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纪检委员工作考核细则6篇村级纪检委员工作考核细则 乡镇街道村(社区)纪检委员管理考核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简称纪检委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级纪检委员工作考核细则6篇,供大家参考。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简称纪检委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依据**,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社区)党组织设纪律检查委员,其主要职责是协助镇纪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第三条
纪检委员监督对象为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和全体党员,以及参与涉及本村(社区)各类事务管理的有关人员。
二、资格条件
第四条
纪检委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认可,能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尽职负责。
(三)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熟悉村(社区)实际情况,熟知“廉洁乡村”建设和“三资”管理的各项要求和规程。
(四)纪检委员一般由村(社区)专职副书记担任,且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如不满足上述条款条件的或没有专职副书记的由村(社区)其他支部委员担任。
(五)原则上纪检委员必须保证专责性,不得在村(居)委员会兼任任何职务。支部班子内实在无满足正式任职条件人选时,可暂由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负责纪检工作,待下步通过组织调整和依法调
整后再正式任职。
三、任免程序
第五条
纪检委员的任免遵照以下程序:
(一)由村(社区)党组织提名纪检委员建议人选,镇纪委、组织科共同对建议人选考察,经镇党委审核同意后任命,并报市纪委备案。
(二)对违反纪律规定、泄露工作秘密、干扰村(社区)“两委”正常工作、组织参与各种非法上访的纪检委员,经镇党委研究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理,直至免职。
(三)对因疏于监督、失职失责,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依纪依规追究纪检委员的责任。
(四)纪检委员空缺后,按照前款任免程序重新选配。
四、主要职责
第六条
纪检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村(社区)党组织抓好本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监督责任并按要求做好“两个责任”记实平台监督账号的记实工作。
(二)协助村(社区)“两委”积极开展“廉洁乡村”建设,推动三大攻坚战任务落实。
(三)监督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及时报告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四)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
(五)带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支持村(社区)“五老”特邀监督员、党员义工、志愿者等群众性监督工作。
(六)完成镇纪委部署安排的重点工作和其它任务。
第七条
工作方式及要求:
(一)教育提醒。带头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每月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开展 1 次党政纪和制度规定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常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提醒。
(二)日常监督。主动参与、推动村(社区)“廉洁乡村”建设,突出抓好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和零散工程集中打包竞价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履责情况的监督,每月召开1 次集中讨论交流会议,通报开展监督的情况;及时向镇纪委报告发现的问题线索。
(三)协助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协助镇纪委开展监督检查,参与相关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
(四)支持村(社区)“五老”特邀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每月走访一次“五老”特邀监督员、党员义工、志愿者,收集汇总监督信息并将问题线索报镇纪委。
五、管理考核
第八条
纪检委员的管理与考核由镇纪委负责,每年年底根据《镇村(社区)纪检委员考核细则》对每位纪检委员进行量化打分。
考核实行百分制,95 分及以上为“优秀”,85 分(含)至 95分为“称职”,75 分(含)至 85 分为“基本称职”,75 分以下为“不称职”。
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由镇纪委给予谈话提醒;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的,由镇纪委、组织科提请镇党委免去其纪检委员职务,一年内不得再担任纪检委员或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
务。
六、奖惩
第九条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如下方式实行奖惩:
(一)年底考核结果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后,评定为“优秀”的纪检委员,年终在享受原有考核报酬的基础上,增加 8%作为纪检工作补贴一起发放,并在镇年终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二)评定为“称职”的纪检委员,年终在享受原有考核报酬的基础上,增加 6%作为纪检工作补贴一起发放。
(三)当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纪检委员不参与年终考核,报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并由镇党委免去其纪检委员职务。
第十条
本办法由镇党委负责解释,由镇纪委组织实施,自 202*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附:镇村(社区)纪检委员考核细则
镇村(社区)纪检委员考核细则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基本分 评 分 标 准 得分 日 常工 作情况 1 1.督促村(社区)党组织每半年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6 少一次支委会会议研究记录,扣 1.5 分;没有分列到月季实施的
30 分 具体工作计划,扣 3分。
2 按要求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会议等活动。
