没金额(万元)吊销许可证(家)取缔无证经营(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起)刑事立案数(起)填报人: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

篇五: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

21 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2020 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党政同责,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各乡镇(街道)年底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首位为牵头部门,下同)、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执行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粮食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监督检查。加强粮油体系建设,严把粮食收购、储存、出入库质量安全关。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评估,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建设和农用地分类管控,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同时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提高化肥和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和假冒伪劣农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违禁成分、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造成农兽药残留超标、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农药零增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在全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加快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监管模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督促农贸市场业主建立健全入市销售者档案,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力争农业系统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 100%纳入国家追溯平台和省级追溯平台。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

 (四)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压实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先进个人评比活动,中小学校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稳步提高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幼儿园、小学食堂力争达到 100%。组织开展春、秋季及中、高考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深入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作坊”。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对网络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业态监管,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率达到 90%以上。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规范食品标识标签、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生产经营工具、设备等管理。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加大对餐饮单位日常监管,同时做好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持续开展“文明用餐、公

 筷公勺行动”,减少食源性疾病传播。开展学生家长“拿着手机看食堂活动,推进消费者“看着厨房点外卖”工作。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深入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保健食品的宣传,查处、打击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并加大案件的查办和曝光力度,严格规范保健食品保健功能声称、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及企业保健食品营销行为,规范直销行业管理及准入工作。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八)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修订和完善《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预警交流工作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研判计划,组织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计划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分析研判全面性、阶段性和区域性风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报告。积极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提升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定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适时发布风险警示。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九)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完成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少于 1144 批次(县级大宗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771 批次,县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 373 批次)。县级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不少于 3000批次。主要农产品省级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 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 98%以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完善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机制,年底前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的食品经营者达到 70%以上。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综合运用财产罚、资格罚、人身罚、声誉罚等措施,加大对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处罚力度,严格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人员的联合惩戒及信息公开力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动、“春雷行动2020”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全县办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不少于全县近 3 年案件平均数的 110%,始终保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述职活动。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十二)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舆情监测、协调处置、信息公开、宣传报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典型案例、食品安全监管成效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 (十三)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深化食品生产许可改革,推动许可信息化建设,实施电子证书管理。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大力实施“白酒品质提升工程”“天府菜油”“中国好粮油”等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化粮食产

 业体系。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技攻关或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快建设,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做好农业品牌培育。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四)深化区域合作交流。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资一体化发展为契机,在品牌建设、风险交流、监管执法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建立区域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机制,启动区域统一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数据平台建设方案研究,互通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和食品监督抽检数据信息,协同做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推动开展跨区域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建立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加强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的会商互通,加强在线索排查、立案调查、协查取证、案情通报等方面合作交流,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责任单位: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五)加强其他重点工作监管。突出抓好酒类、米面油、肉蛋奶、果菜茶、桶装饮用水、调味品和特殊食品等食品安全。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制定联合奖惩规范,加大对失信食品生

 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制度,扎实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加强冷藏冷冻肉品和海鲜的风险排查,对可疑的冷藏冷冻肉品和海鲜进行核酸病毒检测,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景区、养老机构、宗教场所、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的动态管理,开展“放心肉菜超市”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统筹推动,认真研究解决本系统本行业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责任体系。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结合自身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健全事权明晰、权责匹配的监管机构,落实专门人员,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食安办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对责任

 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等情况进行通报,并严格目标考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2021 年 年 XX 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1 2021 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根据 X XX 食安委《1 2021 年 X XX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结合 X XX 实际,现就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度重点任务 (一)规范标签标识管理。开展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以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为重点检查内容,规范标签标识管理。严格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规范保健食品企业营销行为,规范保健功能声称及评价方法。(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信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化肥农药综合利用率达40%。杜绝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格落实农药销售各项管理制度。督促种养殖者落实用药记录制度、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制度。(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负责)

 (三)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实现中小学学生食堂六 T T 覆盖率 90%,达标率 60%。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打造一批中小学六 T T 达标示范食堂。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程,督促学校和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学校食堂“明厨亮灶 ”100%全覆盖。大幅提高县城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鼓励餐饮单位釆用“互联网+明厨亮灶”,让消费者吃得更加放心,降低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率。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指导,减少各类集体聚餐活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全力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开展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销售的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虚假夸大宣传。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 o 100%o 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婴幼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蜂...

