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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

时间:2022-10-17 15:3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助力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供大家参考。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到 2025 年,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顶层设计更加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平台支撑等数字政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政府履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取得重要进展,数字政府建设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建设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等信息系统,实现行政许可规范管理和高效办理,推动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动态管理。强化审管协同,打通审批和监管业务信息系统,形成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 构建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 以数字化改革促进制度创新,保障数字政府建设和运行整体协同、智能高效、平稳有序,实现政府治理方式变革和治理能力提升。

 (一)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

 推动政府履职更加协同高效。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创新变革优势,优化业务流程,创新协同方式,推动政府履职效能持续优化。坚持以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引领政府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政府建设支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与数字技术应用深度融合,推动政府运行更加协同高效。健全完善与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职责体系,强化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和网络空间等治理能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等信息系统,实现行政许可规范管理和高效办理,推动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动态管理。强化审管协同,打通审批和监管业务信息系统,形成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创新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机制。

 明确运用新技术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政府部门规范有序运用新技术手段赋能管理服务。推动技术部门参与业务运行全过程,鼓励和规范政产学研用等多方力量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会商机制,推进建设管理模式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综合论证、联合审批、绿色通道等项目建设管理新模式。做好数字政府建设经费保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建立多渠道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推动数字普惠,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数字政府建设

 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村地区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扩大数字基础设施覆盖范围,优化数字公共产品供给,加快消除区域间“数字鸿沟”。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强化项目绩效评估,避免分散建设、重复建设,切实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成效。

 (三)完善法律法规制度。

 推动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的格局,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依法依规推进技术应用、流程优化和制度创新,消除技术歧视,保障个人隐私,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持续抓好现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细化完善配套措施,确保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推动及时修订和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数字政府建设不相适应的条款,将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加快完善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

 (四)健全标准规范。

 推进数据开发利用、系统整合共享、共性办公应用、关键政务应用等标准制定,持续完善已有关键标准,推动构建多维标准规范体系。加大数字政府标准推广执行力度,建立评估验证机制,提升应用水平,以标准化促进数字政府建设规范化。研究设立全国数字政府标准化技术组织,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标准化工作。

 (五)开展试点示范。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尊重人民首创精神相结合,坚持全面部署和试点带动相促进。立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基础性和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探索开展综合性改革试点,为国家战略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需求等有序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应用创新、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实现“国家统筹、一地创新、各地复用”。科学把握时序、节奏和步骤,推动创新试点工作总体可控、走深走实。

 三、 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 强化安全可信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平台,整合构建结构合理、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适度超前布局相关新型基础设施,全面夯实数字政府建设根基。

 (一)强化政务云平台支撑能力。

 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统筹整合现有政务云资源,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云平台体系,实现政务云资源统筹建设、互联互通、集约共享。国务院各部门政务云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云平台体系统筹管理。各地区按照省级统筹原则开展政务云建设,集约提供政务云服务。探索建立政务云资源统一调度机制,加强一体化政务云平台资源管理和调度。

 (二)提升网络平台支撑能力。

 强化电子政务网络统筹建设管理,促进高效共建共享,降低建设运维成本。推动骨干网扩容升级,扩大互联网出口带宽,提升网络支撑能力。提高电子政务外网移动接入能力,强化电子政务外网服务功能,并不断向乡镇基层延伸,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按需向企事业单位拓展。统筹建立安全高效的跨网数据传输机制,有序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各地区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业务专网。

 (三)加强重点共性应用支撑能力。

 推进数字化共性应用集约建设。依托身份认证国家基础设施、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等认证资源,加快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持续完善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完善电子印章制发、管理和使用规范,健全全国统一的电子印章服务体系。深化电子文件资源开发利用,建设数字档案资源体系,提升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和应用水平。发挥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政务服务平台作用,实现全国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验,推动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开展各级非税收入收缴相关平台建设,推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覆盖。完善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信息查询和智能分析能力。推进地

 理信息协同共享,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更好发挥地理信息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四、 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中央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数字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二)健全推进机制。

 成立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数字政府建设,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办公厅,具体负责组织推进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强化统筹规划,明确职责分工,抓好督促落实,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建立健全全国一盘棋的统筹推进机制,最大程度凝聚发展合力,更好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提升数字素养。

 着眼推动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大国,搭建数字化终身学习教育平台,构建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培育体系。把提高领导干部数字治理能力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教学培训内容,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的复合型干部队伍。深入研究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成立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委员会,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设置数字政府相关专业,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数字政府建设理论体系。

 (四)强化考核评估。

 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树立正确评估导向,重点分析和考核统筹管理、项目建设、数据共享开放、安全保障、应用成效等方面情况,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促进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资料整理来源: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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