4 无故不参加培训、会议的有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3 按要求每周在泰州市“两个责任”记实平台上至少记载 1 次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并监督提醒村(社区)党组织每周在泰州市“两个责任”记实平台上至少记载 1 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6 “两个责任”未按要求记载的,少一次扣 1分,扣完为止。
4 纪检委员每半年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
4 每少一次扣 2 分。
5 督促制定党组织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和纪检委员监督责任任务清单。
5 党组织主体责任任务清单、纪检委员监督责任任务清单拖延未及时上报的有一项扣 1分;未及时将任务清单上传履责纪实平台被市纪委通报的,1 例扣1 分,扣完为止。
6 督促村(社区)干部下载“马洲清风”APP,并坚持天天学习阅读。
5 每次镇纪委通报“马洲清风”阅读率时,所在村(社区)有 1 人低于96%扣 1 分(扣完为止)。
宣 传教 育情况 15 分 7 学习上级部门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协助村(社区)党组织对党员进行廉政宣传教育,全年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不少于 2 次。
4 活动有通知有图片有记载有签到记录,才得分,否则不得分。每少一次扣 2 分。
8 督促提醒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上廉政党课活动,并至少每月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全年开展廉政党课活动不少于 2 次。
6 廉政党课每少一次扣2 分,谈心谈话每少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9 每月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开展 1 次党政纪和制度规定学习。
5 查看学习记录,每少一次扣 1 分。
重 大事 项监 督情
况 30 分
10 及时传达上级纪委相关工作要求,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4 未及时配合的发现一起扣 2 分,扣完为止。
11 带头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镇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并检查本村(社区)的贯彻落实情况。
5 被泰州市效能办通报的 1 人次扣 3 分(被评为“蜗牛奖”的扣 5分),被市效能监察通报的 1 人次扣 2 分,被镇相关部门通报的 1人次扣 1 分。
12 协助村(社区)党组织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和村级交叉互巡工作,并督促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5 对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和村级交叉互巡设有阻碍、不配合的,有一次扣 5 分,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不到位的,有一例扣 2 分。
13 做好党务、村务、政务、财务、服务线上线下公开的监督工作,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
6 发现公开栏或“三资”平台中未按规定公开或更新不及时的,有一次扣 1 分。
14 协助镇纪委做好对脱贫攻坚、“三资”管理、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的专项督查。
4 未按要求完成督查任务的有 1 次扣 1 分。
15 对本单位重大事项以及其他事务等情况进行监督,制止和纠正违反规定、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6 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发生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经查,纪检委员未起到监督作用的本项不得分。
案 件办 理情况 5 分 16 积极协助上级部门在本单位开展的信访调查及案件查办工作。
3 有一次不予配合的,该项不得分。
17 及时向镇纪委提供本单位党员违规违纪案件线索,每年至少 2条。
2 少一条扣 1 分。
作 风建 设情况 20 分 18 带头并督促村“两委班子”成员自觉落实反“四风”和省、市委具体办法,遵守有关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
10 当年度责任范围内发生“四风”问题,被上级纪委和镇纪委发现并查处的,本项不得分。
19 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工作纪律、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准确、全面地10 当年度党组织被问责的,本项不得分;检查发现工作期间饮酒、迟到早退、有事不履行请
向镇纪委报告,无漏报瞒报现象。
假手续等违反工作纪律的,有 1 人次扣 5分;如案件线索由纪检委员发现并上报的,有1 件加 5 分。
履职专项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纪委书记的履职能力建设,促进忠诚履职、敢于担当,推动公司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基层纪委工作规则(试行)》等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履职专项考核,是指**公司纪委(以下简称公司纪委)牵头,公司组织部、人资部参与,对公司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纪委书记忠实履行职责,谋划、领导、推动本单位纪委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条
履职专项考核工作坚持注重实效、客观全面、考用结合的原则,按照日常与年度相结合的方式,与公司纪检工作评价同步实施、有机衔接,考核结果与年底绩效挂钩,作为改进工作、管理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考核内容突出各单位纪委书记政治标准和履职能力,主要包括:
(一)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党委及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
责任等情况,推动公司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督促推动党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全过程监督,报告党委会议研究重大问题,综合分析评价本单位政治生态;强化同级监督,跟踪督促班子成员履责情况,全面、客观开展多维度“画像”评价。