篇六: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

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严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省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工作要求,把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关口前移,全面排查整治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把学校食堂从原料采购、食品生产加工到餐饮具洗消保洁等每一道关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

 (二)坚持风险防控。牢固树立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校园食品安全科学管理制度,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有效食品安全保障。

 2 (三)实施全程控制。严格落实校园食品从原材料采购到餐橱废弃物处置全链条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四)加强社会共治。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学校自律、政府监管保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依法治理的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凝聚起维护校园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

 三、工作目标

 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智慧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全县不发生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影响恶劣或引发重大舆情的食品安全事件。

 2020 年,全县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率达到 100%、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 98%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 100%。实施大宗食品原料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的学校食堂达到 99%以上。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明厨亮灶”提档升级率达到 100%,探索建立校园大宗食品采购安全信息共享平台。

 四、责任分解

 按照坚持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分工负责,合力抓好校园食品安全。

 (一)主体责任

 3 各级各类学校(含幼托机构)应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各岗位食品安全责任明确,定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自查,积极主动地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努力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学校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一是校长(园长)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任务并跟踪落实,严格遵守市场监管部门规定的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不得加工制作和提供的食品品种规定。二是明确陪餐人员职责,制定陪餐计划。陪餐人员负责对饭菜进行客观评价,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做好陪餐记录。对陪餐中发现的和学生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三是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四是学校要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且拒不整改或连续整改不到位的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学校应及时终止承包或委托经营行为。五是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应依法取得许可,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六是采用食堂方式供餐的,依实际公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品种、规格、供货者的名称和经营资质等。采用供餐单位方式供餐的,

 4 要公开供餐单位的名称、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食品安全等级等。七是对学校周边用房有管理权限的学校,不得将周边用房租借给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单位。

 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一是明确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负责人。负责人应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为人正派,掌握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相关规定,具有辨别食品原料感官性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能力。二是确定可以采购和使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及接收要求。不得采购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亚硝酸盐,不得采购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散装粉条等。三是加强对食品原料供货商的监督,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该督促整改的要坚决督促整改,该撤换的要坚决撤换,并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县教育局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四是充分应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等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原料采购及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分餐或售卖、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自查等信息。

 (二)管理责任

 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定期开展自查自评,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5 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校园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将校园食品安全与行政许可、量化分级、日常监管、信息化建设等相结合,督促指导学校充分应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大力推进实施“明厨亮灶”提档升级工程。

 五、主要任务

 (一)依法依规严格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省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在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创新管理方法和夯实基础能力等方面下功夫、抓落实。

 (二)全面加强指导检查。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坚决杜绝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和未经检疫的家禽、家畜流入学校。定期对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进行清洁、消毒,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有效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指导和随机抽查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夏、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严防出现监管空白点,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6 (三)强化落实学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法定责任和义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学校负责人、家长陪餐等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要对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主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集中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队伍素质。

 (四)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标准化学生食堂创建活动,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食堂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实施,流程设计图纸要送请市场监管部门审核,规模较大的学校食堂要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依托“农校对接”项目和省农校对接电子平台,对食堂所需的大宗食材进行统一集中采购。严格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原则,强化过程监管,切实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

 (五)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科普宣教。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生食品安全防范能力。要结合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重点宣传普及合理膳食理念和集中就餐安全知识,提醒学生常见的食品安全误区,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素养。要积极开发使用多种形式科普宣传载体,包括发放书面材料,制作海报、展板等,播放公益广告、短视频、微电影、动漫等。广泛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提高爱粮节粮意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培养广大师生的节约习惯,引领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和风气。

 7 (六)有序组织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检查。学校要建立完善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明确检查内容、检查频次等。家长委员会要推选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为人公正的家长代表参与检查,要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例行检查的频次和具体日期,学校对家长委员会代表检查时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风险隐患,条件具备的,立即整改,条件不具备的,要做出合理解释,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

 (七)大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明厨亮灶”提档升级工程,在学校食堂粗加工区、烹饪区、专间、专用操作区、餐饮具洗消保洁区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全程展示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实行实时监控,并与市场监管部门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展示食品原料电子追溯、健康管理、餐厨废弃物管理等信息,不断提高智慧化监管水平。学校要积极借助“明厨亮灶+互联网”,公开本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公布查看方式和渠道,供家长委员会代表查看。学校及市场监管所要积极借助“明厨亮灶+互联网”,随机抽查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主动查找、发现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

