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情况,供大家参考。
有关情况
一、背景 2014 年,贺州市物价局 贺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贺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贺价格〔2014〕30 号),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了明确。但2014 年至今,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在定价内容、管理形式上发生了较大变化,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经历了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三个阶段的管理形式变迁。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价格管理,市发展改革委会同住建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桂价格〔2018〕108 号)《广西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桂建发〔2019〕1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0〕192 号)有关精神,启动了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定调价工作。并根据成本监审结果,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市民承受能力和区内其他城市收费标准等情况,拟定了住宅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二、成本调查结果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住建局从八步区、平桂区抽取了 14 个
住宅小区样本,进行成本调查。从成本调查情况看,14 个小区的物业(含利润、税)的平均值为 1.05 元;高于 1.00 元(含)的有 7 个,低于 1.00 元的也有 7 个。
三、拟定的收费标准及与部分地市标准对比 (一)住宅物业服务费
拟定标准与部分地市住宅物业服务费对比 单位:元
城市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浮动幅度
备注
贺州 1.60
1.30
1.00
0.80
0.60
10% 拟定
南宁 2.30
1.80
1.40
1.10
0.70
10% 拟定 柳州 2.00
1.65
1.30
0.95
0.60
15% 拟定 钦州 1.80
1.50
1.20
0.90
0.60
10% 拟定 防城港 1.80
1.50
1.20
0.90
0.60
10%
(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
制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主要以 2014 年价格为基础,参考区内其他地市价格水平确定。
1. 车位(库)物业服务费
车位(库):室内(一类)最高 30 元、室内(二类)最高 20元、露天最高 15 元。
例外条款:如果室内(一类)的小区车位(库)物业服务费按照最高收费标准还不能覆盖成本的,收费标准最高可以上调至 50 元。由物业服务企业参照桂价格〔2018〕108 号第九条(六)启动调整,参加表决人员应是车位(库)业主
(含获得人防车位长期使用权的业主)。
设定例外条款是基于部分高档小区设施设备比较完备,能耗较大,人员配备和服务质量优,综合成本较高。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参照桂价格〔2018〕108 号第九条(六)启动调整程序,在表决通过后,车位(库)物业服务费最高可以收取 50 元。决定权限在相关业主。
拟定标准与部分地市车位(库)物业服务费对比 单位:元/个.月 类型 室内(一类) 室内(二类) 露天 备注 贺州 30 20 15 拟定 柳州 60 拟定 钦州 35 30 20 拟定 防城港 30
2 2. . 车位(库)租赁费
小型汽车收费标准保持 2014 年价格水平的上限,取消下限。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收费标准,则根据停放场地进行了修改,部分下调。
单位:元/车.月
2014 年贺州市标准
拟定标准与部分地市小车车辆停放服务费价格对比 单位:元/车.月 类型
室内( ( 一类) )
室内( ( 二类) )
露天
备注
贺州 240 180 120 拟定 柳州 300 250 150 拟定 钦州 250 200 100 拟定 防城港 250 200 100
3 3. . 车辆停放服务费
类型
小型汽车
摩托车、电动车
自行车
室内(一类) 240 25 10 室内(二类) 180 20 8 露天 120 15 6
单位:元/位、车 车型
时间
类型
小车
摩托车、电动车
自行车
月票
月票
月票
室内(一类) 210-240 25 10 室内(二类) 150-180 25 10 露天 90-120 25 10
与 2014 年标准相比,由原来的分时段收费改为按小时收费,1 元/小时的收费标准与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收费标准相衔接,24 小时内最高收费 15 元的价格未做改变。
车型
第 第 1 1小时
第 第 1 1 小时 后
备注
小型汽车 免费 1.00 元/小时.车 24 小时内最高收费 15.00 元 摩托车、电动车 免费 12 小时内 0.5 元/辆、次;12<小时≦24 最高1.0 元/辆、次 二轮 自行车 免费 12 小时内 0.3 元/辆、次;12<小时≦24 最高0.5 元/辆、次 二轮 注:1.临时停放时间以每小时为计时单位,不足 1 小时(含)按 1 小 时计; 2.连续停放时间超过 24 小时的,在前 24 小时的收费基础上,每 增加 1 小时加收 1 元,每 24 小时最高 15 元。
2014 年贺州市标准 车型 临时停放 备注 2-5 小时 (含 5 小时)
5-8 小时 (含 8 小时)
8-13 小时 (含 13 小时)
13-24 小时 (含 24 小时)
小型汽车
3.00 6.00 10.00 15.00 货车 2 吨以下,客车 20 座以下 摩托车、 助力车
2.00 3.00 4.00 5.00 含三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自行车 不收费
相关热词搜索: 有关情况 情况版权所有:顶伦文库网 2019-2025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顶伦文库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顶伦文库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豫ICP备1902165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