(三)履行协助职责,经常与党委书记就本单位政治生态、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交换意见,与班子成员沟通其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并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党委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四)领导纪委履行职责,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强化监督基本职责,组织研究问题线索处置、立案处分等重要事项,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工作,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执纪安全等情况。
(五)健全纪委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机制,加强纪委党的建设,树立选人用人导向,对纪检干部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常态化学习调研培训,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以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
第三章
考核方式及结果确定
第五条
履职专项考核由年度纪检工作评价、履职测评、述职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年度纪检工作评价按照《**公司基层纪检工作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的内容、方式开展。
第七条
履职测评是由干部员工对本单位纪委书记年
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一)测评内容 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立场、履职情况、廉洁自律等三个方面。(测评表详见附件 1)
(二)参评人员 参评人员为所在单位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职工代表,与年底党建绩效考核大会参评人员一致。
(三)评价方式 与年度党建绩效综合考评中的民主测评同步开展。
第八条
述职评价是由公司纪委组织对各单位纪委书记年度述职情况进行的评价。
(一)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担当精神、工作思路、工作成效、作风形象等方面情况。(评分表详见附件 2)
(二)参评人员 参评人员包括公司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组织部和纪委办负责人、基层单位纪委书记,评价结果分别占 50%、25%、20%、5%。
(三)评价方式 年底公司纪委组织召开现场述职会议,各单位纪委书记围绕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专项述职。主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工作方案。公司纪委牵头,组织部、人资部配合,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印发开展纪委书记履职专项考核通知。
2.提交履职专项报告。各单位纪委书记对照考核内容撰写并提交年度履职专项报告。
3.开展述职及评价。各单位纪委书记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述职,述职结束后由参评人员进行评价,公司纪委办收集并汇总评价结果。
第九条 履职专项考核结果由纪检工作评价、履职测评、述职评价结果组成,其中年度纪检工作评价占 50%,履职测评占 30%,述职评价占 20%。经公司纪委集体研究确定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20%。
第四章
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第 十 条
考核结果书面反馈所在单位党委和纪委书记本人,纪委书记应根据反馈意见,落实改进措施,提升履职水平。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由公司纪委通报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兑现纪委书记年度绩效和管理使用、培育选拔的依据。
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当年度不得在公司内外推荐评选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及其他各项荣誉称号。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一)本单位发生严重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被上级或外部查处的;
(二)本单位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事件,造成不良影响,被上级或外部查处的; (三)本单位发生典型性或造成不良影响行风责任事件,被上级或外部查处的; (四)监督执纪不严,重大问题应发现未发现,发现问题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够有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本级纪委发生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及责任追究不到位,情节较重的; (六)本人受到处理处分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直接评为不称职等次: (一)所在单位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的; (二)工作推动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本人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存在跑风漏气、违规干预审查、以案谋私、压案不查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本人发生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 (五)其他原因应当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第 十六 条
纪委书记在监督执纪、履职尽责过程中出现失误、错误,但经综合分析主观态度与客观结果,由公司纪委给予容错的,应当全面评价,合理确定考核结果。
第 十七 条
纪委书记对履职专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公司纪委提出书面复核或者申诉要求。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纪委办公室会同组织部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 公司基层纪委书记履职测评表
时间:20XX 年