 (八)切实强化应急管理。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有效应对、妥善处置突发事故。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舆情监测、预警处置、信息报告和重大活动等应急工作的管理。

 8 (九)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信息互通,强化联防联控,不断健全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城市管理部门的衔接,依法劝退、查处、取缔校园周边无证食品流动摊贩。建立完善联动联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乡校、食药监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从维护广大师生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作为校园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按计划、分年度、有步骤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注重统筹安排。各乡校、食药监所要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本地本校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校园安全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考核,统筹安排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地持续深入扎实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乡校、食药监所要持续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大宗食品原料集中定点供应单位等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为重点单位,以春、秋季开学为重点时段,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

 (四)做好总结宣传。各乡校、食药监所要及时总结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主动回

 9 应学生和家长关切,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着力形成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篇七: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

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学校复课开学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复课开学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1

 一、开学时间安排

 初定 2 月 17 日(周一,农历正月二十四),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按照市防控指挥部和教体局部署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长:校长__

 副组长:副校长__教务主任__后勤负责人__

 成员:各年级组组长、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职责

 1.细化领导小组下设机构的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机制,制定各班级详细预案,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2.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要求,做好 2020 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保障开学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认真做好开学前全校师生疫情情况统计和开学后师生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务必统计出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

 4.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红外体温测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开学前校园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5.收集汇总学生报到时和开学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信息,根据安全预案做好紧急应对策略、措施;

 6.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7.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师生家长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战胜疫情信心;提醒广大师生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服从当地社区(街道、乡镇)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防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测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提前告知具体开学时间。正式开学前,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学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告知学生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 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学生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假期疫情信息统计。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学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 14 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

 5.抓好重点师生摸排工作。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动态,对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开展摸排工作,做好详细的信息统计,每天跟踪询问核查相关师生身体心理及情绪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根据摸排了解掌握的情况,按照医学观察要求,对仍然需要在家留置观察学生,通知其暂缓返校。

 6.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负责在医务室附近安排设立一间发热隔离观察室。

 7.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市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

 8.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9.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学。

 (二)开学后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学校校园提前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在校门口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2.做好开学师生报到工作。开学第一天,教务处在校门口设置警戒线,大门口设置五至八组检测点对入校师生进行体温检测,有异常情况的及时劝返;家长及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入校者,必须做好详细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无任何异常方可进入。

 3.实施师生体温晨检制度。每天早上,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量体温,结果经班主任汇总后报校防控领导小组;当日有课教师自测体温报教务处。体温异常者及与其接触者立即隔离,并上报系领导和校防控领导小组。

 4.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天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不留死角。加强生活垃圾管理,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

 5.做好学生健康宣传教育。各班主任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6.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指导学生课余时间体育锻炼,努力增强学生体质,增强对“新冠”病毒肺炎的抵抗能力。

 7.做好师生缺课缺勤登记。实施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因病或隔离缺课学生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病情和行踪;因病或隔离缺勤教师每日向本年级组长报告病情和行踪,并安排好调课。

 8.暂取消学校集体性活动。疫情未解除,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集会、演讲、比赛等;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安排学生外出参加各类比赛活动。

 四、几点工作要求

 1.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同舟共济、科学防治。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切实进入工作状态,加强各项工作落实;全校教职工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党员同志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服从组织安排,绝不推诿退缩,扎实工作,各项任务不打折扣,情况摸排、数据上报要及时、准确。

 4.学校领导班子和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全天 24 小时手机开机,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动态,及时响应学校在群内发布的各类事项,特殊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

 5.全体教职工坚定信心,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教学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学校复课开学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2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学校复课开学在即。为守好校园疫情防控阵地,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确保广大在校师生复课开学后的饮食安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制定市学校复课开学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认真梳理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点,排查问题隐患。进一步强化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以最大力度、最严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蔓延,切实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学校(含幼儿园)开展自查,学校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检查、督促、指导域内学校食堂、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逐条逐项对本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及时并报送自查报告。

 (二)各综合分局开展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周边餐饮经营者、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排查证照情况。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及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的经营者进行严格排查,发现有上述情况的经营者一律关停,并依法处理。