序号 测评内容 您的评价 满意 比较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1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情况 □ □ □ □ 2 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工作要求不折不扣、精准落实情况 □ □ □ □ 3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贯彻民主集中制,督促推动党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 □ □ □ □ 4 领导纪检部门忠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持实事求是,敢于担当碰硬情况 □ □ □ □ 5 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情况 □ □ □ □ 6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纠“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 □ □ □ □ 7 加强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对“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控和日常监督情况 □ □ □ □ 8 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 □ □ □ 需要反映的问题和建议
注:每一栏目各选项中只能选一项,请在相应选项括号内画圈(如[○])。
附件 2
**公司基层纪委书记 履职专项考核述职评分表
( 20** 年度)
表 1-20XX 述职人员
任职单位
综合评价 填写说明:
1.公司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组织部和纪委办负责人、基层纪委书记分别填写表 1、2、3、4; 2. 请根据述职内容及表现情况勾选对应的评价等级,其中:A 代表优秀、B 代表良好、C代表合格、D 代表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 20、15、10、8 分;
3. 综合评价分数=政治态度评价结果*0.2+担当精神评价结果*0.2+工作思路评价结果*0.2+工作成效评价结果*0.3+作风形象评价结果*0.1, 由公司纪委进行计算。
评价内容 您的评价等级 政治态度 A□
B□
C□
D□ 担当精神 A□
B□
C□
D□ 工作思路 A□
B□
C□
D□ 工作成效 A□
B□
C□
D□ 作风形象 A□
B□
C□
D□
意见建议
评价分数
项目工作目标 标准分 考核分
1、 带头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决议并检查在支部的贯彻情况。
10 分
2、 协助支部对党员进行党规党纪和理想信念、 共产主义道德观教育,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
10 分
3、 监督村(居委会)
干部廉洁自律、 转变工作作风、 依法行政、 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
15 分
4、 督促、 协助村(社区)
做好村务公开
(按时召开“民主日” 活动)
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活动, 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
15 分
5、 按照信访预警机制的要求, 及时摸排信访事件并协调解决苗头性上访问题, 及时将有关问题上报街道纪工委。
15 分
6、 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 考察了解受党纪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及时向街道纪检工委员进行汇报。
10 分
7、 协助、 督促村(社区)
干部按照程序开展勤廉双述工作。
15 分
8、 协助街道做好稳定工作, 协助街道纪工委查办案件, 按时参加纪检委员工作例会。
10 分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 会( 以下简称村监委)
工作机制, 激发村监委成员 的工作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 增强对村监委成员 绩效管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根据《临台市村务监督委员 会主要成员 工作考核办法》 的文件精神, 结合我镇实际, 现就对我镇村务监督委员 会主要成员 工作进行考核,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应坚持民主公开、 客观公正、 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监委主要成员 指村监委主任或其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
实行年度工作目 标考核, 以镇党委、 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和《临台市村务监督委员 会工作细则》 所规定的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 一般应包括村监委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 村监委成员自 身建设和廉洁自 律情况、 履行职责情况、 协作配合情况、 工作台账情况等。
第五条
考核采取民主测评和实地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由镇党委、 政府具体负责实施。
民主测评分镇领导、 办事处领导、 驻村干部测评和群众测评两种方式, 要体现科学性和广泛性。
第六条
考核结果实行量化计分、 综合评价, 分优秀( 90 分以上)、 称职( 70 分—89 分)、 基本称职( 60 分—69 分)、 不称职( 60分以下)
四个等次, 以年度考核综合得分为主要依据。
但如出现第七条或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考核结果等次必须首先符合该条相应规定。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1、 民主测评“基本称职”、 “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实到人数一半以上的; 2、 违法违纪情况属实, 但因情节轻微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免于处理的; 3、 村级财务管理比较混乱, 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4、 对镇党委、 政府或办事处确定的工作任务、 工作目 标以及交办事项, 因主观原因未履行职责, 不能完成任务, 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坏影响的;
5、 不落实村级财务管理规定, 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长期外出( 一年内累计 3 个月 以上)
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2、在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和村级工程建设进行监督过程中, 不按监督流程操作, 致使村经济遭受重大损失的; 3、 在监督过程中, 发现问题未及时向村两委、 镇党委、 政府或纪委反映, 出现赴中央、 省、市越级上访的; 4、 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 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5、 违法违纪受到司法部门或纪检部门处理的; 6、 民主测评 “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实到人数一半以上的; 7、 其他方面存在突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九条 考核结果运用和奖惩措施 ( 一)
对考核评定为称职以上的, 全额发放基本报酬; 对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的, 要扣发一定比例的基本报酬; 对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 要取消当年基本报酬; 对考核评定为优秀的, 镇党委、 政府根据实际, 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 二)
村监委主要成员 考核不称职, 或者连续二年为基本称职的, 由镇党委、 政府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责令限期整改; 对届期内考核二年不称职的, 给予村监委主要成员 责令辞职, 并不得确定为下一届村监委成员 候选人。
( 三)
村监委主要成员 属于正常原因离职或调整的, 按实际工作时间享受报酬; 属于违法违纪等非正常原因离职或调整的, 不能享受报酬。
接任者按实际工作时间享受报酬。
第十条
各办事处和镇相关办公室平时要认真全面掌握各村监督委员 会主要成员 年度工作目 标完成情况, 且收集考核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镇党委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 设在镇纪委办公室, 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综合得分进行综合评价, 提出考核结果初步意见, 报镇班子会议最终审定。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 下发之日 起试行, 凡原先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 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1、 村监会主要成员 工作目 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
2、 村监委主要成员 年度工作测评表 桃芝镇 2012 年度村监委主要成员工作目标责任 考核实施细则(意见征求稿)
行政村
姓名
职务
项目 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分值 自评分考核分工作有人员
村监会由 3-5 名村监委组成, 其中 1 人以上熟悉财务业务的。
3
办公有场所 村监会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配置办公桌椅、 电话机、 资料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的。
4
对外有牌子 村监会有机构牌子, 白底黑字, 与村两委牌子同样规格、 同处悬挂的; 办公室有门牌的。
4
监督有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姓名、 职务、 照片、 联系方式、 下设监督小组情况、 民情联系、 监督要点和流程、 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等内容按规定上墙的。5
监审有公章 有统一制作的村监会公章(规格同村委会), 并明确公章保管责任和使用规定的(仅限于履行工作职责时使用)。
2
工作有台帐 能围绕工作职责、 监督重点经常开展监督活动,并如实记录活动内容, 工作台帐齐全的。
5
村监委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25分︶ 经费有保障 村监委主任按规定享受基本报酬, 村监委成员按村实际享受误工补贴的。
2
村务决策监督 监督村务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能按照民主决策程序进行; 能及时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的。
4
村务公开监督 审查村务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 督促村务事项每季度、 村级财务每月公开一次; 公开内容加盖村监会公章。
4
财务收支监督 能参与制定本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 对财务支出事项按月进行审查的。
6
资产资源监督 对村级资产、 资源的购建、 经营和处置等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的。
4
履行职责情况︵30分︶ 工程项目 监督 从立项、 招投标、 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 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向村党支部、 村民委员会反映的。
4
其他事项监督 能对上级各项强农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能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能对村干部履行创业承诺、 辞职承诺等情况进行监督的。
4
其他相关工作 能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正确履行职责, 协助做好有关工作的。
4
项目 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分值 自评分考核分收集民情 按照“划片联系、 责任到人”的要求, 各村监会成员负责做好片区内的民情联系、 信息收集、 监督事项确定等工作的,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 及时向村两委班子提出工作建议和监督意见, 并做好监督落实和通报反馈等工作的。
6
集中办公 每月集中办公不少于 1 天的, 包括对财务支出项的审查及召开工作例会等, 研究、 分析并处理相关重要事项, 履行监督职责的。
8
报告工作 村监会每季度向村党组织、 每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的。
4
落实工作运转机制情况︵25分︶ 记录工作 建立工作台账制度的, 能据实记录学习、 监督、反映社情民意, 以及帮助村“两委”开展工作等情况, 并将工作台账列入村务档案管理的。
7
教育培训 村监会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内容包括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等), 每年不少于 4 次的。
积极参加村党支部和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的。
5
廉洁自 律 村监会能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和村民、 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 不越权, 不滥用职权的。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带头遵守村规民约, 无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的。
5
和谐稳定 村民对村级项目、 村级财务无信访反映的; 无村干部因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监督不力导致违法违纪被查处现象的。
5
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情况︵20分︶ 协作配合 主动邀请村监会成员列席村两委会对一些村级重大事项的讨论, 并允许查阅、 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确保村监会知情监督权利的。
5