 (二)严格经营场所卫生清整。各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在供餐前要对食品制作场所、设施设备、餐具用具、就餐场所等进行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供餐后,要每天对食品处理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

 (三)严格库存食品原料清查。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要对库存的食品原料进行彻底清查,对过期、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索证索票手续不全、标签标识不全、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采购的食品原料要从食品原料库中清除,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检查食品原料离地、离墙、离顶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品的保存条件和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四)严格食品采购进货查验。严禁采购使用野生动物、来源不明或未经检疫检验的畜禽肉类产品。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建立安全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体系,确保采购的畜禽肉类产品和其他食品原料手续齐全、来源合法、安全可溯。

 (五)严格食品加工制作管理。确保制作食品的食材新鲜,无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形。食品加工过程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 70°C.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

 着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应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上岗,并及时更换。

 (六)严格落实校长(园长)陪餐制。建立完善的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校长(园长)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陪同学生一起用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七)严格学校食堂集中用餐信息公开。按要求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一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负责人和管理员信息、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料进货来源、外包单位等信息。

 (八)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学校、学校配餐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确保留样食品不低于 150 克,保存时间不低于 48 小时,保存设备设施技术状态完好(0-6℃),留样记录完整。

 (九)严格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监督抽检,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两超一非”儿童食品违法行为。

 (十)推进“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学校食堂确保“明厨亮灶”设备设施运转正常,有效推进“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学生是最大且集中活动的群体,学校和教育机构是高密度聚集场所。保证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对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效具有重大意义。各责任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

 强化协调,统筹安排,根据复课开学进度,复课一家,检查一家,合格一家,供餐一家。供餐后,各属地分局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严格做好对复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三)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执法监督。坚持“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责令学校食堂或食品经营者立整立改;对发现的涉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四)及时总结,做好按时报送。各部门按照上级部门时间节点要求,做好专项监督检查的总结工作,疫情结束后,及时将学校复课开学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送给餐饮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复课开学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3

 1、建立疫情防控小组,做好疫情防控方案(预案)。确保食堂的每个员工都要知晓本市相关防疫规定和要求,外地返回的员工在“苏康码”等手机平台上填报健康信息表,领取相应的健康码。

 2、准备好测温计及提供够所用员工使用十天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3、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每天落实餐饮服务时段前的体温检查并进行健康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4、强化学校食堂内部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废弃物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消毒。

 5、明确相关标识。要在醒目位置对本校食堂防控措施和师生用餐须知进行书面公示。在入口处、取餐区域、收银台等处设...

篇八: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

园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根据《2021 年太阳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和《2021 年阳光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阳光区教育系统后服中心食安办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5 年 6 月 8 日至 6 月 27 日

 “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 三、活动目的 坚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理念,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战略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引下,围绕宣传周主题,进一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既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又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勤俭节约,营养膳食,倡导理性消费,遏制食品浪费,共享食品安全成果。

 四、宣传重点 (一)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的食品安全理念。

 (二)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各项法规,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 年)》, 开展寓教于学、寓教于乐的幼儿园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

 (三)树立风险防控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遵法守信教育。

 (四)宣传食源性疾病相关知识,提高幼儿、家长、教师饮食健康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五)宣传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解读食品标签知识,通过活动指导幼儿看懂食品标签,科学选择和鉴别食品。

 (六)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膳食营养相关知识宣传和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让科学健康饮食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七)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各班级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融入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

 五、活动安排 1.6 月 9 日由主管领导召开主题宣传周工作部署会,让全体教职工了解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活动要求。

 2.6 月 15 日利用升旗活动进行主题宣传周启动仪式,重点宣传解读食品标签知识。

 3.各个年龄班根据幼儿特点开展以“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的主题活动,如:麦子熟了系列活动、粽香满园、藤上的豆荚等进行“盘中餐”的相关知识宣传。

 4.根据主题各个年龄班制作宣传展牌,进行节约粮食,守护盘中餐宣传。

 5.利用宣传展板、家长微信群、公众号进行主题活动的宣传。

 6.加强社会监督,利用每月一次的伙委会邀请家长观看食堂后厨“明厨亮灶”视频展示,了解食堂加工工作流程,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并参与食堂管理。

 7.以文字加图片的形式进行主题活动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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