工作创新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创新或监督成效突出, 受到镇纪委的肯定和推广经验的计 2 分, 每上一级推广的加 2 分, 最高为 5 分;
宣传推广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做法、 成果, 受到镇级有关部门宣传的加 2 分, 每上一级宣传的再加 2 分,最高为 5 分;
迎检工作 代表市、 镇接受上级各项工作检查考核圆满通过的分别加 3 分、 2 分;
附加项目︵1 0分︶ 评星晋级 支持“廉洁村” 创建工作, 所在村当年参加“评10
星晋级” 活动, 成功晋级的, 加 2 分;
其他工作 对在考核中未提到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根据工作实绩适当加扣分, 附加项目加分总分不得超过 10分。
合
计
附件 2 桃芝镇村监委主要成员年度工作测评表 (意见征求稿)
行政村
姓名
职务
序号 项目 内容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1 村监委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 规范村监委工作条件, 达到“七有” 标准。
即工作有人员、 办公有场所、 对外有牌子、 监督有制度、 监审有公章、 工作有台账、经费有保障。
2 履行职责情况 对村务实施全方位、 全过程监督。能及时实施村务决策监督、 村务公开监督、 村务收支监督、 资产资源监督、 工程项目 监督及其他事项监督。
3 村监委工作机制运行情况 村监委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实施监督, 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不干涉村两委正常工作。
健全工作机制, 实施监督流程规范, 及时报告、 记录监督情况。
4 队伍自身建设情况 村监委定期开展集体学习, 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和村民、 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 不越权, 不滥用职权。
村监委成员自 觉遵纪守法, 确保和谐稳定。
综合评定
测评地点
测评时间
备注:
参加测评人数
人, 其中村两委成员
人, 村民代表
人, 其他群众
人。
乡镇村级纪检委员工作考核细则
第一条村级纪检委员的管理考核由镇纪委根据日常量化工作和全年履职评议的结果进行评定。
第二条村级纪检委员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90 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 分为“称职”,60—79 分为“基本称职”,60 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三条村级纪检委员工作考核按其应履行监督、协助、宣传、信息收集和年度述职的职责进行。具体考核量分细则
(一)监督职责(40 分)
制定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3 分)。
督促本村开展好移风易俗、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等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15 分)。
监督村事务,协助村落实好专项资金补助、征用农村土地补偿、新型合作医疗资金等惠农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10 分)。
加强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做到“三务”公开及时、全面、准确(10 分)。
监督村党支部严格按要求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2 分)。
(二)协助职责(10 分)
协助村党支部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2 分)。
协助村党支部加强本村党员管理,维护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3 分)。
及时高质量地完成村党支部或镇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5 分)。
(三)宣传职责(20 分)
及时在党员大会、支委会上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精神,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10 分)。
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员进行廉政学习,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廉政宣传,组织廉政文化进村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10 分)。
(四)收集职责(20 分)
积极走访入户,倾听群众意见,及时发现本村“两委”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村党组织或镇纪委反馈(10 分)。
做好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文字记录、相关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建档,做到工作有效,记载全面,资料完整(10 分)。
(五)述职职责(10 分)
认真做好年度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并在述职会上做好述职测评工作(10 分)。自查自纠主要问题,政治思想方面。一是政治意识弱化。注重具体业务工作,对党和国家政策、政治大局关注不够;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有时对一些不当言论,不敢当面反对,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工作实践中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待提高。二是理论学习虚化。对政治理论的学习重视程度不够,有要求就学,无要求就不学,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对一些法治理论学习只停留在表面理解层次,存在“实用主义”现象,学用脱节,学用结合、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不足。
工作作风上有差距。一是认为自己是工作多年了,有时产生松口气、想歇歇的念头,致使工作有时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自身建设上有差距。虽然注重加强了自身建设,注重了各种场合严格要求自己、
管住自己,但有时还是有随大流的思想,认为自己已有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热忱,可以暂时应付一下目前的工作就可以了,没有一个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和提高自己工作能力的有力措施。
整改措施,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努力改造主观和客观世界。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判另是非的具体标准。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与发展,做到理论与实际、主观与客观的真正统一。
树立开拓创新的精神,永葆工作中的蓬勃生机和活力。我们的事业是在不断开拓创新的过程中发展和前进的,这是保证我们在思想和工作中永远保持蓬勃生机和活力的法宝。这就要求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提出新思想、新方案,拿出新举措,才能开创工作新局面。
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坚持人民的利益第一;要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甘愿奉献毕生精力;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
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目前对我而言,还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同时要加强文化艺术修养,使自己更全面地发展.提高创造力和审美能力,培养想象力和创造力。树立起良好的道德风范。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干净干事的模范。坚定廉洁信念,牢记廉洁、文明执法是队伍的生命线,牢固确立人民授权为人民的观念,坚持做到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不以权、以岗谋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权力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纪委内部绩效考核方案
纪委内部绩效考核方案 2017-01-07 浏览:分享人:袁融承手机版
纪委内部绩效考核方案(一)
一、考评对象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
二、考评指标及权重设置
绩效考评指标分为职能工作指标、共性工作指标、创先争优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四个部分:
(一)职能工作指标:
突出省纪委考评任务和市纪委重点工作落实,设置机关各室考评指标,总分 100 分。具体内容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职能目标考核指标》(附后)为准。
(二)共性工作指标:
1、信息调研工作考评指标:全面完成纪检监察信息和调研工作任务。由办公室、调研室按照《市纪检监察信息和调研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折算计分。其中:基本分 10 分,加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2、日常管理考评指标:(1)严格遵守机关管理制度,对无故不参加机关学习、会议及有关活动的,每人每次扣分;节假日值班不到岗或委局机关抽查工作纪律不在岗的,每人每次扣分。由办公室、干教室负责统计。(2)全面完成上级
转办件、领导批示件,未能完成的每件次扣分。由信访室、案管室负责统计。
(三)创先争优指标:
1、受表彰加分。综合工作和单项工作(不包括个人创作)受到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以文件、奖状、奖牌、证书为准,下同),分别加 9 分、5 分;受到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表彰的,分别加 5 分、2 分。本级特色工作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特色工作项目的,每项加 6分;评为优秀的,每项加 3 分。
2、交流发言加分。工作经验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不含内设机构)召开的全国性会议或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不含内设机构)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上交流发言的,加 5分;在除省纪委监察厅以外的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不含内设机构)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上交流发言的,加 2 分。
3、领导批示加分。工作经验、政策建议、特色工作、信息受到党和国家领导批示肯定的,每项加 5 分;受到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加 2 分;受到省纪委监察厅领导批示肯定的,每项加 1 分。
4、经验成果宣传加分。工作经验、成果被《人民日报》、《求是》等国家级报刊长篇刊载的(1000 字以上),加 3 分;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光
明日报》等中央级报刊长篇刊载的(1200 字以上),加 2 分;被《日报》、《政策》等省级党报党刊和《鄂纪办通报》、《楚天风纪》长篇刊载的(1500 字以上),加 1 分。(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先进人物通讯、评论文章等不在此列)
调研文章被省纪委评为一等奖的,加 2 分。
5、查办案件加分。办理自办案件(由委局立案、调查、处理、发文的案件)数量每超过 1 件,加 1 分,加分最高不超过 5 分;办理大案要案(1、涉及镇办或市直部门“一把手”且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经济案件;2、个人违纪资金不含挪用款项在 30 万元以上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案件)数量每超过1 件,加 2 分;案件被评为全省优质案件的,加 5 分。
(四)一票否决指标:
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当年度先进室:发生安全事故的;因人为因素造成省纪委年终绩效考评扣分的。
三、组织领导
委局机关各室绩效考评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年底成立委局机关绩效考评组,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魏尚艳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李远宏任副组长,办公室、干教室、调研室、党风室、信访室、案管室共同参加,负责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四、绩效考评程序及方法
委局机关各室绩效考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各室自评。12 月中旬,各室对照年度绩效考核指标逐项进行自评,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将自评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办公室。
(二)组织考评。12 月下旬,委局机关成立绩效考评组。根据各室提供的相关材料,考评组对照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对各室进行量化打分,并汇总各室综合得分。
各室综合得分=职能工作指标得分+共性工作指标得分+创先争优考评得分。
(三)复审复核。考评组将核算得分情况反馈各室,听取各室意见,并形成最终得分。
五、绩效考评结果的确定及运用
绩效考评结束后,市纪委常委会将根据考评情况,评定 3 至 5 个先进室予以表彰奖励。
(一)综合汇总,提出考评建议。考评组对各室考评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并按综合保障类、执纪监督类、案件检查类三个类别进行分类排序。
(二)集体研究,确定考评结果。考评组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考评情况,提出年度先进室表彰建议,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三)通报表彰,严格考评奖励。召开委局机关全体干部大会,通报各室绩效考评情况,对年度先进室进行表彰,
并按委局机关有关制度进行奖励。
纪委内部绩效考核方案(二)
按照纪检监察文化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在全体机关干部中倡导爱岗敬业、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打造“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管理模式,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委局机关干部职工,纪工委监察分局全体干部。
二、考评标准
绩效考评实行扣分制。每扣减 1 分,相应扣除 20 元绩效考核保障金。
三、考评方法和程序
(一)成立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1、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程子虎;副组长阿依肯;委局班子其他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王和燕;成员:田生荣、张建喜、王媛、高苗苗。
2、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和监督考评工作;审定考评结果;对考评对象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复核。考评的具体工作由绩效考评办公室落实,包括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评信息的汇总、考评结果的发布等。
(二)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1、考评工作分层级进行
(1)各纪工委、科室成员由本纪工委书记、科室主任和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共同考评。
(2)各纪工委书记、科室主任由绩效考评办公室考评,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抽查、审核、监督。
(3)委局领导由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考评,绩效考评办公室配合。
2、考勤、信息考评由办公室具体实施。
3、外宣、调研论文由宣教室具体实施。
(三)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总分减去每半年考评扣分值为本年度绩效考评分数。
三、本办法由纪委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解释,自 2016 年1 月 1 日起执行。
绩效考评内容及细则
(一)学习方面
1、考评对象应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 1 分。
2、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每年书写读书笔记不少于 2 万字、一般干部每年书写读书笔记不少于1万字;心得体会不少于4篇。机关党支部将不定期对学习笔记进行抽查(全年抽查不少于 3 次),完成效果较差的每次扣 1 分;心得体会少 1 篇扣
1 分。
3、考评对象无故不参加机关统一组织的集体劳动及各类活动,每次扣 1 分。
(二)工作业绩方面
1、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由分管领导未及时布置安排任务的,一次扣分管领导 1 分;由纪工委书记(室主任)未及时布置安排工作任务的,一次扣纪工委书记(室主任)1 分;纪工委书记(室主任)已布置工作任务,工作人员未按期保质完成的,室主任一次扣 1 分,工作人员一次扣分。
2、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本纪工委(科室)职责范围内,未能及时解决处理的,纪工委书记(室主任)一次扣 2 分,经办人扣 1 分。属于其他纪工委(科室)责任范围内的,要引导相关人员到其他纪工委(科室)办理,因态度不好、直接推诿造成群众不满意的,纪工委书记(室主任)一次扣 1 分,经办人扣 1 分。
3、信息、外宣、调研论文考核参照《信息、外宣、调研论文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4、积极上报各类材料。不能按时上报材料的,每次扣经办人 1 分;因未按时上报材料,受到上级对口科室通报批评的,纪工委书记(室主任)每次扣 2 分,经办人扣 1 分。
5、保证通讯畅通。出现突发性事件需全部或部分工作
人员到岗,每发生一次联系不上扣 2 分,到岗不及时扣 1 分。
6、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凡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业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纪工委书记(室主任)每次扣 2 分,相关业务人员扣分。
7、业务工作受上级部门表彰的,国家级每表彰一次加5 分,自治区级每表彰一次加 3 分,地区级每表彰一次加 2分。每被批评一次分别扣 5 分、3 分、2 分。(加、减分值计算到纪工委(科室)全员)
(三)工作作风方面
1、考评对象在日常工作中待人接物、外出办事有损本单位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 1-2 分。
2、各纪工委、科室要搞好内部团结协助。纪工委、科室内部有不团结现象,并引起纠纷,每次每人扣 1 分。与其他纪工委、科室之间有不支持配合现象,双方纪工委(科室)负责人一次每人扣 2 分。
3、各纪工委(科室)办公场所资料零乱,卫生状况差,下班后不关电器、不锁门的,所在纪工委(科室)办公室每人每次扣 1 分。
4、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出现差错,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违反群众纪律,收到群众举报,经查实者一次扣2 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 3 分。
5、不遵守廉政规定,存在吃、拿、卡、要现象,每发
生一次扣 5 分,情节严重的扣 10 分。
(四)工作纪律方面
1、请销假、公车使用参照《机关考勤、公车管理制度》执行。
2、值班不到岗,交接班不及时,每次扣当事人 1 分;值班中出现重大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如有延误每次扣值班人员 3 分。
3、工作日严禁饮酒,每发现一次扣 3 分。酒后滋事,严重损害单位形象的扣 5 分。
4、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看网络电影等不在工作状态的,一次扣 3 分。
5、认真遵守机关保密管理制度,对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的重大事项和与案件有关事宜要绝对保密,有造成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现一次扣 5 分,情节严重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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